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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安全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王小刚;
建 议 号:
259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安全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一、苏州市各地集宿区安全管理的现状自2018年“33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相关工作不断纵深推进,近一年来苏州各地集宿区的管理初显成效。我市姑苏区首个大型集宿区被整治;工业园区东沙湖社工委把“431”专项行动向集宿区有效延伸,消除安全隐患监管盲区;苏州高新区规范企业集宿区管理,推进“2+N”疏导安置模式;吴江汾湖高新区高标准打造“集宿小镇” “社区式管理”集宿区;昆山周市镇将厂区闲置办公楼及研发楼“资源化”,打造标准集宿区;太仓陆渡街道对横沥村集宿区进行全方位整改,提升集宿区居住环境。
  二、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成因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中特别提到,项目工人集宿区存在大功率电器烧煮现象,消防安全存在隐患;高新区2019年累计开展建筑工地集宿区“迅雷”夜查12次,检查集宿区84个,督促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280余条。
  三、经过调研和分析,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的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具体表现如下: (一)思想意识重视不足。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多为临时建筑,相关人员对其重视程度较永久建筑相对不足,相关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略打折扣。 (二)建筑使用年限较短。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房屋主体多数为彩钢板活动板房,其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且多次重复周转利用概率较高,因材料、材质质量及维护保养的差别,实际使用年限差异较大。 (三)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建筑工人普遍受教育程度低,且人口呈老龄化趋势严重,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且思想相对固化。(四)住宿人员流动性大。建设行业的特点决定了施工人员随建设项目流动的特性,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内入住的工人稳定性较差,给日常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安全管理,消除工地集宿区的安全隐患,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建设项目集宿区建设和验收标准。在全市推广建设项目集宿区建设和验收标准,加强建设项目集宿区的临时用地规划选址审批,严把集宿区建筑材料质量及工序验收,完善集宿区内通电、通水、道路铺设及外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验收,落实集宿区环境卫生、消防设置验收审批,做好集宿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落实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集宿区人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作为常态化管理要求,由主管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及考核,并将抽查结果计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 (三)加强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安全检查。我市的有关部门要坚强沟通协调,实施联动定期及不定期开展集宿区安全检查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担当,对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希望通过采取以上扎实有效的举措,能切实消除苏州市工地集宿区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高质量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王小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地集宿区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包括暂设性的生活区、办公区用房,工地值班室、工地围挡围墙及大门等建筑物)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盲区”,为建筑工人提供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给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经费,在开工前统一划定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区域,搭建工地集中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单位要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搭建合格、标准、安全牢固的临时建筑设施;监理单位要对专项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按照规范要求搭建工地集宿区。施工现场在搭建临时建筑设施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核签字后实施,临时建筑设施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采取抵抗风、雪、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措施。办公区、生活区不得在建筑物的坠落半径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内搭建,与架空明设的用电线路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布置在高压走廊范围内。宿舍、办公用房搭建使用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使用金属夹芯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不得使用被国家淘汰的产品。厨房、卫生间宜设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临时建筑设施的活动房的设计应遵循标准化、定型化及通用化的原则,符合《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加强工地集宿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临时建筑设施的安全和消防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活设施的使用和生活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季节变化组织对临时建筑设施开展专项安全、消防检查。宿舍建设时应充分考虑电力功率需求,合理配置线路、电器和限电保险装置等,对职工宿舍的供暖、降温尽量做到统一。建设、监理单位应强化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消防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临时建筑设施的安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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