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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关于建立机动车停车恶意逃费纳入诚信体系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徐骏;金铭;郁天;
建 议 号:
192

标    题:

关于建立机动车停车恶意逃费纳入诚信体系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苏州市机动车辆保有量的稳步增长,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为缓解停车难状况,苏州市有较多道路设有路侧停车位。在路侧停车管理过程中,恶意逃费现象较为普遍。

从苏州市公共停车服务业协会了解到,苏州大市范围内路侧停车收费经营不同板块采用市场公开竞价承包路段和委托授权国企经营两种模式。各板块均反映路侧停车恶意逃费较为普遍,侵害集体利益,助长不良风气,影响城市管理秩序。

如工业园区市政物业集团负责管理园区道路停车位1350个,2019年度逃费约40多万元,占总应收停车金额的30%左右。

发生这一普遍现象主要原因为单次金额小,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一般也无法处理,停车恶意逃费无相关制约措施,恶意逃费者肆无忌惮。目前北京、杭州等外省城市已建立停车逃费联合惩戒机制,省内泰州市也于2017年建立了相应机制,均取得良好效果。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193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一、第三十二条内容“停车人故意逃避缴纳停车费的,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有权拒绝提供停车服务,并依法要求停车人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行联合惩戒”。上述规定可为苏州市实施停车恶意逃费联合惩戒提供法律依据。

因此建议建立停车恶意逃费联合惩戒机制:

1、制定停车恶意逃费评判标准。

2、通过市停车信息平台,判定停车恶意逃费情形,并主动向车主推送提醒信息。

3、将停车恶意逃费和车辆年检挂钩,无恶意逃费的或者恶意逃费已处理的,才能正常办理车辆年检。

4、将停车恶意逃费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公安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文件 苏城议案复〔2020〕43号 签发:赵金龙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徐骏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机动车恶意逃费纳入诚信体系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苏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有限的停车资源已无法满足目前的停车需求,停车矛盾日益突出。目前一些车主“停车缴费”的习惯还未真正养成,侵占停车泊位、逃缴、拒缴停车费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据统计,2014年7月开始我局在姑苏区主次干道实施差别化计时收费以来,已有近16万人次拒交约220万元的停车费。为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我局近年来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自2019年3月1日实施以来,我局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市政府关于信用建设的工作精神,科学把握市区道路停车实际,积极主动将道路停车信用体系建设融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中,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全力配合停车便利化工程和市区道路交通治理整体提升行动,提升市民停车体验。 二、做好停车诚信管理新规的宣传贯彻。为加强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以宣传《苏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为契机,及时传达学习停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类文件精神。一是通过专题会议、道德讲堂等形式,组织停车管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信用体系知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的学习、教育和引导工作,努力为停车管理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思想基础;二是加强收费监管员培训教育,坚持岗前培训和技能学习制度,提高收费监管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强化诚信服务理念。 三、深化停车服务行业专项治理。结合停车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纠违规、抓服务”等信用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在文明服务、规范收费方面下功夫,提高收费监管人员文明诚信服务意识,展现停车行业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共筑有序的静态交通环境;二是严把行业门槛,加强停车行业协会业务指导,进一步探索建立市区道路停车服务“黑名单”,探索实施“准入处罚”,将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服务公司和收费员纳入“黑名单”,通报苏州市公共停车服务业协会备案,使违规者在行业内寸步难行,使文明诚信服务成为道路停车服务行业共同的行为准则。 四、完善市级停车监管平台,强化停车诚信管理。从2018年苏州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被列为苏州市实事项目开始,到2019年底完成平台两期项目建设,苏州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苏州城市级停车管理平台,已经完成了吴中、吴江、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昆山、太仓7个区停车信息平台的停车数据接入。目前平台总共接入(吴中区、吴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太仓市、昆山市7个板块)各类停车设施6163个,停车泊位1038895个。其中实现动态数据传输的停车设施648个,共计215908个停车泊位。静态停车设施5515个,共计822987个停车泊位。在加强苏州大市范围内停车数据统一监管的同时,我们将对接市级征信系统,依法依规将停车服务企业和车主失信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停车黑名单”专项数据库,实行联合惩戒,规范车主停车行为和监督停车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鉴于我局停车管理相关职能已经下放,为进一步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我局将按照一个平台、二级备案、三级管理模式实行分级管理,发挥市级部门的引领作用,利用考核为抓手,指导各区做好停车诚信体系建设。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张荣泉 联 系 电话:6870779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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