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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沈坚;沈宇;杨建良;
建 议 号:
308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建议

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就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问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方面结合深化教育改革,拿出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2018年,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八个部委联合发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并首次明确:青少年近视率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综此,提出本建议。

一、苏州儿童青少年视力情况现状

2018年我市一份儿童青少年近视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在合计4372名被调查者中,幼儿园近视率8.89%,小学39.64%,初中84.92%,普高93.93%,职高86.07%,合计59.98%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为53.6%)。该状况与八部委《实施方案》中设定的2030年防控目标相距甚远。《实施方案》目标是到2030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下降到60%,高中生下降到70%以下。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任务艰巨。

二、目前主要问题分析

1.缺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强制性标准,相关验收也未列入2016116号文件关于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前的10项验收项目中。

2.尚无教学一体机等学校用电子产品准备的健康类技术指标,如对蓝光、频闪、色温、眩光、照度等的准入标准。

3.没有年度近视监测、分析和诊疗体系。

4.缺乏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数据库。

5.缺乏明确的用眼卫生和教学标准。

6.缺乏完善的“双随机”督查和考核机制。

7.缺乏完善的科普、宣传教学体系。

三、几点建议

1.建立学校教室照明、采光竣工前强制性验收标准并纳入强制性验收项目。

2.建立学校教室照明、采光年度抽查、监测和不合格硬淘汰制度。

3.建立教学用电子产品健康卫生的准入标准并对招标提出更高要求。

4.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年度监测、分析、诊疗体系,并建立数据库。

5.完善儿童青少年用眼卫生标准,教学标准和相应课程。

6.加强科普宣传,完善我市全国“爱眼日”活动。

7.完善政府考核。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教育局
会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