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市工商联 | 建 议 号: | 026 |
标 题: | 关于推动苏州市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苏州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科技投入持续加大,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载体更加丰富,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现。 一、苏州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现状 一是规模实力显著增强。至目前,苏州纳入统计范围内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其中,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213家,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77.8%。民营科技企业产值占比超过全市规上工业产值的40%。全市80%的科技项目由民营科技企业承担,90%的研发投入、90%的专利产出来自民营科技企业,立项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90%集聚在民营科技企业。据2018年度全市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显示,有39家企业研发投入超亿元,8家企业研发投入超10亿元。其中恒力集团、沙钢集团研发投入分别为49亿元和47亿元,亨通集团研发投入为26亿元。苏州市累计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6家,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有力推动了苏州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广大民营科技企业持续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拓展,特别是纳米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的主力军,是我市创新创业的主要力量。全市拥有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38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61个,省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9家,各项排名均位列全省第一。至目前,苏州科创板过会企业数量达到12家,继续领跑江苏,位居全国第三位。 三是创新产出水平显著增强。苏州民营科技企业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创新驱动,不断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强高附加值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最近一期发布的中国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中,苏州共有8家企业获得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4项科技成果获得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1家单位获得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亨通集团在光纤互联网、智能电网、航空航天、高铁轻轨、海洋通信等领域填补了国内数十项空白,获得3000多项专利,参与制定100多项行业标准。沙钢集团实施产销研一体化协同运作,集团本部高附加值品种钢占比高达50%。宝时得科技有限公司依托科技创新和品牌战略,打造电动工具行业的高端知名产品,在行业竞争的蓝海中站稳脚跟。 二、影响苏州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产业链、创新链对接不畅。对产业链、创新链的重视程度,最直接的反映是在资金链上,反映在创新资金的分配上。从总体情况来看,我国的研发资金的分配并不合理:一是基础研究占比低,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的比例一直处于5%左右;二是企业占比低,国家的基础研究经费大多投向了高校,企业很难有机会获得支持。体现在产学研合作中,普遍存在有效需求难找、对接成本高、落地风险大等问题,科研和生产依然“两张皮”。 二是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相对不足。据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显示,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研发主要还是着眼于解决现实技术难题,集中在工艺或流程改进、新材料或新技术开发领域。在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方面,跟欧美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高端电子部件、半导体设备高端器件和高端芯片等领域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一些行业的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元器件、关键原材料大多依赖进口。以光纤通信业为例,目前中国已是世界光纤制造大国,也是强国。但在光纤通信制造方面,关键原材料和关键装备仍存在一定范围的进口信赖。如生产所用的氦气全部依赖进口,主要被美国垄断。一旦停供,中国的整个产业就要停产。 三是科技投入的关键要素供给不足。要素供给不足主要体现在资金和人才方面。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科技企业在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新医药行业为例,研发一个国家1.1类新药,需耗时8-10年,投入近10亿元。对于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而言,不可能具备这样的资金规模,必须依靠外部资本运作和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虽然在中央的大力推动下,有所好转,但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我市风险投资、风险担保等金融保障体系相对不足,2018年苏州市“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为2.82%,远低于北上广深和杭州。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的研发活动以低投入、快见效的试验发展为主,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占比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企业高水平研究、创造和应用能力。二是科技人才严重短缺。与一线城市相比,苏州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就职民营企业的政策倾向没有明显优势,大量高端科研人才不能有效向苏州流动、向民营科技企业流动。同时,受近年来苏州房价高涨,高端教育、医疗、文化资源相对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人才的虹吸效应逐渐减弱,出现高层次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具备技术特长的“现代工匠”双缺的局面,成为限制苏州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短板”。 四是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国家的一些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如针对新能源补贴的政策突然停止,使得光伏龙头企业陷入困境。企业反映,目前行业准入壁垒依然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不透明,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难以得到社会公正公平看待和认可。民营企业自主研发新品推广应用难,始终存在“要进门先有业绩,要业绩先要进门”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难题。目前很多政府部门或国企在采购招标制度设计中,仍采用“最低价中标”。这既不利于向产业链高端发展,也不利于卡脖子核心技术的攻关研发,大大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环保整治过程中一批企业“关停转”打破了企业长期建立的产业链结构,导致零部件配套困难、成本上升,执法“一刀切”误伤企业。 三、推动我市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完善创新研发的投入机制。建议政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特别要加大对民营企业从事超低排放、节能环保、重大技术突破等科技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以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要加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协同,完善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在民营企业转移转化,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针对体量比较大、涉及企业比较多的行业,可设立3-5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相互之间竞争,这样才有利于技术的快速蓬勃发展。 