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关于建设“处方外流共享平台”,促进“医药分开”改革加快落地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陆陈军;潘成华; | 建 议 号: | 440 |
标 题: | 关于建设“处方外流共享平台”,促进“医药分开”改革加快落地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长期以来,医院收入一直依托于其药品的销售。在以药养医体制之下,门诊患者拿到医生开具的处方,只能在医院购药,患者往往因购药而就医。当前,国家医疗体系正在持续深入改革,两票制、降低药占比、医保支付方式等政策组合拳的出击,破除以药养医,推进医药分开,让医药分开和处方外流势在必行。 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上述《意见》还进一步指出,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同时对于零售药店也试行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是基于医药改革实际需求,以患者为核心,联合卫健委、药监、医院、社保等部门以及社会药店共同建设的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药品零售销售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是实践“医药分开”和“破除以药养医”政策的重要方式,也将是未来几年的主流形式。通过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患者可以获取处方并自主选择购药渠道,医院可探索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进而彻底实现医药分开。 通过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区域医药健康数据共享水平、处方真实性管理水平、药事服务水平、药品供应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价廉、优质、可靠的医药卫生健康服务,为医药改革政策的进一步落地打下坚实的基础。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陆陈军、潘成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设“处方外流共享平台”,促进“医药分开”改革加快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药分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环节,而建立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正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实现药品处方的自由流转,能有效地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尤其疫情期间,群众对处方外配产生了更为强烈的诉求,对自主选择购药渠道也有了更细致的要求。您所提的建议,契合国家大政方针、行业发展方向,反映了民意,充分彰显了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建设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涉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多个部门,不仅需要成熟完善的信息化技术,还需要各机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各项政策规则,以做到卫健部门保障用药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保障药品质量,医保部门保障医疗保险待遇,为群众带来真正的便利。目前,该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各相关部门正在为此进行积极的准备工作。 一、加快建立区域智能处方审核系统。 处方流转的前提是确保处方安全、合理、规范。经过我委对处方审核系统的应用情况充分调研后,2019年7月我委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区域智能处方审核系统建设项目,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市立医院等9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姑苏区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智能审方系统。该系统的功能有三:一是协助药师实时开展门诊处方审核工作,更好地落实《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2018年6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共同下发,强调“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鼓励医疗机构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文件要求,及时发现药品不合理使用信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二是将所有处方数据上传至审方中心,便于我委开展处方分析及点评工作,促进合理用药,提升药学服务质量。三是为后续的处方流转及药学外延服务打好基础。目前有几家医院已进入试用运行阶段,即将全面验收,接下来我委将会组织我市药学专家,建立统一的处方审核标准,完善系统的审核规则库。 二、积极建设互联网医院。 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解决老百姓诉求,是必然的趋势。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创新技术发展互联网医院,为百姓提供便利。我委也在积极推动相关医院建设,探索实体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远程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药学延伸服务、长处方续方等服务,使患者通过下载手机APP即可享受问诊服务,获得正规处方,减少往返医院次数。目前,我市市区已有苏州市立医院等五家互联网医院上线,暂时可提供线上预约、咨询等服务。 三、全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支付是处方流转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今年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将深入探索建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定点诊所的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国家局、省局全面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基本建成全民参保数据库,力争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四、不断完善互联网+药学延伸服务。 从医院到药店的渠道是处方流转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环节。今年4月份,我委与光大银行签订了《“互联网+药学服务”处方流转合作框架协议》,允许其签约用户有限制的调取必要的个人处方信息,实现患者在医疗机构挂号就诊或在线问诊(复诊)后,凭医师开具的电子处方在零售药店购药,医保、自费一体化支付的目标。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明年会逐步上线。 处方流转已经蓄势待发,尤其疫情期间,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为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处方流转的形式、医保资金的管理等指明了方向。我委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流程监管,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让好的政策能够真正的惠及百姓。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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