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220.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朱红伟;
建 议 号:
220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调研情况:苏州市河湖资源丰富,拥有各级河道21879条,总长度为1637.51千米,湖泊水域面积2197.84平方千米。河道淤积己日益影响到防洪、排涝、灌溉、供水、通航等各项功能的正常发挥,为恢复河道正常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发展,进行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使河道通过治理变深、变宽,河水变清,群众的生产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及《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苏州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等对河湖清淤工作的任务,全市加大河湖底泥清除力度,年均清淤量1800万立方米。根据苏州市各地区的水利规划及轮浚计划,“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平均每年拟实施计年均清淤量为1805万立方米。常规的淤泥处置方式存在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不易干化、易发生环境风险等问题,淤泥能否及时有效的处理处置已成为制约河道疏浚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二、问题分析:目前的清理淤泥处理方式存在以下工作难点: 1、处理方式相对简单,资源化利用率偏低我市每年清淤量约1800万立方米,主要处理的方式为回填至鱼塘、洼地等,部分地区场地条件紧张,部分淤泥外运,同时还有少部分淤泥农用、原理绿化、回填矿坑等利用方式,资源化利用率低。清淤淤泥的处置方式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目前可用的场地条件越来越紧张。在苏州这种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地区,这一矛盾更为突出。 2、资源化利用不清晰,政策扶持力度不足淤泥的综合处理受相关地区的淤泥量、场地条件、类型等多种因素决定,目前常用的淤泥资源化利用包括园林绿化、农用、河道护坡、制造建材、回填宕口等。为确保淤泥综合处置方式更具有针对性,真正做到淤泥资源化利用,有关部门也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工作,但是目前相关实质性的项目推进迟迟未能落地,应当在项目研究、建设用地、扶持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扶持。 3、缺乏部门联动机制,难保长效监督管理目前河道清淤工作主要有水利部门来负责实施,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涉及土地、水利、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淤泥运输的车辆和船只未能实现有效监管,河道内偷排泥浆、渣土等行为时有发生,如果没有一个多部门联动机制,难以达到专业的管理,执法力度也难以确保,很难落实严把源头、运输过程、最终消纳等重要环节的管理。

三、具体建议:随着苏州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苏州河道清淤淤泥处置是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缓解淤泥堆放的土地压力,牢固树立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淤泥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水平,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淤泥资源化利用的效应。

1、推进政府协同,完善扶持政策健全淤泥处置的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下达目标任务,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议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在项目建设用地方面,合理规划,在环保满足标准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到运输成本和便利性,选址应尽量靠近大型河道,尽快确定项目选址。同时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同时可以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中来。在污染物满足相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园林绿化、河道护坡、市政工程建设等项目中的淤泥用土。

2、加快开发研究,明确利用方案可以专门设置政府扶持项目,通过利用高校、专业研究院所等资源,加快开展淤泥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河道淤泥进行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前需要对淤泥脱水干化以减少体积,为下一步资源化利用奠定基础。应根据淤泥中污染物的含量情况,在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形成合适的资源化利用方案,比如园林绿化考虑将淤泥脱水干化后,加入锯末等有机物质,可以结合绿化养护修剪后产生的绿色垃圾,实现多重的处理效应。

3、鼓励企业创新,引导产业发展鼓励企业采用创新的淤泥干化技术,提升淤泥含固率和稳定性,节约堆场和固化场地,同时便于淤泥运输及取用。鼓励企业使用淤泥制造陶粒、制砖等建筑材料,应用于市政工程,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提高建材制造企业淤泥资源化利用能力,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寻求相关企业,作为淤泥资源化利用试点单位,推动淤泥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水务局
会 办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11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20号提案的答复 朱红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城市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是当前城市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您在提案中问题分析精准,提出政府协同推进,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淤泥综合处置及利用研究等建议科学合理,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和可操作性,也是我们当前推进项目的工作重点。目前,河道清淤工作已成为保障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和水资源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随着河道管护的持续强化,日常清淤轮浚的体制机制日益健全,我市清淤产生的淤泥在总量上相对维持一个平衡。经测算,全市城乡河道年均清淤量为1800万方左右,其中苏州城区平均清淤量约50万方。我局按照 “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河道清淤淤泥合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致力于解决苏州市河道淤泥的最终消纳短板问题,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先行先试,积累淤泥减量化实践经验。我局在实施城市中心城区清水工程中,共清淤河道48条,长度73.34km,清淤工程量93.24万方,分两期实施,目前除西塘河清淤需配合其他项目同步推进外,其他基本完成。在该项目中,我局率先提出减量化的要求,将传统的淤泥处置堆放改为定点脱水固化,以达到固化减量的目的,为后续河道淤泥进一步资源化利用,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探索,研究淤泥资源化利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淤泥资源化利用率,我局联合市城投公司,经过充分调研并汲取周边地区成功经验,会同清华环境研究院(苏州)、同济大学等有关专家共同研究论证,从解决难点最大的姑苏区河道淤泥处置工作入手,以打造全市河湖淤泥“疏浚-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示范工程为目标,拟采用最新水热固化淤泥制砖专利技术,通过淤泥脱水干化、水热制砖一体化的方案,实现淤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目标,落实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保护要求。 三是实验试点,推进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2018年12月5日,市委副书记朱民、市政府副市长蒋来清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关于建设河道淤泥综合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一体化项目有关方案,并决定由我局和城投公司尽加快开展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对河道淤泥处置技术和工艺等作进一步优化比选,条件成熟时先行开展试点。会议围绕河道清淤疏浚与淤泥处置、资源化利用,从项目选址、政策、资金方面、研究产品及适用范围等进行交流探讨。目前,市城投公司与同济大学已签订“苏州市河道疏浚淤泥资源化利用综合技术开发”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并于去年在同济大学和浙江分别开展了小试和中试,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今年3月份,市城投公司网上申请报建淤泥资源化项目,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四是部门联动,多方共同发力加强弃土管控。在淤泥资源化利用方面,目前确实存在部门联动的难点和堵点,市住建局从技术规范要求角度,提出淤泥土无论作为路基填料,还是石灰稳定土类基层、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内土原材料不得与当前规范要求相抵触;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结合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实际角度出发,将根据省委市政府领导对《关于城市生活淤泥资源化利用生产绿化专用肥料项目的请示》的批示精神,由市财政出资,将购置利用污水厂污泥制成的“田娘”肥料,发至市管绿地各养护单位用于绿化养护。市交通局严格加强水上运输处置河道淤泥的监管,其下属航道处、海事局与市水务、水警等部门建立联合的联系机制,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对违法运输、处置、倾倒淤泥和泥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淤泥处置提出制定相关规定,鼓励集中固化消纳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研究。近期会同市城投公司加快推进淤泥资源化利用,争取早日见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河道淤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建议。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姓名:姜伟 联系电话:1377181187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