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玄振玉; | 建 议 号: | 117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提升苏州生物医药政策层面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近几年来,在苏州市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的生物医药产业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良好基础。以信达生物、基石药业、百济神州、东曜药业、博瑞生物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国际级优质企业高度集聚、爆发式增长并相继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各类资源集聚和创新创业快速推进,产业发展态势不断提升。在令人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来,产业政策的升级速度有落后于产业升级需求的趋势,亟待提升政策升级速度,以期与产业发展步调一致,形成更大合力,使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更上一层楼。在充分调研我市生物医药企业面临实际问题及相关竞争省份有关政策的基础上详述如下: 第一,升级促进生物医药发展的法规政策 2019年4月15日,苏州市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69号文),该办法对生物医药发展的政策进行了详细阐述,可以预见该政策将对我市生物医药行业发展产生积极重大的推动作用。但该政策仍存在一些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 1、根据最新《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更新细化所资助的药品的注册类别。2019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NMPA)颁布公示了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五条(药品注册类别)药品注册类别,按照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具体分类如下:中药注册分类: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方类似药,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中药等。化学药注册分类: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等。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创新生物制品,改良型生物制品,境内已上市生物制品(包括生物类似药和不按生物类似药管理的境内已上市生物制品),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生物制品等。从以上可以看出,中药化药生物药药品分类都有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对于这两类药品毫无疑问国家是纳入新药管理的,并设有上市检测期。其中比较特殊的是,国家为了鼓励支持中医药的发展,特设立了第三类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这类药品由于被长期应用至今,有充分的人用药经验,因此注册时采取简化注册,可以减免临床研究,但毕竟是境内外均为上市的药品,所以按照新药的定义,新药系指“未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中医经典名方类药品也应该属于新药范畴,因此也应该享受相关政策的支持。简言之,中药的一、二、三类药品,化药生物药的一、二类药品可以享受鼓励创新的相关扶持政策。 2、增加对新药产业化的支持。69号文对生物医药的研发、平台、产业升级、人才团队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政策支持。但唯独缺乏支持产业化的相关条文,引进人才组建平台鼓励研发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新药的落地产业化,应该增加对获得药品生产批文并成功实现本地生产的产品增加响应的政策支撑,对刚上市的新药“扶上马并送一程”,加快其做强做大。同时,应增加对按MAH制度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品种的政策支持,以适应我市土地资源紧缺的市情。 3、增加惩罚技术逃逸措施。我们制定政策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新药最终是实现在苏州的产业化或者持证委托产业化,享受该政策任何一个阶段支持的项目都要加强监管,如果项目需要转移出苏州,需要退还支持资金,这样可以对遏制技术流失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类似条款上海等地均有,建议我们在升级政策时也要补充加入。 第二,加大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化药持证在苏州的支持。我国在化药领域目前依然是仿制药占据绝对市场,本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最近5年以来国家致力于化药的质量提升即化药一致性评价,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文件推动其进展。大力发展化药高端仿制药,即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对支持国内高质量制药企业占据国内市场也是一重大举措。为配合国家该重大战略的实施,各地也纷纷出台了一些鼓励性政策,比如四川泸州地区,对在苏州实现产业化的高端仿制药,每个开出了800万后补助的优惠政策,可以想象将会产生很大的政策吸引力。在重视领军人才引进的政策导引下,目前在苏州做创新药的企业相对较多,但致力于高端仿制药研发并产业化的企业少见,苏州应该加大在该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化药高端仿制,可以迅速提升我市生物医药总产值及相应税收,借助MAH制度,在不增加药品生产企业规模的同时迅速在该领域实现弯道超车,有效避开苏州土地资源不足的劣势。鉴于此,建议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前三家给与不低于3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三家之后获得的给与减半支持。而不仅仅局限在第一家通过后才享受政策。 第三,重视中药产业的发展。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也是我国少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10月26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中药新药审评、加快创新。青蒿素、三氧化二砷是我国原创并可以值得自豪的两个国际重磅药物,前者已经获得诺贝尔奖。这两个创新药物的发现均来源于中药,事实证明中药是重大创新药物的重要来源,我们因该积极响应习主席及党中央的号召,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创新。建议对中药创新药物及中医经典名方药物的开发加大支持,对中药研发的平台给与特殊政策加大扶持,振兴吴门医派,推动我市中药产业的发展。 第四,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加快推出鼓励药证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政策。 新药研发是一项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系统工程,最近几年随着全球平均研发成本的增高,国内新药研发成本也翻了几番,特别是7.22提高临床研究标准之后,临川该研究费用更是与日俱增。如何保证新药研发中的资本投入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新药研发企业由于没有有效的实物质押,银行融资也非常艰难,园区交通银行科技支行曾经尝试过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也是由于缺乏有效反担保及评估变现等因素而未能得到有效推广。最近,重庆市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尝试,重庆农商行创新推出“医药研发贷”,支持药企进行新药研发和临床试验。该信贷产品手续简便,期限灵活,医药研发生产企业在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文等相关资料后,即使缺乏抵质押物也可申请贷款。经核准后,重庆农商行通过“一般研发”和“并购研发”两种模式向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在此基础上,重庆农商行与智翔金泰及其股东进行多轮磋商,为智翔金泰授信首笔医药研发贷款3.9亿元,并分阶段开始支用,截至目前已支用1.8亿元。由此,智翔金泰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的资金压力得以大大缓解。建议苏州在研究重庆案例的基础上,尽快协调银行推出类似的金融产品,以缓解新药研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采用成熟的新药证书(或生产批文)+专利证书进行质押,由于已经有现成的新药证书,和单纯的专利证书相比,可以大大降低风险,特别是没有技术研发失败的风险,且质押物容易变现,银行也容易接受。此类操作可以不需要反担保措施,企业可以用成熟技术质押获得的贷款用于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从而加快研究进展。 2、采用临床批文(临床许可证明)+专利证书进行质押,此类操作需要有第三方反担保措施,政府可以成立相关的担保专项基金。如果能够打通新药研发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无疑将极大推动苏州新药研发的速度,促进苏州走向更高层次医药产业制高点。 第五,支持苏州新药及医疗器械直接进入苏州市各级医疗机构。新产品市场开拓阶段存在较多困难,其中之一就是进入医疗机构。建议苏州市级层面制定相关政策,规定苏州产业化的新药及医疗器械可以直接进入苏州市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产品进入全国医保目录,真正打造“官产学研金用”六位一体的全方位一揽子支撑政策。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3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玄振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苏州生物医药政策层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排头兵、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主阵地,苏州市已经成为我国生物药物领域创新资源最集聚、创新人才最青睐、创新企业最活跃、创新成果最丰富、创新生态最卓越的产业创新基地。截止2019年底,全市集聚生物医药企业3000余家,从业人员数量多达4.46万人,产值规模超1700亿,其中医疗工业产值达1450亿,同比增长超20%。