二是推动各种创新要素向民营科技企业聚集。在土地指标紧缺、可开垦后备资源不足的大环境下,政府和企业可以积极探寻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结合民营科技企业实际,建设建好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实现集群式发展。增强金融、资本服务民营科技企业的能力,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增加无形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品种,放宽贷款期限,满足民营科技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业,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充足“资金池”。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人才资源的集聚开发,切实丰富人才智力集聚载体,深入构建政企人才开发模式,着力提高科技人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民营科技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加大民企自主研发新品的推广应用。要鼓励政府、央企国企、大型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中,向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本土企业倾斜、优先使用。对于一些填补国内空白的、行业领先的新产品新技术,特别是首台首套的,在投标过程中应该给予鼓励,不能先有业绩,才允许参与投标,要鼓励首台首套的应用。让企业自主研发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基本国策。敢于“试错、容错”,真正实现把核心技术抓在自己手里的愿望。 四是完善政策环境优化创新生态。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包括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提升科技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等。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条款和内容,加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增强法律保护的有效性。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治理“三乱”的力度,依法查处恶意举报等违法行为,切实减轻民营科技企业负担。减少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不必要干预,对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民营科技企业,除法定的检查外,未接署名举报,应免于日常检查。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苏州银保监分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8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苏州市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苏州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各部门将民营科技企业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总量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全市23家企业入围“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6家企业入围“2019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上榜企业数均位居全省第一,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三。其中恒力、沙钢、盛虹、协鑫、亨通5家企业营业收入超千亿元,占全省数量的50%,占全国数量的9%。截至2019年底,全市拥有民营企业65.2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户数71.8万户的90.7%。2019年,全市民营企业入库税收总额达2240.8亿元,占总入库税收3645.4亿元的61.5%。就业人数达339.4万人,占总就业人数526.3万人的64.5%。截至2019年底,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数15881家,上市企业数87家,其中科创板上市9家,受理21家。 为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部门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导,助推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 (一)积极宣传政策。面向民营企业和创业者宣讲解读政策,让民营企业和广大创业者能够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便利。同时,积极开展全国双创周,创客大赛等活动,加快营造融合、协同共享的生态环境,增强创新创业实效,推动创新型企业群体不断壮大。仅在2019年高企培育相关服务工作中,全市科技系统举办各类活动102场,培训1.1万人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86次,点对点走访辅导企业2071家。 (二)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进一步开展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普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深入实施“瞪羚”和“独角兽”培育计划等相关措施,加强以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企业以主体,以瞪羚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为标杆的创新梯队建设。同时,建立发掘培育科创板后备企业的机制,出台扶持政策,做大科创板企业培育库,形成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后备军。 (三)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大区域重点产业人才专项的实施力度,引导鼓励各地围绕其重点产业、先导产业引进人才,提高引进人才与产业规划的匹配度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度。同时优化人才评价标准,突出领军人才市场导向,将市场认可情况作为创业人才重要评价指标。目前我市已累计引进资助6400多名高层次人才在苏创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企业达1200家,近600多家企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在纳米、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领域初步形成了有特色的人才、技术和产业高地。 (四)完善产业地标政策。把生物医药等产业作为苏州在全球最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地标精心打造,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大支撑。苏州生物医药产业起步早、基础扎实,经过多年积累,在国内有较高的认可度,信达生物、基石药业等8家企业陆续在港交所和科创板上市。下一步,苏州市将主攻创新药物、前沿诊疗技术、高端医疗器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加大力度打造世界一流产业集群,着力引进和培育生物医药方向的民营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加快完善产业链配套支撑服务体系,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 (五)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推动5G和工业互联网加速落地,全市集群高质量发展已取得重要进展,形成10个产值超千亿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已累计获得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和试点示范项目13个,省示范智能工厂8个、省示范智能车间444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创建两化融合国家级示范企业7家、省级示范企业71家、试点企业568家。2019年,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9个,国家十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有徐工信息等6家落户苏州,目前省级星级上云企业631家,占全省近四分之一。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按照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总体要求,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市场监管体系下的新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苏州已获批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已完成建设及验收。