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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关于推进科创平台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金健宏;
建 议 号:
434

标    题:

关于推进科创平台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前不久,苏州刚刚召开“开放再出发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蓝绍敏在大会上讲话时强调,要提升苏州的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以开放促进产业转型,提升苏州的高端产业引领功能;以开放强化有效投入,提升苏州的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苏州不断加大各类创新平台作用,积极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在建设孵化载体、协同创新平台等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止2019年底,苏州共获得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52家、省级众创空间20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9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9家。上海交通大学新材料与智能装备联合创新研究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苏州研究院等重大创新载体相继落户苏州。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清华环境创新研究院、南京大学苏州创新研究院等一批重大创新载体建设进展顺利。围绕生物医药、第三代半导体、先进材料等领域正在创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获批筹建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深时数字地球争创国家首个国际大科学计划。依托智能制造、新材料、光通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九大领域的龙头企业,建成34家先进技术研究院。这些创新平台载体的设立,对提升苏州的科创能力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孵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促进院校科研技术的的转化;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地方产业集聚,特别是为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发展的土壤。
    二、存在不足
    通过前期的走访调研分析,我们发现,科创平台载体在新建和运营中,存在各类问题和困难,如创新创业氛围不够浓厚;平台载体布局不平衡:缺乏专业平台运营管理人才;平台的风险投资能力和经验不足;平台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引导等。现将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部分科创平台产业布局不合理、不平衡,核心孵化能力不足。
    有些科创平台存在招引企业抓到篮子里都是菜,引进企业贪大求全,只要是企业不管企业类型和成长阶段就往平台里面引。有些平台开始就把规模搞的非常大,平台面积动辄几万、十几万平方米,但核心孵化企业能力不强。无论是地方政府与上级大院大所合作的科创平台还是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科创平台,由于自身的资源、人脉、能力不足,靠“房东经济”维持成为普遍现象。目前,大多数科创平台的收入结构总体上仍然以房租收入为主,其主要模式是圈地建楼向企业收租金,对引入企业的服务基本局限在租赁物业的服务方面,但对于初创企业的融资、行业资源对接、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帮助,微乎其微,引入企业完全处于“散养”状态,没有增值的服务来变现,只能靠房租收入。但是初创型企业由于本来就自有资金有限,对房租承受力较差,科创平台只能收取比较低廉的价格,有些科创平台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
    2.科创平台运营缺乏专业化团队,未紧跟市场变化,抗风险能力不够。
    有些科创平台管理团队缺乏专业的管理运营能力,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眼光和经验不足,并且投资初创期企业的风险本身较高,投资血本无归的案例时有发生。有的科创平台一方面要为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另一方面又要对平台项目进行服务和管理,承担着双重责任,压力较大。要知道投资科技型企业,由于技术的更新换代较快,科创平台需要承担一定的投资失败的风险。很多原本看上去非常先进的技术几年后被迅速淘汰,企业的立足之本受到冲击,导致科创平台投资失败的例子举不胜举。
    3.科创平台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引导,未充分享受好政策。
    科创平台对政府来说也是这几年出现的新事物,部分地区出现了一拥而上的局面。政府部门在对科创平台的管理能力和经验都出现人手不足和缺乏有效管理的情况。同时各级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扶持科创平台及人才企业的好政策,平台和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经验,政策红利也未充分享受。
    三、对策和建议
    1.坚持走专业化、精细化道路,提升服务内容和品质
    在同质化竞争泛滥的时代,科创平台不能走大而全,摊大饼一样的粗犷式发展道路。苏州科技条线部门应该引导和鼓励平台专注与某个行业领域、某个细分产业类别,做专业化的招商孵化工作。运行良好的科创平台首先要有明确的使命,明白为谁服务,为什么这样做,如何这样做。为此,平台对引入企业的选择应十分仔细,并注重引入后的金融服务、技术、产业链协同、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综合服务,这将大大提高孵化的效率和成功率。科创平台自身也是一个创新企业,必须要进行公司化运作,平台企业应该有自己特点的运营模式,否则就不具备生命力。
    2.加强科创平台运营团队能力建设
    科创平台运营能力的高低,与其运营团队的能力紧密相关,这是科创平台健康成长的关键。优秀的科创平台经营团队需要具备的能力素质包括营销意识、创造精神、服务意识、广泛的跨专业领域学习研究能力、共情意识等。特别是在行业领域要有专业的鉴别优秀企业的眼光。苏州在新引进建设科创平台时,在平台团队不具备相应能力时,应考虑到上海、深圳的发达成熟地区引进急需的科创平台运营人才,且在投资方面可成立投资基金,与有经验的公司共同作为GP投资,逐步积累投资经验,培养自己团队。
    3.加强政府对科创平台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建议科技条线部门专门设立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对科创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扶持,并出台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梳理汇总苏州全市科创平台的实时动态及发展情况。根据各科创平台的运营情况;科技人才项目的引进情况:税收产出情况;获得各级人才扶持政策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并以此来兑现相应的房租补贴、运营补贴等资金,利用资金扶持这个指挥棒,来达到鼓励扶持优秀,鞭策激励落后,形成各个科创平台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局面。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34号提案的答复 金健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科创平台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转型创新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市在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上取得新进步,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已与238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联合体1500多个。其中,中科院22个院所在苏布局建设各类载体机构32家(含纳米所、医工所两个成建制研究所),基本实现各市区全覆盖,集聚各类人才4200余人。清华大学在苏相继建设了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等重大载体,各类载体总数达12个,苏州成为与中科院合作最多的城市、与清华开展校地合作最好的城市。累计建有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2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52家(全省第一),市级新型研发机构57家,牛津大学首个海外研究院落户园区,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研发机构的建有率连续多年保持90%以上。建有市级众创空间210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13家(全省第一)、省级众创集聚区4家、省级众创社区7家,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1家(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2家(医疗器械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生物医药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科院上海药物所苏州研究院),累计孵化和培育各类初创企业和团队达2万余家。拥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18家(全省第一),孵化器场地面积达397.92万平方米,毕业企业数量5077家。