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4.关于加强阳澄湖水生资源管理,保护 阳澄湖生态环境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朱燕来;陈建国;李伟良;府玉良; | 建 议 号: | 384 |
标 题: | 关于加强阳澄湖水生资源管理,保护 阳澄湖生态环境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阳澄湖是苏州的第二水源地,历年来政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修复优化阳澄湖生态环境,特别是彻底关停污染企业,接管生活污水,压缩围网养殖,治理入湖河道等措施的实施,阳澄湖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部分人贪图蝇头小利,在阳澄湖里电捕、偷捕鱼类、贝类及随意设置地笼网现象比较严重,不管大小,全部一网打尽,增殖放流的苗种大部分还未长大就成了盘中餐,导致阳澄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2008年网围缩减和2019年西湖取消半封闭养殖,养殖户把原网围内的大小鱼类全部抓掉,是直接导致蓝澡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为保护阳澄湖水生资源,保护阳澄湖生态环境,建议: 1、加强入湖口管理。由于阳澄湖水域宽广,管理难度较大,建议可以取消不必要的入湖口,禁止船只通行。特别是阳澄湖西湖已经没有养殖,目前的交通运输也是以陆上为主,建议将西湖的大部分入湖口进行封闭,禁止船只出入。部分有必要的入湖口(包括东湖、中湖、西湖)进行设卡管理,对需入湖船只进行登记造册,发放认证标识,作为出入河道卡口的出入凭证。 2、设立禁渔期和捕鱼期,保护阳澄湖生态环境。 3、加强阳澄湖湖管会下属各渔政监察队伍的力量,加强日常湖面巡查与监管,并充分利用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在入湖口源头上加强管控。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
会 办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水务局;常熟市政府;昆山市政府;相城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5-15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苏市农复〔2020〕27号 签发人:陆志荣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 朱燕来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阳澄湖水生资源管理,保护阳澄湖生态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阳澄湖的生态定位和渔业概况 阳澄湖总面积为17.6万亩,是目前苏州市现实使用的饮用水源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阳澄湖保护工作,特别是2013年以来,环湖地区通过连续两轮推进阳澄湖生态优化的行动,完成了331项重点工作项目,投入103亿治理阳澄湖水质。2019年苏州市政府又进一步开展了阳澄湖生态优化攻坚行动,出台了2019-2020年生态优化攻坚行动计划,安排8大类共57项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5.47亿元。 为了更好地保护阳澄湖的水源水质和生态环境,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阳澄湖网围养殖整治力度,湖区网围养殖面积已从2007年的8.1万亩压缩至目前的1.6万亩。目前我局下属单位苏州市阳澄湖渔政监督支队负责湖区的日常渔业管理工作,其下设的一、二大队具体承担湖区的执法管理工作。 二、阳澄湖渔业管理重点工作 1.加大渔政执法力度,维护渔业秩序稳定 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行为。为加大湖区的执法力度,我局阳澄湖渔政监督支队下设的两个大队从2015年起全面实行48小时2班轮换制工作模式,确保湖区24小时值班在岗,通过加大执法检查频率,重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据统计,2019年,我局共出动阳澄湖渔政执法人员3711人次,出动执法艇1160艘次,立案查处案件176起,罚款395400元,没收电瓶23只,逆变器16只,丝网237串,没收各种杂鱼2511斤、螺蛳25526斤,活体均回放阳澄湖,有效维护了阳澄湖区渔业秩序稳定。 2.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违规渔具 自2017年起,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年不间断地开展对养殖区和湖区空旷水域违规渔具的全面清理整治工作。在对湖区空旷水域的地笼网、渔簖等违规渔具全面清理的同时,我们还严密监控湖区养殖区范围内的网围设施,杜绝网围私扩、占道等违规行为,全面拆除违章设施。据统计,2018年和2019年两年共计清理地笼网、小海龙、丝网等违规渔具19407条(串)。通过持续的清理整治行动,既有效保护了阳澄湖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又使得湖区整洁度、畅通性得到了明显改善。 3.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修复湖区渔业生态环境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推进阳澄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生态手段,以渔养水、以渔净水,有助于改善湖区水质、积极遏制蓝藻暴发,有效提升湖区生态修复能力。2018年、2019年省市两级财政共计投入350万、445万元资金用于湖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其中2019年我局在开展增殖放流过程中重点加大了对阳澄西湖、中湖后荡湖的资源放流力度,尽早恢复该域区的渔业资源。 4.