2019年,苏州全市专利申请量162984件、授权量81145件,分别同比增长19.96%和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3371件、授权量8339件。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PCT专利申请、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商标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市、区知识产权执法职责分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技能。加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检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2019年共办理各类专利案件500余件,结案率超90%;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00余件,罚没款超400万元。 (三)有效加强苏州地理标志保护。2019年苏州市重点加大了对阳澄湖大闸蟹、洞庭山碧螺春等驰名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和监管力度,全年检查经营户2139家,拆除违规标志274处,立案查处10起,下达警告整改通知书44份,约谈14次,移送1件。 (四)推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2019年多次组织了多部门参加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沟通研讨会,与公检法部门初步建立了“民、行、刑”协作工作机制。 三、对接金融服务机构,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一)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持续修订完善《苏州市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项目实施细则》、《苏州市市级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苏州市市级科技保险费补贴项目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构建完善科技金融新政策体系。 (二)持续做好科技金融专项。2019年为646家企业提供科技贷款贴息3400万元,累计为2618家企业提供科技贷款贴息19095.12万元;给予194家企业科技保险费补贴517.28万元,累计给予796家企业科技保险费补贴2294.22万元;为10家天使投资管理企业提供奖励127.55万元,累计为79家(次)天使投资机构奖励补贴1619.55万元;当年“科贷通”为超过1421家科技型企业解决贷款63亿元,累计为6406家企业解决贷款419.56亿元。 (三)推动天使投资持续发展。一是持续扩大引导资金规模。累计安排阶段参股资金3.8亿元,立项子基金29个,子基金拟募资总额47亿元,阶段参股出资5.8亿元。其中已设立子基金18支,募资总额22亿元,实缴总额12.4亿元,阶段参股认缴出资3.4亿元,实缴出资1.8亿元。二是不断提升投资引导效应。已设立子基金共投资项目128个,投资金额8.2亿元。累计投资我市科技企业97个,其中初创期科技型企业88个、投资金额3亿元。三是提升投资项目管理效能。完成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额5300万。 四、着重研发能力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研发创新 (一)完善企业研发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推进国家级企业创新中心建设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建设,对于企业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产品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截至2019年,苏州市已拥有各类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52家,企业研发创新实力明显增长。 (二)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创新链条、产业链条、资金链、政策链协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的合作机制,大力推动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在民营企业转移转化,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2019年苏州市共立项科技项目6556项,下达资金102259万元,进一步推动了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 (三)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推动科技孵化载体提档升级,引导孵化载体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高层次人才、提升孵化培育企业层次和投融资服务能力等方面健康发展,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截至2019年底,我市已有市级众创空间21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13家、省级众创集聚区4家、省级众创社区7家,累计孵化和培育各类初创企业和团队达2万余家。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提案要求,继续推动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加大以企业为主的创新投入,打造创新型企业。 (一)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研发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前瞻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技术研究等计划项目;积极支持企业承担省部级科技项目,并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在加计扣除基础上,还给予额外奖励。同时,量质并举推进企业培育工作。2019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0.2259亿元,其中支持企业8.5亿元,占总资金的83%。2020年,市科技局预算经费12亿元,是2019年的117.3%,预计将有超10亿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占比超过85%。 (二)不断加强独角兽企业培育。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未来产值大的创新型企业加速成长为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2020年,市政府在《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基础上,加大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拟出台《苏州市打造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发展生态圈实施意见》。目标是到2022年,全市纳入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库的企业力争累计达到200家以上,培育形成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或上市企业达到15家左右,其中生物医药领域至少5家以上。并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目前实施意见还在修改完善过程中。 (三)大力开展国家级平台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级平台。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实验区的争取工作,《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已报至科技部。通过这个平台的建立,将有利于苏州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二是积极推荐信达生物、苏大维格、绿控传动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推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该三家企业已通过市级评审,下一步将向省和部里积极争取。三是开展姑苏实验室的筹建工作。未来十年将投入200亿元建设姑苏实验室,面向材料领域集聚一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孵化一批创新型企业,争取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二、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一)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创新链条、产业链条、资金链、政策链协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的合作机制,大力推动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在民营企业转移转化,加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二)优先保障创新型企业土地使用。