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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关于推动消费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黄浩忠;
建 议 号:
372

标    题:

关于推动消费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提质升级是我市经济平稳运行的“顶梁柱”、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更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根据苏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消费品市场发展总体保持稳定,但面对复杂多变的贸易环境,消费品市场呈现增速回落态势。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90亿元,同比增长5.97%。其中,消费升级类商品涨跌互现。除此之外,消费模式方面,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消费的地域限制,改变了大众消费习惯,对我市传统零售业形成强劲冲击;消费热点方面,汽车类消费是近年来拉动我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其销量直接影响零售额的增幅高低,随着汽车消费增速放缓,我市消费品市场受到较大冲击。消费关乎每个人的切身体验。如何让多样化消费需求得到满足,让我市老百姓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
    针对消费升级的三大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消费结构升级,引领供给优化。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市居民消费理念发生很大的变化,消费选择更加注重品质,消费内容也更趋多样化,服务型和发展型消费比重越来越大,例如餐饮、旅游、教育、健身、娱乐、文化、保健以及与IT 产业、汽车产业以及房地产业相联系的消费项目等。针对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首先,挖掘本土优势,对接消费热点。苏州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应充分挖掘苏州本土服务型及发展性供给优势,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在对外宣传的同时拉动内需,主动对接苏州居民的消费热点,充分发掘消费潜力。其次,做好居民消费的大数据分析工作,针对消费热点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及时完善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优质企业落户,促进形成强大的本地市场,让居民足不出市,消费需求得以满足。消费结构升级对于供给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供给方面的创新也能激活和释放新的消费活力,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
    二、消费模式升级,加大扶持力度。技术的升级是新消费崛起的助推力,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让新的消费需求变为可能,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经济业态,推动着新消费需求的发展壮大,线上消费占比日益增强。我市零售业以传统企业为主,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仍处于发展期,还未形成集群效应,对全市消费品市场拉动作用较弱。因此,应加强对零售业电子商务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时可针对重点群体进行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例如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一方面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另一方面为我市电子商务行业提供新鲜血液,改善苏州地区客服、运营、推广、美工等电子商务人才整体处于极度缺乏的现状。同时,对于我市传统零售企业,应鼓励其解放思想,提高服务意识,通过线上对线下赋能,线下企业不断借助互联网技术进行服务创新,例如服装零售企业(工厂店)以及食品零售企业(苏州老字号品牌),可参考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从搭建电商平台、组织专题培训、建设产品数据库,到开发电商APP,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全面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成效显著。同时,可通过多渠道对市民进行引导,提升本土文化自信,通过文化自信,带来消费自信,从而主动了解本土产品、使用本土产品、推广本土产品,助力本土产品拓展市场。
    三、消费环境升级,提升供给水平。消费环境可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的提升与城市环境的建设密不可分,软环境的建设可以从三方面进行。
    第一,加强行业监管,苏州市场监管局着力深入基层一线,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经取得了一批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果;此外,可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让普通市民成为“兼职监管员”,及时反映消费过程中的问题。并且,将市场监管过程纳入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将屡教不改的商家列入“诚信黑名单”;
    第二,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既让守信者受益,更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第三,建立行业标准。标准是市场上所有产品的合格线,行业的标准偏低或不够细致就容易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没有保障,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不少难题。特别是一些新兴的热门行业,标准的建立尤为重要,例如培训教育行业、健身行业,大批商家的涌入为这些热点消费领域带来活力,同时也带来挑战,只有建立细致合理的行业标准,才能更好地进行监管。通过多角度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推动本市消费升级,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通过政府的扶持,企业的努力、有关部门的监管、消费者的督促,才能更有效的推动本市消费结构、消费模式和消费环境的升级,全面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商务局
会 办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19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