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奚东珠; | 建 议 号: | 098 |
标 题: | 关于加大对装修装饰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当中,“住”是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大事。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条件的改善,人们开始购置新房,改善居住环境。尤其苏州是开放、创新型城市,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地人才来苏州工作、定居,对买房装房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在购置新房后,房屋装修是每个家庭一笔重大的支出。但目前苏州的装修市场乱象丛生,鱼龙混杂,近两年来装修公司跑路的现象更是频繁发生,给老百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极坏。早在几年前我市就已经出现装修公司跑路现象,开始规模较小,发现的早,处理及时还能找到当事人并及时解决。但近两年来装修公司跑路案件集中爆发,大多是连锁公司,公司遍布多个城市,虽然每个客户预付几万到几十万装修款不等,但每个公司涉及的装修客户都有一、二百之多,加起来金额都超千万,公司的跑路也会迫使老百姓集体维权,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什么近两年来接二连三地发生,究其原因是装修公司跑路成本太低,经常是不了了之,老百姓自认倒霉。最多是公司宣布破产,法人判几年刑,受到巨大经济损失的还是老百姓。 这类公司有一些共同特点就是:1,多城市连锁公司,或一个老板在不同城市开了十几个不同产业的公司。资金流向比较混乱,案件错综复杂,查案难度大,不容易发现问题。2,经常更换公司名称,收购、关停、并转。公司基本成立时间较短,没有资产在苏州,来去方便。3,让下属顶替自己做法人,一但公司跑路,分公司法人伪装成受害者,提出辞职。4,公司跑路前期基本上是公司伙同高管及设计师等员工们明知有问题还一起欺骗客户,甚至跑路关门前一天还骗客户交钱,之后不通知客户,直接关门跑路。5,开工前,先交付30%-70%预付款,开工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工期。6,伪装成大公司,价格优惠,承诺质量有保障。吸引欺骗大批客户。这类案件案发后老百姓维权难。1,派出所不愿立案,一是警力不够,不一定是刑事案件;二是全国有分公司,涉及面广,案子查起来太复杂,不一定能有结果。2,律师不愿受理,一个人的金额太小,诉讼时程长,钱款追缴难度大。这些装修装饰公司的恶意竞争及部分人的违法行为,扰乱了装修市场的秩序。导致一些原有的排名前几的大公司盲目扩大,打价格战,最后资金链断裂而倒闭。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政府应加大重视程度,全力追缴财款,保护好老百姓的切实利益。不要让这类事件给开放的苏州抹黑。让被引进苏州来的人才“安居”、然后才能“乐业”。 建议: 1, 要严把第一关,即营业执照的审批。工商局对以“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名义与装修有关的这些公司在注册时,要严格审查公司法人是否有资质、有前科,连锁公司的总公司、分公司是否合规,是否有经营异常记录。不能让老百姓去辨别国家发的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公司是否是骗子公司。老百姓没有这个能力。 2, 要监管到位。在这类公司运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检查力度,身体力行定期下公司检查,而不是等待一年一度的公司上报的运营报表。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必要时吊销营业执照。不要等到老百姓发现公司跑路上诉时才去检查,回复找不到人。仅仅是将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对外公示,这样的打击力度不够大。那些人依然会换个公司名字,换个法人,再重新注册,继续逍遥法外。 3, 建议建立第三方监理平台。像淘宝网上购物一样,在网络平台上钱是交到第三方保管的,待客户确认收到商品并购买后,钱才转到商家。房屋装修也可以把钱交到第三方管理平台上,待装修完成后,客户无异议的情况下,钱再转到装修公司名下。 4, 建议成立集中处理平台,联动机制。老百姓第一时间去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及时立案,及时控制公司法人及高管人员不跑路,不转移资产,公司不消失。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督查,客户起诉的话法院能及时送达传票,及时判案,及时处理。 5, 对已经发生的跑路公司,由政府牵头,各个部门齐 力配合,争取在短时间内追回老百姓的钱款,减少不稳定因素,还苏州一个安居祥和的生活环境。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公安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98号提案的答复 奚东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装修装饰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家装行业监管工作概况 根据苏州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我市家装企业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家装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监管,以及对家装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家装企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住建部门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进行监督。 二、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情况 1.强化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为目标,以处理消费维权投诉件为抓手,积极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劣质不达标、环保污染的装饰材料,虚假宣传、偷工减料、合同欺骗等损害消费者,不履行售后“三包”责任、出现问题不予保修或保修服务不完善、不履行质量承诺等失信行为。率先探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具体工作办法;并于2019年底,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全流程整合。 2.强化信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归集各有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类监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实现涉企信息全归集、全公示、全共享。与38个同级部门签订《联合惩戒备忘录》,改变以往单纯以行政处罚为手段的监管方式为系统性的信用监管,让违法失信企业在资质认定、政府招投标、任职资格限制、银行贷款、荣誉评选等方面受到限制,承受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成本,真正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3.推广成品住宅。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设成品住宅工程,逐步增加成品房供应,减少毛坯房交付。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全市住建部门共监督竣工验收的成品住宅工程1650.73万平方米(其中,2016年至2017年, 593.49万平方米;2018年,450.95万平方米;2019年, 606.29万平方米)。 三、有关部门关于强化家装企业监管工作的设想 1.严格市场准入。行政审批部门将严格执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制度》。申请人申请登记注册家装企业的,对于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是否被相关部门列入市场监管系统的“黑名单”、限制性警示进行核查。如有涉及,将按照“黑名单”管理和警示的限制内容,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通过网上登记系统申请登记的,系统将根据相关人员涉及的“黑名单”或警示,直接做出提示和拦截。 2.强化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牵头组织住建、教育、公安、人社、发改、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等16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做到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利剑高悬”,营造良好的家装市场秩序。继续加强家装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惩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从源头上规范家装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等消费者投诉率高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强化案件侦查。公安部门将及时受理相关案件,并依法做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对于涉嫌犯罪的家装企业,公安部门将在立案后及时控制相关嫌疑人,冻结查封相关资产,追缴违法所得,加快完成案件调查、取证和侦办进度;同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统一案件定性和证据标准,提高办案质量。经受理初查后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将耐心细致做好报案群众的答复工作,告知群众合理的维权救济途径。加强与市工商联、市装修装饰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联系,定期交换发布相关动态和预警信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