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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关于加强苏州民营企业品牌建设的几点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市工商联
建 议 号:
025

标    题:

关于加强苏州民营企业品牌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瞄准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和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涌现出恒力、沙钢、盛虹、亨通、波司登、好孩子、康力、莱克、科沃斯等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知名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了以国家级品牌为龙头、省级品牌为主力、市级品牌为基础的品牌集群。

一、政府推动、企业主动,苏州民营企业加快迈入品牌时代 苏州积极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标准强市战略,在质量提升、科技创新、人才供给、品牌保护、对标国际等方面频频亮招,探索出具有苏州特色的品牌发展路径。 我市民营企业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各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3860项。目前我市共有63个中国名牌、459个江苏名牌,5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6个省质量奖、12个省质量管理优秀奖,获批建设5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5江苏区域名牌。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9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苏州共有10个品牌进入榜单,占全省入围企业的三分之一。其中,民营企业拥有9个,占比90%。恒力品牌价值高达531.96亿元,位列榜单第95位,成功跻身前100强。

二、身处高原,期待高峰,民营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同样面临问题 虽然我市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但还不能满足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全省最前列的要求。部分民营企业品牌意识较弱,品牌建设能力不足,品牌经济贡献率不高,核心竞争力有待加强。

(一)政府品牌工作有待开拓思路、持续发力 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仍需完善。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大都散落于各个不同的部门,造成政策多、粗、散,有些政策缺乏跟进和细化措施,加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政策效应无法充分显现。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还需深层次融合。目前,我市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涉及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等十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工作重点、方向、考核机制不一样,部门之间协作、互动性不强,同步推进力度不够,在品牌指导、服务、监管等方面尚未完全形成合力。

(二)品牌建设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品牌评价体系不够成熟。目前,我市的品牌评价工作仍由政府部门主导,市场监管局负责驰名商标认定,质监局负责质量奖认定,商务局负责老字号认定。民营企业呼吁尽快建立起既符合国情市情、市场需求、又具备国际化的品牌评定体系。中介服务机构水平不高。现阶段我市品牌发展服务机构数量较少,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较低,缺乏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精通品牌建设,通晓国际惯例的人才。

(三)企业品牌创建的动力还需增强 企业品牌意识还不够强。虽然有一些民营企业开始加大在品牌建设中的投入,但更多的企业依然扮演旁观者,不愿承担创立品牌的风险。此外,受制于国际品牌的影响和控制,自主品牌向产业链顶端攀升的难度很大。企业缺乏品牌建设经验。大多数民营企业对品牌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没有形成成熟的品牌战略,普遍面临如何进行品牌定位和实现有效传播的难题。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品牌管理部门和人员,缺乏品牌建设的理论、人才、技术基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限。总体上看,苏州民营企业的研发创新内容集中于原有产品的改良和技术升级,基于关键核心技术的不多,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还不够强,水平还不够高。高价值高知名度品牌少。总体来看,苏州民营企业品牌的含金量还不高、科技感还不足、全球化还不强,在国际和国内的影响力与苏州民营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地位相比,远不相称。

三、对标先进,奋勇争先,以品牌建设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苏州民营企业的品牌建设和发展实现一次次跨越,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在加快苏州制造向苏州质造,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转变的进程中,苏州民营企业迫切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立足自身优势,转变发展理念,强化品牌战略,创建更多有特色、高水准、国际化的知名品牌,更好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加大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品牌强市的战略。建议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品牌建设活动。对知名品牌的民营企业在要素保障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民营企业品牌建设,要有保护性政策和倾斜性政策出台。同时,还要对媒体建立管控约束机制,特别是在品牌受到恶意冲击时,要有救济机制。突出培育重点,着力提升制造业供给水平。要加强规划引领,积极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要积极引导民营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国际竞争力民营制造业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专业服务,增强企业品牌创建能力。进一步完善名优品牌培育、评价体系,建立综合性的品牌建设服务平台。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品牌发展的社会土壤 潜移默化提高全民品牌意识。要大力开展创品牌、用品牌、保品牌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设立正确的消费观和品牌意识,为品牌建设提供深耕厚植的土壤。壮大品牌管理专业服务机构。建议以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通过服务外包的市场化运作规律,对有潜力的产品、企业进行整体性的品牌托管或品牌孵化,从事以品牌为核心的无形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管理服务。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开展品牌基础理论研究,建立客观、公平和国际化的品牌评价体系。重视品牌发展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本地高校设立品牌管理专业、品牌管理系或品牌管理学科方向,加快有关品牌管理的高等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有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市民营企业品牌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夯实理论基础、掌握业务技能,增强综合素质。

