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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四分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黄刻松;
建 议 号:
240

标    题:

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四分类”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市城乡生活垃圾逐年增加。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通过垃圾分类处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改善生存环境质量。
  从目前我市的垃圾处理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不完善。街面固定垃圾箱虽标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标志,但垃圾混杂依然存在。垃圾分类仍处于无人管、无人问、无法为的状态。二是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很多市民搞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属于不可回收垃圾,就连一些保洁、清运人员也是概念不清。三是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如何形成良好习惯,还需要很大的努力。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可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污染,变废为宝,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为此建议:
    一、明确分类方式,推行垃圾分类。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方法。在涉及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环卫设施尽快规范,营造垃圾分类的氛围。比如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房垃圾、其它垃圾四大类,采用蓝、红、绿、黄四个主题色彩进行明确区分,方便市民辨认与分类投放。
  二、建立长效机制,规划垃圾收运。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细化分类收集利用实施办法》,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细化分类收集,对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纳入规范管理轨道。一方面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另一方面要做到布局合理,日常垃圾方便扔到垃圾箱。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分类意识。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到素质教育体系,进行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每个家庭提高环保意识,推动垃圾分类。在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垃圾分类课,通过发放公益宣传材料、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做好垃圾清洁人员宣传教育工作,以免出现分类后又发生混装情况。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苏城议案复〔2020〕60号 签发:赵金龙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黄刻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四分类”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立足苏州实际,以实现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为目标,城乡一体化推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细分类”苏州做法,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城市排名中暂居第6位。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类工作,3月28日蓝绍敏书记深入调研垃圾分类工作,4月11日主持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电视电话推进会。自推进会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位部署,高调推动,高效落实。 按照蓝绍敏书记工作指示,我市明确了“至今年年底‘三定一督’小区占比达到30%以上,至明年年底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各地积极督促街道联合社区、物业、志愿组织等机构,通过座谈会、跑楼入户等方式推动撤桶并点、分类垃圾房建设等工作,推动“三定一督”小区建设,截至5月中旬,已建成“三定一督”小区867个,其中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工业园区、高新区年底计划完成“三定一督”小区全覆盖。 针对委员提案中的建议内容,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是完善垃圾分类全链条闭环体系。市城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前端、后端相匹配”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终端设施建设;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抓住关节点、找准着力点、选准突破口,高质量地系统推进。严格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指南》《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质量管控实施细则》《苏州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等系列配套文件,依托街道乡镇、物业企业,依靠大量的督导员、志愿者做好源头分类督导工作;在中间运输、中转环节切实加大管理力度,通过监督考核、信息化监管等方式,推动各地以区域为单位建立健全分类收运队伍,特别是从属于物业企业的保洁队伍,联合市住建局制定相关标准,加强指导督查,杜绝大众较为反感的“混合收运”行为;在处置环节,强力推动各地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同时加大推动焚烧发电、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项目,坚决落实“边推进、边建设”的工作思路,确保垃圾分类实施后垃圾“分得出、运得清、处得了”。 二是营造垃圾分类全社会参与氛围。以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关键时间节点,市城管局将主动扛起政治责任,以高开高走的态势,高调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调动各方面力量,以铺天盖地、排山倒海之势,搞好宣传发动,让垃圾分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激发群众的积极性,提高普及率、参与度,让各级、各类人群行动起来,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源头分类建设。不遗余力推行定时定点定人督导的“三定一督”源头分类方式,对“三定一督”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普及和推广,通过督导员的工作,引导广大居民分类投放、精准投放,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大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教屡犯、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有效遏制“不执行”“软执行”现象,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有效、依法推进。 三是建立垃圾分类常态化监督考核。通过建立督查评价制度及搭建信息化平台,提升垃圾综合治理水平和决策精准度。加强分类工作监管力度。依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依托垃圾分类“五榜”制度,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各级政府及纪委,并将结果在媒体公布。提升信息系统智能运用。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搭建“苏州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对所有垃圾分类的单元进行信息化管理,做到过程有监控、问题有反馈、考核有数据、决策有依据。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姚凤根 联 系 电话:65302324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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