近年来,苏州市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四大先导产业之首,从组织保障、产业生态、创新能力、投融资环境、人力资源方面等多方位多角度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 二、苏州现有生物医药政策 在政策层面,苏州市统筹布局,制订了各项政策措施。2018年10月出台《苏州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指导意见》,明确苏州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关键领域,以 “1+N”推进模式优化空间布局,构建协同创新网络,防止优质生物医药企业流出苏州,通过提升新药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能力完善产业链。2019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研发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制定了24条扶持政策,企业最高可获得8000万奖励。2019年11月编制出台《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和优劣势,以生物医药技术原始创新策源地和争创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为目标,勾勒5~10年内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2020年4月出台《全力打造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地标实施方案(2020-2030年)》,以提高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为主线,着力催生一批原创成果,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着力培育一批龙头领军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地标。 三、关于政策支持的具体领域 一是政策支持方向。《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69号文)药品领域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新机制、新靶点和新结构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核酸药物、基因工程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等。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化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二是支持产业化。69号文第十三条支持产业化落地,详细如下: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1+N”发展模式,在各市、区优化布局各具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将非化学合成类生物医药项目和化学合成法原料药生产项目分类审批监管;争取将重大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列入市级以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以利于争取用地计划;在确保产业集聚区环境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将其它产业削减的氮、磷等指标,优先向生物医药类项目倾斜。在本市新取得药品注册批件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新建项目,对于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实际投入的1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金融支持。依托苏州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参股或设立涵盖项目落地、股权投资、新药引进和海外医疗服务等领域的大健康产业基金,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生物医药和医疗健康产业基金群,投资并促成相关创新项目落户苏州。加大对初创型生物医药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项目及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被投项目在审评审批、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纳入市、区有关部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积极鼓励各在苏金融机构利用创新的金融工具,促进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打造苏州市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指数。鼓励各类在苏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的投资力度,支持优质生物医药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对在资本市场实现IPO的生物医药类企业,按规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鼓励各类在苏保险机构提供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生物医药产品责任保险等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并纳入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范围。 四是支持苏州新药及医疗器械直接进入苏州市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37号)等文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以省为单位组织集中采购,探索高值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作为集中采购的补充,创新药和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医用耗材根据类别采取备案采购。上述采购均通过省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目前医保目录调整权限在国家,市医保局将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产品纳入医疗保险目录。在国家统一的招采改革政策下,市医保局将积极探索苏州的招采模式,制定相关政策,做到既有规定动作,又具地方特色。积极探索耗材的备案采购模式,作为联盟带量采购的补充;支持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挂网采购等。同时,市医保局将积极向国家、省医保局反馈我市创新企业的呼声和意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主动承担相关先行先试政策,鼓励创新药和耗材在满足政策的情况下,大力推广应用,做好改革“试验田”。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加大与国家、省发改委沟通,相关部门加强对上争取力度,以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或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昆山小核酸基地等为依托,积极争创国家、省级各类试点、平台,积极向上推荐生物医药重点项目。 二是认真做好《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兑现工作。把兑现作为硬指标,确保政策措施落实不打折扣,切实增强生物企业获得感和信任感。进一步提高对生物医药企业的服务水平,细化对研发类、制造类企业的服务方案,对列入准独角兽、瞪羚、进入IPO期的生物医药企业做到专人服务对接。 三是夯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础,完善产业链,优化产业生态。更大力度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要素,突出源头创新能力,推动创新性及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从“陪跑”向“领跑”转变,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大对销售市场端的扶持,例如在医保目录准入、省内挂网采购、鼓励地产创新药应用等方面的取得省级以上的更多支持,增强本地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带动更多的本土药企加速转型升级。 四是加大力度补足产业发展短板,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临床试验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和医疗机构参与建设临床试验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研究型医院、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等;启动研究型医院建设的可行性分析;争取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依法依规优化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审批流程。探索实施长三角区域进口特殊物品、生物材料一体化监管作业模式。探索建立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特点的特殊物品进境风险评估体系和长效管理制度,优化对细胞、组织切片等基础性原料的检疫准入流程。开展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苏州片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区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 五是加大产业招商力度,积极培育本地企业。以各市级生物医药产业园为载体,集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区域性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支持企业来苏开展全产业链布局,做强产业链、价值链关键环节。大力引进重大技术项目,对本地生物医药企业引进的全球先进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资助扶持。壮大本地优势企业,充分利用好我市生物医药“1+N”政策,对提出空间需求的即将进入产业化的企业,在市级层面上进行土地资源统筹,为优质项目提供全方位要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