加强源头监管,保障阳澄湖大闸蟹质量安全 阳澄湖大闸蟹是苏州农业的靓丽名片,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渔业管理部门,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养殖生产监管,着力提升河蟹品质,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一是实行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在整个河蟹养殖生产周期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对苗种、投入品以及河蟹例行抽样检测,着重检测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标准,及时掌握水产品质量。二是实行科学养殖培训制度。每年都邀请水产专家到现场授课,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和科学管理水平,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保生态。三是实行现场执法检查制度。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开展水产养殖现场执法检查,尤其是在河蟹育肥阶段,重点对投喂饵料是否合规、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严格执行生产管理台账制度等进行检查,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进一步保障大闸蟹的产品质量安全。 三、下阶段重点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有效打击,保护阳澄湖水源水质,今年我局阳澄湖渔政部门将着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尽早出台禁渔制度。由于目前实施的渔业法律、法规对非法捕捞的处罚力度有限,难以起到有效的宣传惩治和教育效果,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出台阳澄湖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以利于两法衔接,增强处罚力度。我局将从实行禁渔制度的客观条件、可行性分析及禁渔制度带来的积极意义出发,积极对上争取,向上级部门提出禁渔制度申请,目前正在进行中。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实现水岸同治。阳澄湖的渔业管理工作,事关水源水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大计,仅靠渔业管理部门势单力薄,难以为继。建议尽快构建阳澄湖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形成综合执法的长效管理体制。要加强与沿湖各级公安、渔政、环保、交通、工商等部门联系,不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实现水岸同治。 2.借助农业综合执法,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阳澄湖总面积约17.6万亩,相当于一个普通乡镇的管辖面积,而目前从事一线执法的渔政人员只有20多人。执法力量的薄弱导致湖区的管理难免存在顾此失彼的问题。目前,我局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我们将通过此次综合执法,在阳澄湖增设一个执法大队,调整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并通过增加辅助人员或购买服务等措施来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从根本上解决湖区渔政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3.配合各地规范船舶管理,全面清理沿湖三无船只,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阳澄湖及周边地区的船只实行属地、条线管理,海事主管交通船只、地方渔政主管渔业船只、地方政府主管农用自备船只,我局无船舶管理权限。据我们初步了解,目前湖区及沿湖的船只大多处于无证照状态,沿湖地区的涉渔三无船只数量众多。这些船只大多数停靠在沿湖的内港,有些甚至明目张胆地配备了较为齐全的捕捞设备。 为规范湖区及周边地区船只管理工作,我们已将有关情况通报了地方相关部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沿湖属地政府,加强对湖区船只的源头管理。建议由沿湖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船舶主管部门配合,全面清理涉渔三无船只,彻底解决当前湖区非法捕捞和渔业安全的最大隐患,从根本上保护好湖区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 4.加强沿湖港口管理,压缩非生产性船只入湖空间 阳澄湖自然分为东、中、西湖,沿湖出入湖区的港口众多,这也为非法捕捞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加强对入湖船只的管理,昆山市巴城镇政府于18年底规范了港口管理,对非重点出入港口全面设置阻拦设施,仅保留了2条便于渔业生产的通行港口,并实行专人管理。目前此项措施已取得积极成效,昆山水域的渔业秩序明显好转,违法案件大幅下降。 阳澄湖目前是饮用水源保护地,交通航行的功能有限。因此我们已建议沿湖各地,学习昆山的做法,加强对港口的规范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船只入湖空间,这既能有效减少湖区非法捕捞的管理压力,又能保障湖区渔业生产安全。 感谢您对阳澄湖渔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卫星 联 系 电 话:6262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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