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蒋喜; | 建 议 号: | 293 |
标 题: | 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协同培养机制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在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苏州的传统手工工艺占有重要地位,并以其独特的江南韵味、精巧的制作工艺而独步天下,是不可多得的瑰宝。目前,苏州拥有世界级名录项目6项、国家级名录项目32项、省级名录项目124项、市级名录项目159项。非遗传承人是这些项目传承的核心载体。然而在苏州,传承人老龄化趋势严重,平均年龄为72.9岁,最小的也已50岁,最长者已有96岁。在传承方式上主要依靠封闭的家族传承,加之传承人的生存、技艺发展等遇到困难,非遗传承人正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已经迫在眉睫。 一、存在问题 1.政府对传承人培养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苏州市政府与相关管理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但对于如何深入开展传承人的培养,如何形成传承人培养的专门化制度,如何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创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2.传统传承人的培养方式过于单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无形性”“活态性”等特征,传承方式以口口相传的家族传承或师徒传承为主,其优势是传承人实践能力较强,但理论基础欠缺,导致传承人发展空间受限。因此必须拓展传承人的培养方式,以提高传承人的培养质量。 3.传承人培养的各方主体尚未形成合力。政府、行业企业、学校与研究机构等是非遗保护主体,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主角。政府在发挥主导作用方面,在集聚政行企校与传承人各方合力上重视不够,行业企业更多关注的是项目发展及经济效益,传承人要维持生计或追求经济状况改善,以文化传承为任务的学校也只有少数学校设置少数专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才培养工作。 二、对策建议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立法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制定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办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等法规性文件,明确培养传承人的路线图与中长期目标,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传承人的文化发展权、文化选择权,强化学校培养传承人的自觉性,唤起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2.加大组织推动作用,建立协作机制。市政府召集市人才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调动行业企业、学校、NGO组织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成立由行业协会代表、传承大师、职业教育专家等组成的传承人培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将非遗人才培养纳入高等学校教育体系,打破“传男不传女”“不传外姓”等制约着传承人选定和培养的不科学的行业规矩,以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开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成立非遗人才培养基地或培养中心,作为学生技能实践与展示、创业实践的创业园与孵化园,解决学生就业创业问题。 3.增强基层社区参与作用,建立对接机制。社区要建立有效机制,对接好传承人的培养。定期组织传承人走进社区,参加原生态的民俗活动,开展活态传承。主动为传承人提供传习场所,鼓励传承人利用现有乡镇或社区的文化站、农村文化活动室、农村祠堂开展传习活动。传承人通过项目展示、展演、报告讲座等方式拓宽群众基础,加深民众或师生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理解,形成文化自觉。 4.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的专项资金,设立传承人津贴,按项目级别、濒危程度、贡献大小等标准发放,改革“一刀切”的补贴方式。设立扶困资金,解除因濒临消亡、市场萎缩、生活困难的传承人的生存困境,让他们有时间与精力安心从事自己的非遗项目。同时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给传承人购买医疗保险,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证传承人良好的身体传承条件。建立传承人表彰授奖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会 办 |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01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A (2020)苏文办字第71号 签发:韩卫兵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蒋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协同培养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苏州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截至2020年4月,苏州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2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0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4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95名,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80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34名,市(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65项,市(区)级代表性传承人573名。 近年来,针对非遗传承人的管理扶持与协同培养方面,市文广旅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完善法律保障体系。2014年1月1日,我市正式施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随后我市陆续出台了9个法规文件。其中涉及传承人管理扶持的主要有《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稿)》、《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办法》、《苏州市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人才培养与管理办法》等,对传承人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予以政策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非遗保护中的杠杆作用。自2008年起,我局每年从非遗专项资金中划拨2/3左右用于对代表性项目与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或补助。其中代表性传承人资金分为补助与项目扶持两个大类。补助主要针对65周岁以上的老龄传承人,2018年发放的补助资金为46.8万,2019年发放的补助资金为44万。为激励传承人的传承工作,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传承人的项目扶持,自2011年起,已先后扶持150多位传承人的传承项目,扶持资金总额950余万元。通过资金扶持,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传承,部分项目后继乏人的危机得到有效缓解。 