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方韧; | 建 议 号: | 295 |
标 题: | 关于优化竞争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政策,助推地方民企直接参与轨交建设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在去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本人提出的《关于加速地方民营建筑企业更多参与城市轨交建设的建议》被列为第199号提案,并得到了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单位很好的答复与落实。与此同时,提案后苏州入围参与轨道交通施工的三家企业中又有两家民营企业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了轨交6号线和S1号线的建设。到2019年年底先期参与的两家企业负责实施的盾构掘进已顺利双线贯通,预示了地方建筑施工企业转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不是不可能,相反成为了企业成功转型的经典案例。但是相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规划期为2018~2023年)建设规划的6号线、7号线、8号线、S1线等4个项目的总量而言,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标段量目前占比还相当低。加上轨道交通建设周期较长,已参与轨交建设的企业要想满足业绩要求独立承揽项目,更多的参与城市轨道建设,必需要地方政府完善精准有效政策、优化竞争市场环境的大力支持。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民营企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意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意见》祭出真招实策,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等一系列措施,对重塑民营企业信心、帮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都是非常重要的。 9月13日中秋节,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在苏州履新的第三天,就第一时间调研苏州在建重点项目,到轨道交通联合体施工站点项目现场与建设一线职工代表共度中秋佳节。11月2日,苏州市重点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蓝书记又给广大民营企业家送上了三个“大礼包”。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趋向深入,民营企业的利好政策接连不断。从上述内容可以感知的信号是,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正在不断加强,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已经来到。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规划建设正加速推进,第四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也开始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因此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适当提高以联合体方式招标的标段占比,并逐步开放部分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标段,试点地方企业独立招标承揽施工。否则这些满腔热情大量投入专业设备、引进专业人才,成功转型轨交施工的地方企业,将由于项目的不延续性,而面临资源闲置、人才浪费甚至流失。苏州能有今天的发展水平和城市影响力,民营企业功不可没;反之,没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支持和呵护鼓励,甘做民营经济发展的“守护侠”,苏州民营企业也不会有今天的辉煌。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会 办 | 苏州市轨道交通公司;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5-23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95号提案的答复 方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竞争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政策,助推地方民企直接参与轨交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是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拓展市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壮大建筑业发展优势的重大举措。我市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把握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编制《苏州市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2016年8月,我市通过比选确定3家建筑业企业为参与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试点单位;2016年11月,试点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与了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两个站点和区间工程的投标,2家试点施工单位和1家试点监理单位中标,实现了苏州市本地企业参与轨道交通站屋和区间建设零的突破;2019年3月,试点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与了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及S1线工程各一个标段的投标,2家试点施工单位和1家试点监理单位中标。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家本地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3家)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二、试点工作成效 面对省内首批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程的机遇,各试点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财务资金、设备采购、专业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开拓新的施工领域。在区间隧道盾构法施工方面,通过联合体牵头方,引进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施工经验丰富的优秀队伍。二是提升配套专业企业能力。联合体参建企业在自身参与轨道交通建设的同时,优先选择地方相关建筑业企业共同合作发展,在发挥地方建筑业企业优势的同时,带领相关企业共同跨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三是强化轨交人才培养。试点企业多次组织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建设和盾构设备制造方面专家培训,同时,还组建设备管理团队,招纳专业盾构设备管理人才、机修人才、优秀司机,为企业后续盾构施工培养和储备人才。 三、稳步推进本地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6号线、S1号线试点标段进展顺利,其中轨道交通5号线两个试点标段分别于2019年10月、12月完成双线贯通,目前正在进行站点主体结构施工,预计2020年8月全部完工。轨道交通6号线和S1号线的两个试点标段目前正处于地下管线迁移、连续墙施工阶段,相关工作也在继续推进中。 2020年4月,市住建局联合市轨道公司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继续开展苏州市骨干建筑业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的请示》,市政府同意继续开展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的试点建设工作,轨道交通公司选定两个技术难度相对较低、工程风险等级适中的标段作为试点标段(试点标段工程规模大于前两批试点标段)。由于本市参与轨道交通建设的施工企业只有3家,为了保持试点工程招投标的竞争性,在试点企业数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暂无计划增加试点标段数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高、难度大,同时地下空间环境也较复杂,尽管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上,本市施工企业以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建设时间不长,工程经验积累还需加强,目前仍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的试点标段工程。市住建局和市轨道交通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试点标段的监督管理,加强协调,做好服务,保障试点标段以及整个轨道交通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 根据《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3 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线网由 15 条线路组成,总长 768 公里,其中市域线 6 条 377 公里,市区线 9 条 391 公里,其中,2020年线网由 9 条线路组成,总长 359 公里。中国各大城市的轨道交通系统仍然在以惊人的速度扩张,这对苏州民营建筑业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轨道交通试点工作的成败将直接关系到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确保我市地方建筑业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1.继续督促试点企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内控机制,积极向牵头方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抓好参建人员履职管理,抓住关键环节施工进程,抓紧危大工程过程监管。 3.继续研究在轨道交通后续线路招投标时设置试点标段,增加试点企业参与机会,减轻试点企业前期投入负担,引导试点企业积累更多的经验。 4.积极向上争取关于轨道交通联合体工程业绩认定的政策,推进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企业独立承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