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周幽心; | 建 议 号: | 377 |
标 题: | 关于建立苏州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共享平台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已经进入了“数字经济新引擎”的5G时代,必然在医疗健康领域产生深刻变革,为当下现代医院信息化建设带来质的飞跃。在我们建设美丽新苏州,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医疗智慧服务备受我们青睐。目前,苏州市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卫生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特别是,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处和苏州市卫生信息中心联合建立了12320苏州市卫生热线,开通了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苏州市中医院、苏州市市立医院、苏州市第五医院、广济医院的医疗信息的共享平台。被检查者在苏州的各家大型医院通过手机APP软件功能应用,登录访问自己所在医院的信息平台,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自己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尽管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处,苏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没有取得我们所期待的那么好的社会效益。苏州市各家医院内部通过PACS系统和LIS系统,能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来本医院就诊患者的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而非同一系统的医院就无法查询获得检查结果。譬如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北区、东区)三家医院能共享一个平台,而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儿童医院、苏州市中医院等就无法查询到在苏州市市立医院就诊患者的任何医学资料,包括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反之亦然。根本原因是,医院由于工作量过大,无固定人员负责这些信息的上传。另一个原因是明天每家医院的医学影像资料和检验结果信息量巨大,其中只有极小比例的病人会转诊治疗,导致了不重视或忽略的现象。其他规模小的二级医院、民营医院、各类体检中心更是缺乏参与平台的规划。这样导致如果一个病人要选择其它医院诊断和治疗,必然引起重复检查,既增加了医疗费用,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各项检查所带来的人体伤害。为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和节约医保基金,利用共享平台实现影像的远程诊断、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会诊,和苏州市居民健康大数据电子档案平台建设等。提议如下: 1,苏州市政府继续在政策和经济上大力支持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信息处、苏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和12320苏州市卫生热线的组织和平台建设。 2,全覆盖建设苏州市公立市级医院、区医院、体检中心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及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苏州市私立医院或其它私立医疗机构,也应纳入其中。 3,可以借助当下主流的“政务云”的方案,将患者分散于各个医院的海量影像数据和检验资料进行统一收集、存储和管理,另一方面也是帮助各医院建立异地备份的冗余机制。接入共享平台的医院,则需要对各自软件系统进行改造,实现无缝嵌入智能提醒,同时设置一定的数据访问权限,并确保在终端查阅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而还可以利用共享平台实现远程诊断,医联体间的会诊,点对点的会诊兼容PC和移动终端的工作场景,这些对于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的运转也将更加高效实用。 4,根据苏州市各个医疗机构的工作成绩,建立起额外的以激励为主的奖惩机制。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会 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周幽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苏州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共享平台的建议》提案(第377号)已知悉。首先由衷地感谢您对于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和关心,也十分感谢对于您对于苏州市既往卫生信息化工作的支持和肯定。 在医学影像信息和医学检验结果共享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委早在2012-2013年就启动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区域医疗影像平台、区域临检中心等信息平台的建设。目前已实现了苏州市立医院本部、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苏州市立医院东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中医院6家综合性医院和姑苏区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DR、CT、MR的影像资料共享,并实现了市区部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结果的共享,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诚如您所言,仍然存在如覆盖医疗机构范围有限、信息系统不完善、共享利用不高、医生使用不习惯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打破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健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构建互联互通协同体系,我委于2019年启动了苏州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区域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共享平台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建设内容,预计在2020年底前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工作。按照项目推进计划,届时将实现如下功能: (1)通过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建设,直接汇聚苏州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59家的诊疗数据和10个区县板块的基层诊疗和公卫数据,其中包括医学检验和检查报告的全量信息采集。并且根据不用应用场景,支持实时、准实时、定时等多种方式的数据采集共享,可满足检验、检查结果共享等场景的调阅需求。 (2)在医疗影像共享方面,考虑到医疗影像数据总量大,存储时间长,增长速度快,本次医疗影像共享方案将采用“云”方案,影像平台主体将运行在苏州市政务云平台上,相关资源已向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申请。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市儿童医院、苏州市立医院本部、苏州市立医院东区、苏州市立医院北区、苏州市中医医院、苏州市广济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等九家附属市属医院以及姑苏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影像数据将直接采集和集中存储在政务云上,存储的医疗影像数据可作为医院PACS系统的数据容灾备份。另外对于其余9个区县,在市级政务云上将存储各区县原有区域PACS系统中的影像数据索引,接入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该平台互调医学原始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从客观条件上解决医学影像调用和共享难题。 (3)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提供的健康档案浏览器、居民全息电子画像、检验检查重复提醒等应用,可通过页面、插件嵌入等方式快速提供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和影像资料的调阅浏览支持。同时平台也提供标准化接口,医疗机构也可以针对该接口对自身的相关系统做定制化改造,实现系统间的无缝对接。后续规划中将支持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接入。 (4)市级的远程会诊系统目前也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支持预约会诊及多方视频会诊,并同时支持PC和移动终端的工作场景下的医疗影像和医学检验结果的调阅功能。 最后,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恳切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卫生信息化工作。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