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培育企业募集资金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项目,在规划编制项目供地、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各个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优先保障。鼓励和支持各市(区)政府按照土地集约利用原则,探索土地复合利用供地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与商业和服务业用地合并,按综合用途供地,切实解决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培育企业的生产和发展用地需求。在工业企业集约用地评审指标中,创新指标占10%。有力引导企业集约化发展。 (三)推动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今年,正在起草《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项目管理办法》、《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项目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项目阶段参股实施细则》。大力支持创投企业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的目标是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达6亿元,新设天使投资子基金10支;组织开展企业与资本沟通对接的活动;新增“科贷通”惠及企业达 1200家,获贷资金超过60亿元。 (四)加强人才引进,支持企业发展。贯彻落实人才奖励新政,实施万名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其中海外占比不低于50%,外国高端专家不少于2500人。力争三年内引进10个以上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顶尖人才(团队),给予1000-50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优化境外人才工作、居留和出入境服务,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办理最高时限居留许可、优秀外籍学生创新创业等提供最大便利。降低人才落户门槛,吸引各类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三、加大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一)开展核心技术产品遴选。从2019年开始,我市将连续三年开展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遴选工作。今年,我市将对遴选出的195家企业的核心技术产品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对入选的核心技术产品按年度新增国内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通过核心技术产品遴选,将进一步明确我市企业掌握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打造核心技术企业标杆,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助力和背书。同时,鼓励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提高产品供给水平,进一步激发内需市场活力。 (二)支持企业首台套设备应用推广。支持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及研发技术服务的推广和试用,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当年该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15%-30%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民营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 (一)打造营商服务国际品牌。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倾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同步推出“4S”国际版营商服务品牌(“Supreme Service, Super Suzhou”意为“至高服务,超级苏州”),持续完善国际化营商服务政策措施,努力让市场主体在苏州投资放心、发展安心、干事顺心、创业开心、生活舒心,把苏州打造成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使营商环境成为苏州最响亮的金字招牌。 (二)实行优特项目“N+1”特殊支持政策。凡是体现重大创新成果转化的策源性项目,凡是体现国际最先进水平、最高水准的科技创新项目,凡是在苏州先导产业中起龙头作用或产业链关键环节突破性项目,凡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大项目、高产出率的好项目,只要愿意落户苏州的,政策设计可以对标国际惯例、对标先进城市标准,再“加一点”力度,给予特殊支持。 (三)提高亲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好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沙龙、企业家微信群联系、企业信息直报三项制度,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建设苏州市“企业服务云”和苏州市企业服务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全覆盖的优质服务;全面推行代办服务,建立代办服务机制,公布代办事项目录清单;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探索设立重点企业联络专员。 (四)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完善企业破产与注销程序,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进行政审批、税务、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强化破产涉税问题处理,将企业注销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完善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 6 个月内审结。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企业开办2 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全球前沿水平。除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外,2020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选址、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直至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到2020年底将企业全年纳税时间减少到100小时 (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探索土地复合利用供地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与商业和服务业用地合并,按综合用途供地。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产业用地空间规模,全市划定100万亩(667平方公里)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红线。以盘活存量为主,配置增量为辅,向全球发布68.8平方公里的近期可供产业用地,并全部落实在产业用地供应图上。鼓励工业制造业和生产性研发项目出让用地提容增效。 (七)提升企业水电气等资源要素便利度。通过压减环节、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措施,切实提高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服务水平。用水方面,无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4 个工作日;有增设管线但无需办理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 9 个工作日;有增设管线且需办理行政审批的,平均办结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用电方面,从2020年起,低压客户报装平均接电时间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10(20)千伏客户报装平均接电时间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方面,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 3 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但无需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且需行政审批的,办结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陆晓春 联 系 电话:6522794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