三是切实加强传承人基础档案及数据库建设工作。自2016年起,苏州市非遗办陆续承担了文化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14项,涉及房志达、陆瑞英、尹斯明、李娥瑛、毛良善、金丽生、范广畴、徐义林、钱小萍、封明君、蒋雪英、余福臻、柳继雁、邢晏芝等14位国家级传承人,中央资金累计投入共560万。2017年市非遗办制定了《苏州非遗档案及数字化工作规范》,并以此为标准,开展了我市非遗数据库建设工作,共涉及16个市级非遗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13个项目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市级资金累计投入共300万。 四是启动对传承人的动态管理模式。2016年我局开展了第一次苏州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这是根据非遗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苏州市域范围内创新开展的一项工作,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就建立传承人退出机制做出的有益尝试。评估工作一经开展即引起国内非遗保护领域的高度关注,更得到了传承人的广泛响应和支持。此次实际参加评估的传承人共计235位,226位传承人评估结果合格,9位传承人评估结果不合格。2019年,我局开展了第二次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共有209位传承人参加评估,评估结果全部合格。另外,我市于2017年和2019年分别开展了两批荣誉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共计有84位传承人被公布为苏州市荣誉传承人。 五是多措并举,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传承人才培养。2015年,我局向文化部成功推荐苏州市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成为首批,也是江苏省唯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院校。截至2019年底,苏州工艺美院共培训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000余名传统工艺类非遗传承人,为全国12个省份培养了一批杰出的传统工艺人才。另外,2019年6月28日,由我局和市人社局、共青团苏州委员会联合主办的“苏韵流芳”——苏州青年手工艺展在苏博开幕,共展出了57位青年手艺人的70余件作品。与此同时,我局还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努力,通过课题委托、人员委培、开展继续教育课程等方式联合高校、职技院校、社会组织开展传统技艺后继人才的培养工作。 六是不断拓宽宣传推广渠道。积极响应文旅部非遗司倡导的“年画重回春节、过别样姑苏年”活动号召,连续两年成功举办“年画重回春节”系列活动。我局与市广电总台联合制作记录电影《天工苏作》,历时三年,该片于去年底制作完成,并成功举办观影会;与苏州广电总台“乐活六点档”、“新闻夜班车”等节目组联合推出非遗系列节目“大师说””和“非凡的匠心”;与市外宣平台ISUZHOU合作推出“拾遗”线下体验站,主要针对在苏外籍人士开展活动,累积推出10场;与肯德基一起策划非遗主题餐厅,去年12月17日,狮子林肯德基昆曲主题餐厅举办开幕仪式。另外,自2015年起,市非遗办针对不同群体,策划了“触动——市民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体验”、“寻踪——苏州非遗传承人进故宫”、“艺见”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师面对面等主题活动,已连续举办五年,得到社会各界一致肯定。与苏州博物馆合作推出“苏艺天工”系列个人作品展,目前已举办16场,参观人数累计超过300万人。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姑苏区非遗进校园的探索与实践获评2018全国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坚持非遗走出去战略,近年来,先后组织传承人赴日本、美国、英国、韩国、德国、意大利、法国、香港、台湾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收到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另外,市医疗保障局也非常重视传承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非遗传承人可以依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苏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或者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 市教育局对于非遗专业设置与校企合作方面也非常重视。专业设置方面,目前,苏州多家高职院校开设非遗相关专业,如: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工艺美术品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刻设计与工艺等,苏州市艺术学校开设民间传统工艺(泥塑)专业、评弹学校开设评弹表演专业、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艺学校艺术设计专业嵌入“苏扇制扇技艺”、“核雕(光福核雕)”、“缂丝”等非遗课程。校企合作方面,我市现建有非遗相关专业博士后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5个,省级工程技艺研究中心1个,省级实践教育中心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多个;建设共建共享型实训基地、中心若干。 关于非遗传承的法制保障工作,市司法局也非常重视,积极推动出台了一系列非遗方面的法规和文件,并集中力量、高效及时完成了非遗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在过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您的建议,市文广旅局2020年度的非遗重点工作中,与传承人相关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积极开展第五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处于全市摸底阶段,5月份,该项工作会正式启动申报程序。 二是认真承办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培训班”。该培训班旨在充实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师资力量,加强亚太地区师资专家网络的建设、维护与更新,我局将会全力承办好此项培训班。 三是继续做好非遗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苏州市4个非遗项目的数据采录工作和余福臻、柳继雁、邢晏芝3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 四是为传承人提供宣传推广平台。继续开展“触动”、“寻踪”、“艺见”等主题活动,发挥非遗馆青少年社会教育基地及“拾遗”体验站平台作用,加强相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与苏州博物馆继续合作办好“苏艺天工”系列展,推出红木家具、玉雕等项目传承人作品展。开展好《天工苏作》记录电影的上映及宣传工作。 五是做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做好创博会“创意城市板块”的邀展布展工作,创博会期间推出“看见大山——铜仁非遗帮扶项目”成果展。年内我局将利用国家文化遗产日、“6.28”苏州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各类非遗项目集中展演展示,并组织传承人参加其他国家、省和兄弟城市的各类非遗宣传活动。 市教育局也会尽快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立德树人”上下功夫、在深化校企“双元”育人上下功夫、在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上下功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非遗人才培养质量,推进苏州非遗的传承。 2020年5月 28日 联系人姓名:冯菲 联系 电 话: 65116143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