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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关于提升我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马奇翰;
建 议 号:
270

标    题:

关于提升我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今,苏州市老年人口数量大,老龄化水平高,增长速度快,必将对养老设施产生巨大的需求。然则,国家政策、文化和市场均给予养老发展在支持的同时也存在制约,供给方的错位导致养老市场的结构性失衡。经实际情况调研,苏州市老年群体比起入住高端养老社区,更适合于离家近的类似护理站的小型养护机构,也就是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我市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增设日间照料中心和助餐点,但形式和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日益老龄化及群众实际养老需求,急需进行系统性提升即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

 一、现状调研情况

(一)苏州各板块普遍呈现老年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重等特点具苏州民政局不完全调查,截至2018年底,苏州全市户籍人口达到703.5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83万人。从苏州大市看,常熟市、太仓市、姑苏区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二)养老服务政策和规划出台,但是落地情况并不乐观苏州市人民政府就全面放开我市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18年制定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启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决定用3年时间,完成对全市所有镇(街道)敬老院综合改造。实际情况却是:一方面,专门的养老社区的大量空置,供大于求;另一方面,养老服务设施不足使得老年人与日剧增的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养老机构床位的床位稀缺,供不应求。

(三)实地调研问题汇总对姑苏区某一老年公寓走访调研:(1)相关建设床位补贴是微不足道。(2)目前公寓引入互联网+智慧养老,维持费用很大。(3)像是独居老人、子女长期在外、子女与老人家离得远、不便照料和出院后需要短期调养恢复等这部分老人,能够接受此类产品服务。对社区老年养老需求走访调研:(1)建立适合老人的社区食堂(2)对日间照料中心具体不了解;(3)希望能为社区的健康老人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健康管理、情感交流的一个场所;(4)对长者照护之家的需求也不多,还是居家养老比较多。

二、问题分析

针对苏州市人口老龄化的问题,通过整体和个体板块的综合调研,分析如下:

1)民营企业认为资金上筹备方面需要有关金融部门方面支持;相关政府部门对于公寓自理类床位并未给与实质性的支持政策;老年人接受社区或公寓养老的观念不强。政府推进老年公寓公办民营社会化的步伐缓慢。

2)对嵌入式养老机构有效宣传不够;政府对自理老人在养老方面给与政策上支持不足。

3)养老问题与现状居住模式密切相关,学历的高低与家庭收入及以后的养老模式的选择息息相关;人们对于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需求存在。由此可见社区养老己然成为老年人养老问题缓解过程中不可轻视的中坚力由此,针对我国基本国情,老年群体比起入住高端养老社区,更适合于离家近的类似护理站的小型养护机构,也就是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

三、意见建议

1)苏州应根据本市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提高设施建设水准,集中建设一批体现我市养老设施水平的全国示范型养老设施。积极鼓励民办机构加入,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老年设施,可尝试性发展持续照顾型的退休社区。

2)树立典型,推动和完善建设以社区“嵌入式”养老为核心的服务模式,吸引社会组织机构的参与的积极性。

3)重点协调苏州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及时有效的落地。一方面合理规划养老设施布局,养老设施的布局与选址应该与老年人的分布及行为特征相契合。另一方面对社区既有设施进行优化,完善服务设施体系,体现内容的多元化和人性化。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民政局
会 办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30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马奇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1982年进入老龄社会,早于全省、快于全国。截至2019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85.67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5.69%。老龄化趋势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近年来,我市立足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医养相融合的“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在提升我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方面,我们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013年,我市编制完成《苏州市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对养老设施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划布局给予了明确,在建设过程中,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在空间布局上予以落实。 201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我市启动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今年,我们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苏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重新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统筹项目落地,提振社区周边的养老服务供给 1. 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18年,我市出台 《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府〔2018〕67号),根据文件要求,至2020年,所有镇(街道)都必须建设有一所床位在150张以上,能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承担低收入老年人、高龄、独居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全托、日托和临托的区域性保障型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共有26个镇(街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15个镇(街道)已经开工建设,8个镇(街道)已经完成立项,让老年人在不离开熟悉环境和亲情陪伴下,就近就便享有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 2.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满足老年人走出家门到社区接受日间照料服务,突出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从2010年开始,每年以政府实事项目为抓手,通过细分任务、明确责任,督促各地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加强建设。目前,全市建有180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06个助餐点、101个助浴点,社区照料床位25509张,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85.6%的社区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公益性社区养老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全市有1128个日间照料中心、1261个助餐点实行社会化运营,能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乐、助学、助浴、助行、助医等个性化服务。 3.科学推进社区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一是社区卫生服务向居家养老延伸。通过大力发展医联体、医共体等多种医疗服务形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辐射辖区内的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引导和鼓励老年人与医疗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开展居家护理和上门诊疗服务。全市建有护理站27家,136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作协议,896家全科医生工作室入驻日间照料中心,初步建立了资源互用、优势互补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并按要求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二是家庭医师团队服务实现全覆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了重点人群的有效个性化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双签约、双守门”模式,针对重点人群,加强管理联系。内容上,着重加强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的创新,明确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推出个性化的“私人定制”菜单式服务包,并充分赋予家庭医生在服务体系中的服务提供、平台资源、团队管理以及考核分配上的自主权力。 三、完善政策落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1.督促兑现社区养老建设发展政策。督促全市各级集聚合力、增大投入,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发展。一方面督促现有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使各级财政每年按老年人口数每人260元预算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各级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不少于55%用于发展养老事业;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发挥市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的作用,增强创新型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投融资能力。另一方面,督促各级及时兑现有关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扶持政策,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建设、运营补贴,养老从业队伍的免费培训、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奖励、落户苏州,养老服务组织的税费优惠等等,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2.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2017年6月,市民政局、公安局等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操作细则(试行)》(苏政民发〔2017〕6号),鼓励各地利用城镇中的闲置厂房、医院,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等符合条件的场所改造成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我市促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政策,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发展健康养老,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五年,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养老设施供给,推动了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金凌眉 联系电话:8228027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资规局、住建局、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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