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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关于OCT检查纳入医保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文万信;
建 议 号:
447

标    题:

关于OCT检查纳入医保的建议

建议内容:

 

目前CT拍片大都列入医保,但眼科OCT却要全自费,且价格高昂(单眼180元),不甚合理。眼科OCT检查者老年人较多,经济承受能力相对较差。

建议主管部门将OCT检查全部或部分纳入医保范围或合理降低收费标准,以减轻老年眼疾患者的检查费用负担。

(注:园区久龄养老院几位老人首先提出此项动议)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会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文万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OCT检查纳入医保的提案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将OCT检查全部或部分纳入医保范围或合理降低收费标准,以减轻老年眼疾患者的检查费用负担。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调研,现结合我市政策情况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OCT(光学相干断层成相)收费的建议 目前,我市执行的是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实行政 府指导价管理。OCT检查使用的设备为光学相关断层扫描仪,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光学相干断层成相(OCT)”(收费编码310300064),城市公立医院和区县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为156元/单眼,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120元/单眼。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群众诉求,针对该项目进行成本调查,对其成本结构进行分析,适时调整其收费标准。 二、关于将OCT(光学相干断层成相)纳入医保报销范 围的建议 根据目前我市医保诊疗项目支付标准,OCT(光学相干断层成相)为丙类支付诊疗项目,费用全部由个人自付。而诊疗项目库支付类别调整权限由省医保局确定,我局并无权限改变其支付类别。我局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向省级医保部门反映相关建议,如有相关政策调整,我局将贯彻执行,着力减轻患者负担。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提升诊疗项目的保障水平,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联 系 人:张玮 联系电话:6753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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