(三)释放企业活力,尊重企业创牌的主体地位 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全面、正确、理性的品牌意识,发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坚持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创建品牌产品、打造品牌企业、培育品牌产业,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扎实抓好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建立高效运行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产品标准体系、科学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夯实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实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增强自主研发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中小型民营企业可以共建研发中心,共享科研成果,或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0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市工商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民营企业品牌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要,将质量品牌建设纳入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全局性经济工作战略部署中,集中力量、科学布局,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发展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构建三级品牌矩阵,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良好发展格局,加快苏州从品牌大市向品牌强市转变。 一、我市品牌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共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5家/次,江苏省质量奖7个,其中企业6家,个人1名,质量管理优秀奖15家/次,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总裁宋郑还获首个江苏省质量奖个人奖。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市级质量品牌的培育活动,截至目前有效期内共有111家企业获评苏州市质量奖,35家企业获评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同时有39家/次企业获评苏州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累计获工信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3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13家。在最新发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中,苏州有10家企业跻身500强,较上一年度增加1家,上榜数量位列全省第一。在去年开展的《苏州市政府质量奖推行效能后评估研究》数据显示:苏州质量品牌培育工作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增强,销售净利率从2012年5.4%上升到7.9%;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从2012年的人均26.34万元提升到人均49.38万元;创新、研发经费投入增加,从2012年的4.25%提高到5.06%;国际化步伐迈加快,海外销售额比率已从2012年的20.7%提升到29.26%;绿色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每万元企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5个百分点。 二、品牌推进主要做法 1.制定质量品牌培育实施规划。通过大量的企业走访调研,根据我市行业的发展现状,围绕建成全国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的目标,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意见》、《苏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建立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机制,并将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加大质量品牌建设投入支持力度,适时调整完善现有奖励制度,今年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要求,牵头制定发布《苏州市质量品牌建设奖励实施细则》,将原先散落在各相关文件中的奖励措施综合到一个文件,激励企业从源头加强自身的质量品牌建设,以奖换奖、明奖标价。奖励力度方面主要调整“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奖励由原先的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同时新设立“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奖励政策,奖励100万元,填补奖励空缺。本次实施细则出台后,预计每年约有1200万元用于苏州企业质量品牌奖励。 2.深入开展质量品牌培育“植树育林”行动。厚植质量品牌根基,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阶段与现状,重点实施“新星企业发现”、“优秀企业孵化”、“标杆企业引领”等3项分类培育计划。“新星企业发现计划”重点是围绕部分知名度不高、但市场前景广阔、发展后劲比较强劲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帮扶企业争创地方性品牌,2019年,共计52家培育企业获评2019年苏州市质量奖;“优秀企业孵化”重点是围绕在一些在国内知名度一般、但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重点推动其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品种档次,争创省内品牌,2019年共培育5家企业获评市长质量奖,12家企业获评市质量管理优秀奖,成功指导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评2018年江苏省质量奖,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获评2018年江苏省质量管理优秀奖,获奖数量全省第一;“标杆企业引领”重点是围绕已具有较高国内知名度、具备相当生产规模和市场覆盖面的企业,鼓励其进一步完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在积极争创国际品牌的同时,充分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提炼我市企业个性化管理方法和文化,如端对端生产控制系统、综合FMS服务等,以自身成功经验示范带动行业企业共同发展。目前,我市已设立5家标杆企业作为“质量标杆学习基地”,成功开展系列学习活动,推动标杆企业质量品牌工作成功方案示范全市各行业。 3.扎实推进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创建行动。以获评全国首批“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为起点,积极推动“三品”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区建设,全市共有9家企业获评省“三品”示范企业,虎丘婚纱城、常熟云裳小镇等获评省“三品”示范平台,吴江区、常熟区获评省“三品”示范区,获评数量居全省首位。