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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关于将新型抗肿瘤药物靶向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刘标;
建 议 号:
242

标    题:

关于将新型抗肿瘤药物靶向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的建议

建议内容:

        根据苏州市统计年鉴(2018)公布的数据,恶性肿瘤仍然是造成我市居民死亡的首要疾病因素,占全部死因的29.87%,其中最常见的是肺癌、结直肠癌和乳腺癌等。目前,新型抗肿瘤药物已经成为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主要用药。最具代表性的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治疗HER2+乳腺癌,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吉非替尼等)治疗EGFR基因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2018年10月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将17种新型抗癌药物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目前我市业已经完成了这些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期,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也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8年版)的通知》,《通知》中对于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为:
        第一、组织病理学确证后方可使用;
        第二、基因检测后方可使用。特别强调对于有明确靶点的药物,须遵循基因检测后方可使用的原则,不得在未做相关检查的情况下盲目用药。
        将新型抗肿瘤药物靶向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具有以下好处和必要性:
        一、将惠民政策工程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新型抗肿瘤药物通常价格昂贵,而基因检测却只有1000-3000元(依据不同的临床检测位点而定),相对于昂贵的药品价格检测费用可谓微不足道。而落实这“最后一公里”对于晚期恶性肿瘤患者而言无疑是非常暖心的惠民政策。
        二、节约稀缺药品资源,做到真正的“精准”治疗。新型抗肿瘤药物为高新科技产品,生产厂家少,市场总体供应不足,属于典型的稀缺药品。目前,我市仍然存在不少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不经基因检测而盲目服药的现象。大部分患者不仅疗效欠佳而且具有毒副作用,是对这类稀缺药品的严重浪费,也违背了“精准”治疗的基本原则。
        三、事实证明基因检测纳入医保可以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目前北京市已经将相关基因检测项目全面纳入医保,上海市也将荧光原位杂交(FISH)检测纳入医保,事实证明这一合理措施不仅有利于节约稀缺而昂贵的医疗资源,也有利于医保部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上述城市的经验为我市将新型抗肿瘤药物靶向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提供了借鉴经验。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1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刘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新型抗肿瘤药物靶向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帮助和大力支持。 您提出了将新型抗肿瘤药物靶向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的建议。对此,我们将相关政策和已经开展的工作整理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修订版)的通知》(苏劳社医〔2009〕5号)规定,省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诊疗服务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依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比例的不同,执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丙类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服务项目,明确了“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蛋白芯片法、遗传疾病的分子生物学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经核对《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荧光染色体原位杂交检查(FISH)(单价1000元,每次最多不超过3000元)属于丙类项目。 近年,医疗技术发展迅速,诊疗项目更新以及医保基金支付都存在较大压力,我们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保障。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联 系 人:王苏吉 联系电话:6753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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