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6.关于统一我市民宿行业标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防支队;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3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A (2020)苏文办字第 102号 签发:韩卫兵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苏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统一我市民宿行业标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协常委会陈雄伟副主席亲自督办,充分体现了该提案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对指导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乡村旅游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很强的指导性。结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契机,抓住乡村旅游发展的历史机遇,依托特有的山水脉络和人文底蕴资源,发挥古镇、古村等旅游景点综合优势和辐射带动效应,走出了一条以旅助农、以旅兴农、以旅富农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之路。 我市乡村旅游民宿的发展依托市委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在我市17年修订的《苏州市旅游条例》中,增加推动乡村旅游及乡村民宿发展的专项条款,明确乡村人才培养、乡村品牌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等扶持政策,把发展乡村民宿作为创新业态、推动创业就业的主要抓手。我市很早意识到乡村旅游民宿行业的标准化管理迫在眉睫,但是民宿作为共享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房屋用地属性、治安管理、卫生管理、消防安全等问题都让乡村旅游民宿经营游离在“灰色地带”。 为此我市已经落实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出台 2016年苏州在江苏省乡村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吴中区全面推动旅游民宿创新发展。由吴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过苏州市旅委全体(扩大)会议同意,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实施了《关于印发吴中区民宿(农家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突出了“两大创新”,即联合会办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由吴中区旅游局牵头会同消防、公安、环保、卫生、住建等16家单位派人集中合署办公,并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旅游民宿发放备案证。还重点推出“五大制度”,就是消防安全意见、治安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环境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同时,明确了旅游民宿的名称定义、体量界定、申请准入、服务经营、管理组织和发展原则。 由乡村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点推广至全市的过程中,存在各板块乡村旅游资源的属性不同,地方的有关职能不统一,故要求各板块根据自身情况出台本地乡村旅游民宿管理办法,截至2020年3月,我市除姑苏区和园区以外的8个涉农板块政府都出台了乡村旅游民宿管理办法。 二、立足发展,提升品质,明确我市乡村旅游民宿等级标准 在苏州市委出台的打造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若干意见和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中,把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作为创新业态、推动创业就业的主要抓手,明确人才培养、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扶持政策。2016年起,我局启动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的评选工作,并在全域旅游创建政策中为获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在苏州旅游总入口等平台进行推广宣传。 2017年,出台了《关于促进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8年,印发了《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试行)》,这些意见和办法推动了全市乡村旅游民宿向创新化、个性化、品质化发展。 三、把握源头,综合管理,即将出台我市农家乐管理办法 2019年底,苏州市明确要求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家乐规范管理和规划发展,并责成起草《苏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此办法适用餐饮农家乐和住宿农家乐(乡村旅游民宿)。 通过借鉴参考乡村旅游及农家乐发展走在前列的浙江、广州、成都、嘉兴等地的农家乐管理办法,研究并确立以“鼓励发展、综合监管、安全规范和提升品质”的起草思路,结合我市实际,几经调整,完成初稿。市政府办公室针对初稿先后两次发文,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3月13日,召集公安、住建、环保、消防等17个部门分管领导召开意见征求会。还专门组织召开各市区文旅部门负责人和农家乐业主代表座谈会及专家论证会,及时收集、梳理修改意见并予采纳,形成征求意见稿,经过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意见征集,最终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目前正处在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阶段。该办法明确要求各地方成立农家乐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和备案登记,将明确我市住宿农家乐(乡村旅游民宿)在特种许可、消防、卫生、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在《苏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我局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官网、专题宣传等形式,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管理办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定标准。起草和实施《“苏式农家乐”评定标准与等级划分》,以与时俱进标准来引领独具特色的品质农家乐。 三是全面梳理。开展覆盖全市的农家乐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分清层次,重点对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的责令整改。 (此页无正文) 2020年 6月30日 联系人姓名:肖娴 联系 电 话: 1505156588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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