以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深入推进两化融合、淘汰落后产能等为工作重点,加强创新研发增品种、重视质量建设提品质、积极培育典型创品牌,全市消费品工业转型升级步伐持续加快,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全市10家企业品牌入围2019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好孩子集团拥有5000多项授权专利,创造400余项新产品,帮扶指导莱克公司正式发布全新品牌—JIMMY莱克吉米,创建了一批新型消费品品牌。 4.加强质量品牌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实施质量人才“三个一千”工程,加强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合作,试点设立质量学院或质量学科,培养一批质量专家、相关学科带头人,培养1000名精通质量品牌管理的企业家;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通过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创建品牌研究机构,引进和培养各类品牌管理人才,培养1000名首席质量官;与职业院校建立定向式、订单式质量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养1000名基础好、能力强的质量工匠。截止今年底将按计划人数完成以上人才的培养工作。同时针对疫情影响,今年部分质量品牌培训将采取线上教学的方式进行,扩大培训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与清华大学联合,成功举办首届“苏州市领军品牌企业总裁清华大学高级研修班”,进一步提升我市优质企业质量人才队伍素质。联合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主办“e电梯”杯苏州市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化学检验人员业务技能竞赛,今年还将联合总工会,举办首届“首席质量官”职业技能大赛,旨在广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术、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通过全方位多门类的质量品牌人才整体发展方案,构建起完整包含高层管理者、中层执行者和基层质量工匠三个层次的质量品牌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5.夯实品牌建设发展质量基础。多渠道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品牌发展自身质量水平,全市现有重点质量提升对象已覆盖15个大类,100种产品,2000多家企业,实现重点产业全覆盖。开展质量提升标准研究工作,主导起草《质量提升能力评价准则》,该标准为全国首个获国家认监委立项的质量提升行业标准,出台后将为全国其他地区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指导与参考。起草《质量提升评价指标》苏州市地方标准,以标准的形式为企业质量提升指出具有苏州特色的实现路径。实施质量管理提优行动,引导企业广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生产、零缺陷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品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截止目前,我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总数已达2000余家,接受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超过10000人次。对标找差,攻关改进,瞄准产业链薄弱环节,对标国际知名品牌产品,支持企业重大攻关,促进核心技术突破。以我市民营资本较为集中的电梯产业为例,开展中美电梯质量比对工作,根据发现的不足,组织电梯企业、行业专家共同进行质量攻关和改进,围绕6家重点电梯品牌企业,梳理出20个质量改进项目予以攻关,进一步缩小本土电梯品牌与国际知名品牌的差距。2019年,全市共有237个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术创新导向计划,76个产品(技术)入围省重点推广应用的“两新目录”。 6.提升本土企业创建品牌内在动力。针对苏州市企业实际,开展苏州市政府质量奖推行效能后评估,重点研究品牌建设投入的财务溢出效应,以典型案例引导苏州企业重视品牌建设,提升创建品牌内在动力,研究结果表明,品牌建设投入与品牌建设带来的产品品牌声誉和企业影响力提升存在强烈的正相关,众多重视品牌建设的企业获得了品牌价值提升带来的市场溢价。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影响力及品牌价值测评工作,以货币价值的形式,展现企业品牌创建成果,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意识和获得感。去年,我局委托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对苏州部分50强民营企业品牌价值进行了测评,成为首个独立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地级市,参评企业中,不乏“波司登”“好孩子”“恒力”等行业佼佼者,其中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全国纺织服装类品牌价值与强度双第一,品牌价值高达257.22亿元。 7.增强品牌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快建立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开展高端装备研制赶超工程,累计获得省级高端装备研制赶超项目11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累计获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230个,全省第一。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着力破解制约产业集群发展的瓶颈,累计获得国家级工业强基工程项目12项。强化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单位3家,累计拥有省级培育单位5家、国家级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1家。强化制造业骨干企业培育,出台《关于落实〈苏州市鼓励自主品牌大企业与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优势,为我市产业前沿技术的研究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9年新增先进技术研究院14家,累计建设34家。着力推动物流业、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2019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7家。着力提升工业设计品牌影响力,2019年共有27件工业设计产品进入省优秀工业设计产品培育入库名单,好孩子获红点至尊奖3项、中国工业设计优秀奖金奖2项。实施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程。2019年新增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5家、省专精特新产品18个、省小巨人企业36家、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96家。全市累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及培育企业4家、“单项冠军”产品5个,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74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79个,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8.