在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中,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分类指导。一方面,围绕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对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细胞科学与应用设施、第三代半导体、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昆山中心、先进功能纤维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研发功能提升,瞄准战略新兴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研发,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开展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另一方面,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全面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载体建设。在众创空间建设中,以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为目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中,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形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二)完善政策措施。一方面,针对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经济产出慢的特点,出台《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和《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1号)等文件,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新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期内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已建的新型研发机构连续三年根据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最高20%的补助,每年单个机构最高补助500万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广泛集聚载体、人才、资本等各类创新资源,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另一方面,针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带动就业、孵育企业功能,持续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自2015年起,我市陆续出台《苏州市关于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发展众创空间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州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等政策,对新建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效显著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按绩效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后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一步完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体系、提升创业孵化服务水平,推进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提质增效,积极打造创新创业高地。 (三)积极开展合作。一是拓展产学研合作范围,深化产学研合作内涵,聚焦前沿发展引入更多原创技术,有针对性地引进契合苏州产业发展需求的优势学科专业人才和科研资源,着力打造一批高校系、中科系科技创新载体。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我市龙头骨干企业和大院名校交叉建设联合实验室,实现“需求牵引”与“技术推动”的良性互动。二是加快资源集聚,2018年底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批准设立,与海内外顶尖高等院所、科研院所、专业机构紧密合作,通过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布局建设离岸创新中心,整合板块资源共同开展科技招商,吸引全球高端人才团队和项目来苏州落地,形成知识流动和成果转化的“枢纽”。三是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探索飞地孵化模式,在苏州市外实质性建设孵化载体,定期向我市输送优秀人才和优质项目。着力打造以蒲公英为代表的品牌化创业孵化载体,以新药篮、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为代表的专业化创业孵化载体,推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诚然如委员所言,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和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结合委员建议,我市将从以下四方面持续推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载体、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对苏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引导。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上,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0〕35号),重点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国际研发机构突破、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市级重点实验室提升等五大工程,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推动我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有质量、有层次、有效果、有品牌”的跨越式发展。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上,制定出台《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市、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体系,形成梯度建设。引导我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二)进一步提升载体内涵。一方面,强化科技创新载体研发能力建设。进一步聚焦苏州未来产业布局、新兴产业集群以及优势产业提升,围绕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载体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支持其承担或联合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增强科技创新载体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强化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苏州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信息化平台,开展季度统计、监测工作,实时掌握载体运行和发展情况。积极顺应互联网跨界融合新趋势,更大力度打造一批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培育。面向全球吸引一批引领性、前瞻性、颠覆性的“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向科技创新载体集聚,用好用足顶尖人才(团队)“一才一策”、重大创新团队等高端人才支持政策,加速集聚全球高端人才资源。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加快高端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形成研发人才梯度建设模式。加快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服务团队建设,汇集一批领先水平的应用型管理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团队专业素质修养,定期举办服务人员培训班,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掌握最新产业、行业动态。制定薪酬激励、成长激励、股权激励等多种激励措施,建立项目引进首问负责制、企业服务专员制等制度,完善项目评审、企业服务、员工考核、常态化学习等制度,提高团队和企业的凝聚力。 (四)进一步加强氛围营造。加强宣传引导,选树一批研发能力强、创新机制活、产业带动明显的科技创新载体典型,凝聚各方共识,构建良好创新生态,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载体落地建设和发展壮大的浓厚氛围。策划和支持举办各类国际创客大赛、创客沙龙、创业训练营等活动,加大对成功创业者、青年创业者、创业服务机构的宣传力度,传播苏州创新创业精神,展现苏州创客文化和精神,打响苏州“创客天堂”知名度。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共同努力,切实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姓名:周旭平 联 系 电话:6524099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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