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关于方便老年人出行安全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雷家鳌; | 建 议 号: | 429 |
标 题: | 关于方便老年人出行安全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根据国际上对老年化社会的标准,我国现有老年人口约3个亿,在20世纪未就已经步入了老年化社会。在社会老化问题日趋严重的今天,如何保证老年人的衣食住行,使老年人能“老有所乐、老有所享”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出台了90%老人居家养老,7%小区养老,3%机构养老的模式,由于90%老年人需居家养老,因此老年人的出行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我的建议如下: 一、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建有无障碍信道系统,园区主要行人道路,住户大堂,公共活动中心,必须建有宽度不小于1.2M的无障碍通道。 二、由于老年人上下楼梯困难,在地铁站、商场、饭店和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建有无障碍电梯,方便老人上落。 三、在旧城区的行人道路应尽量消除地面的高度差,有多台阶就要有斜坡,以免老年人出行摔跤跌倒。 以上意见希望政府、市政部门和小区街道给予重视,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和改善有关老年人出行安全的这一民生问题。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会 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9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29号提案的答复 雷家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方便老年人出行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程度深,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比较艰巨,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无障碍设施主要服务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因此,我们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解决和改善老年人出行安全的重要着力点。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 对新建无障碍设施实施全闭合监管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第一条“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建有无障碍信道系统,园区主要行人道路,住户大堂,公共活动中心,必须建有宽度不小于1.2M的无障碍通道”,在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以下简称《规范》)中已有明确要求,如《规范》第4章明确城市道路中人行系统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对人行道的缘石坡道、轮椅坡道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第7章明确居住区道路、配套公共设施及居住建筑等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等。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第二条“由于老年人上下楼梯困难,在地铁站、商场、饭店和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建有无障碍电梯,方便老人上落”,在《规范》中也有明确要求,如《规范》第8章强制要求“建筑内设有电梯时,至少应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第3章对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轿厢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上述两条建议,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已通过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1.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一是严把设计关。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必须同步设计缘石坡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电梯等设施,以消除人行道路口地面高差,解决老年人上下楼困难,方便老年人出行;未严格执行《规范》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二是严把验收关。对不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同步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科学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苏州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虽起步较早,并取得了较大成效,2011年12月苏州被表彰为全国首批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但与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找准短板、精准发力,我们将对标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地区,结合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现状,科学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高起点高水平的规划引领新时代苏州无障障设施高质量发展,从而在规划层面解决和改善老年人出行安全。 3.以专项检查为抓好手提高工程参建各方无障碍建设意识和标准。近年来,我们先后对轨道交通1、2、3、4号线以及干将路、人民路等城市主干道开展了无障碍设施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整改,确保与老年人出行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为老年人安全出行提供物质保障。 二、大力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第三条“在旧城区的行人道路应尽量消除地面的高度差,有多台阶就要有斜坡,以免老年人出行摔跤跌倒。”,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已主要通过对既有设施开展无障碍改造予以落实。 《苏州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已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是全省首个无障碍设施地方性法规。《办法》明确规定:各地应对未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既有项目,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改造。我们主要通过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来解决和改善老年人出行安全: 1.突出重点,制定年度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改造。我们要求各地要有序开展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覆盖面。重点完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并明确项目改造实施单位。即老城区居住区及城市道路是无障碍设施改造重点,而居住区无障碍坡道、人行道缘石坡道又是居住区及城市道路的重要改造内容,从而为避免老年人出行摔跤跌倒创造最有利条件。 2.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大多数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欠账数量多,改造难度大,我们要求各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无障碍设施改造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体现区域特色,结合城市更新与旧城改造开展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展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3.以奖代补,促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根据《苏州市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市、区二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既有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进行补贴或者奖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无障碍设施改造专项资金100万,我们要求各地要设立区级无障碍设施改造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引导、推动各地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4.加强监管,确保无障碍设施改造成效。我们要求各地要将无障碍设施改造作为旧城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要确保无障碍设施改造按标准实施,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确保改造一个、达标一个。同时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根据部门职责严格查处对无障碍设施的侵占、破坏行为。 今年市区共计划开展27个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投资约11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对改造项目开展年中调研、年底检查,确保改造一个、达标一个。同时,结合住建部大力开展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将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纳入其中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从而持续解决和改善老城区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感谢您对老年人出行安全的关心,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启发和帮助,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强化对新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持续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全力解决和改善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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