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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关于适当收取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陈丽霞;
建 议 号:
380

标    题:

关于适当收取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的建议

建议内容:

 

为满足广大中小生家长的需要,2019年市政府实施惠民实事工程—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部署,各中小学积极行动,对课后延时服务的课程、师资、时间都做了合理的安排,确保课后延时服务有序有效开展。

课后延时服务解决了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学生的时间利用效率,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惠及21.6万名中小学生,也从侧面打击了校外培训机构,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好评,超过90%的家长愿意把孩子放在学校接受课后延时服务并愿意承担一定的费用。为提高课后延时服务质量,学校教师付出了大量额外时间与精力,牺牲了不少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出现了自身生活上的不便,但是,广大教师还是认真做好课后延时服务。然而,针对义务教育的课后延时服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教师的课后延时服务的报酬未能得到及时落实,导致教师对课后延时服务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对课后延时服务的更好地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导致中小学延时课后服务的经费不能及时发放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是政府下拨的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接近年底刚下拨;第二是教师习惯上是当月结算劳动报酬;第三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不能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上述三点原因导致课后延时服务不能按月及时发放且报酬很低,教师有意见。

为合理解决课后延时服务经费问题及其产生的矛盾,建议采用政府补一点、家长交一点,教师奉献一点的办法。由苏州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每学期课后延时服务收取标准,家长每学期开学初缴费,学校建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按月发放。这样既可以减轻政府的经济压力,又可以适当提高教师课后延时服务的收入。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教育局
会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07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