构建品牌协同发展工作格局。加强与农业、发改、工信及住建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科创协同发展,推动品牌工作覆盖各方面、各专业、全领域。会同农业部门共同培育,以形成一批精品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集群为目标,提升苏州市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和整体竞争力,成功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碧螺春龙头企业——苏州东山茶厂股份有限公司获评苏州市市长质量奖,将其“用心做好一杯茶”的品牌经营理念在全行业推广。联合发改委,统筹推进服务业质量品牌建设,强调品牌发展理念,系统梳理苏州服务业企业在品牌创新方面的独特理念和具体实践,汇编成《苏州服务业发展创新案例》,为政府相关部门和成长中的服务业企业提供参考。对接多部门,开展苏州市“十大自主品牌”评选、“十大质量品牌示范企业”、“我心目中的十佳苏州服务品牌”评选;将获评“苏州市质量奖”与建筑业企业年度综合信用考评等挂钩,在参与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和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方面适当予以政策倾斜,以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创优、评优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紧密协调的品牌建设格局,进一步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加快苏州制造向苏州质造、苏州产品向苏州品牌的转变。 9.完善质量品牌发展保护机制。将自主品牌保护作为维权打假的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品牌发展环境,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护航”、“雷霆”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侵权判断标准拟定工作,获批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列入省委对苏州市委高质量发展个性考核指标,目前保护中心已完成筹建工作并经通过家知识产权局验收,顺利开展相关预审和确权业务,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实行快速响应、快速调处。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日常性、基础性作用,开展各类商标、品牌侵权违法案件查处,深入开展各专项行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411件,罚没款超400万;办理各类专利案件501件,结案率超过90%。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和监管力度,全市累计组织检查经营户2139家,拆除违规标牌274处,收缴违规专用标识和包装物近10万件,约谈多家电商平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对“洞庭山碧螺春”等知名品牌农产品进行重点保护,立案查处10起,下达警告、责令改正通知书44份,约谈14次,移送1件。 三、下一步品牌工作打算 2020年,苏州市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自觉对照“试点、试验、示范”的路径选择、定位“率先、排头、先行”的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的培育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鼓励企业申报列入省《两新目录》,做好市级财政新产品产业化项目评审工作,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和宣传力度。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传统支柱产业提升,以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传统产业高端化、环保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质量提升等为重点方向,以通用芯片和专用芯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自动控制系统及关键器件、基础件及核心材料技术等为重点领域,支持开发一批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应用、大型成套专用装备等重大产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摸底,切实做好项目征集工作。 2.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企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鼓励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领域的工业设计成效突出的设计企业和工业企业,研发设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新产品,建设一批高质量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培育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产品。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结合我市实际,以制造能力共享、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为发展方向,力争到2022年,推动我市形成几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几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 3.加快推进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进一步扎实推进品牌工作创新发展,重点做好品牌建设“加减乘除”。“加法”,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全面提高企业质量品牌管理的深度、广度和有效性;“减法”,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加强与国际标准和国际优质产品质量比对,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品牌工作短板,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和品牌影响力拓展的关键共性问题,实现挖潜增效、成本降幅;“乘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安排落实质量品牌建设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对获得各项质量品牌荣誉的企业进行奖励,树立质量品牌标杆,放大品牌建设成果;“除法”,净化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质量品牌发展环境,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加大对质量品牌领域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完善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姓名:宋敏 联 系 电话:0512-69851106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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