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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关于在苏州市主城区设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徐晓文;吴克;唐文;刘标;徐建英;陈广祥;蔡震宇;马奇翰;叶志坚;张力元;徐俊华;李纲;刘峰;周春立;程江;闻彩芬;陈丽波;沈蕙;茅联群;徐军;陈国锋;蒋玲;
建 议 号:
164

标    题:

关于在苏州市主城区设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议

建议内容:

 

在我国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心理健康的建设:2016年在全国健康大会上,习总书记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2017年,国家22部委联合发文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提出指导意见;2018年底,国家启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到健康中国和平安中国的高度。我市于2017年启动健康城市“531”行动计划-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建设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今年也准备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市政府的实事项目。所以无论是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的角度,亟待大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的供给。我市经济发展较快,众多社会因素也在发生巨大变化,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精神卫生工作,精神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目前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心理健康服务供给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1.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呈上升趋势。2017年的《中国精神卫生调查概况》显示:中国五大常见精神障碍30天患病率为17.15%,按此比例推算,我市此类患者约有180万人。2018年中国首次全国性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精神障碍终生患病率为16.57%,给患者及国家都造成了很重的负担。

2. 专业的心理门诊严重不足,群众获得心理健康服务的网络有限。目前我市开设心理门诊的专科医院只有八家,而据市市场监管局的资料显示:我市社会上的心理咨询机构有1300多家。这些机构专业水平低,收费昂贵,日常监管缺失,没有能力有效补充正规心理健康服务的不足。

3.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严重不足。作为三甲医院的苏州市心理卫生中心(苏州市广济医院)发挥着我市心理健康服务领头羊和主阵地的作用,但在2017年整体搬迁到相城区的新址后,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想去就诊的市民困难重重,导致其难以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主力军的作用。

二、心理健康服务的教育和预防的功能未充分发挥作用。精神疾病不仅仅要关注治疗、控制症状,同时更要注重预防和康复。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对精神疾病的预防有显著作用,但是由于群众的心理健康素养不高,往往忽视心理健康问题;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心理问题存在误解和偏见,导致有求助意愿的人群由于病耻感等原因不愿意到正规精神卫生机构就诊,而到社会机构咨询,极易造成误诊和延误病情。所以,社会亟待广泛、正规的心理健康素养的培育,提高心理健康问题预防能力。为此,笔者建议:由苏州市心理卫生中心(苏州市广济医院)在苏州市主城区开设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该中心需具有以下社会功能:

1.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半径,发挥苏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对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的引导示范作用。

2.设立心理门诊,为求助者提供专业、规范的心理健康服务。根据严重程度及时干预,降低精神障碍发生风险。

3.开设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门诊,派驻专科医师,方便患者日常配药及随访工作,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为老百姓办实事。在我市开放再出发再创一个激情燃烧、干事创业的火红年代精神的引领下,心理健康服务必将起到助推和保障作用,同时也需要我们思想再解放,突破习惯思维、机制体制创新,为广大市民提供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高效率的心理健康服务,为苏州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1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徐晓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苏州市主城区设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内容翔实、分析准确、建议很有操作性,为苏州市心理健康服务建设提出很好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精神卫生工作,以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为引领,建立健全了以精神专科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覆盖城乡的三级精神障碍防治服务体系。目前我市精神专科医院8家,床位2693张,精神科执业医师329名,精神科护士760名,心理治疗师30名,社区精神科执业医师169名;苏州市广济医院投资9.26亿元,设计床位1200张,成为国内领先、省内一流的精神卫生中心;吴江区康复医院新院正式启用,常熟市、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均已完成扩建。张家港市康乐医院投资2.02亿元易地新建,已经投入使用。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完成重组,成立精神卫生中心。精神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加强,改善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就医环境,为患者提供了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019年,我市启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是精神心理专业机构建设,并将加强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能力建设列为2020年政府实事项目,计划在全市10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心理(精神)科、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或精防医生,100%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 2020年5月1日,《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明确加强心理健康的依法治理,提升市民心理健康意识,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确保市民获得公平、可及、规范的、科学的心理健康服务。《条例》第二章对苏州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做了系统的规定,保证提供规范、可及的精神卫生服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和设置精神科门诊的综合性医疗机构(以下统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开设心理门诊,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开展心理咨询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康复服务,依法开展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服务。这些具体条款都为我市的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谋划,争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将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纳入十四五规划,制订建设方案,明确服务中心职责,提供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规范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半径,发挥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的引导示范作用,更好的提高苏州市民心理健康水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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