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陆丽瑾; | 建 议 号: | 426 |
标 题: | 关于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配套建设美术馆等文化场所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的生活工作节奏越来越快,许多家庭的日常生活都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度过,包括餐饮、娱乐、培训等。而美术馆等专业文化场所除却开展时会有些人群参观外,在日常却常常是门可罗雀。如我们在北京798艺术区调研,工作日的美术馆游客寥寥无几,这样就造成了商业综合体也只成为家庭吃喝娱乐的场所,而专业美术场馆不能很好地起到启蒙民众艺术的作用。虽国内也有部分商业综合体引入了一些美术类场所,但因为投入少、策划水准低等原因,大都比较低端,品位不高,不能很好地吸引民众前来观赏,在后期的运营上也常会出现空置现象。而国外的成功先例不计其数,北京的798不同,东京画廊最为集中的地区,居然是人称“全亚洲最贵的地方”的银座。网上搜索数据显示,银座的画廊、美术馆、博物馆总数高达200多家。我们很难想象在北京三里屯或者国贸,集中这么多艺术机构该是怎样的一幅画面。这些星罗棋布的画廊,有些并不在一楼临街的位置。例如银座柳画廊和饭田美术,分别位于两座写字楼的三楼,这意味着两家画廊接待的应该主要是专门造访的客人,而不是自然客流。开在寸土寸金的地段,却不打算好好利用一下这里宝贵的流量,这在中国人眼里是难以想象的。但是银座的画廊们不仅活下来了,而且活的并不差。在这方面,我们国内也有成功的例子。 2017年12月初,“It’s漫”陈漫视觉艺术作品展来到了杭州国大城市广场其味公社,限量2000张早鸟票开售不久就被抢空,一时间,那个“everyone is a photographer”的红色背景墙,成为无数观展者的必拍之地。正如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今的中国消费者需求已从纯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转移,文化类、休闲、旅游类消费需求正在蓬勃发展。美术馆等文化场所嵌入城市综合体,在功能上一方面提升了整个综合体的文化内涵,以此吸引更多人流,引导更多消费;同时作为“艺术殿堂”功能的美术馆,也创造了一种在原先筹资方式之外,添加了将文化资本有效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新的运营模式,为其自身添加自我“造血功能”。诸如此类引入美术馆的文化地标打造,我们觉得还有如下作用: 一是起到了艺术传播的作用。在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内举办展览的时间比在美术馆的周期长,传播率大。从内部展览活动的策划到招商到每家商户将来的营销推广,都会提高审美水平,加强传播范围,相互借力,把艺术的气息和氛围传播到整个商业区域内; 二是美术馆的进驻,对购物中心及商业综合体来说也是大有裨益的。现在的购物中心大多都是同质化竞争,如果我们能把艺术氛围的这种范儿做出来,年轻的消费者就会更喜欢这里,对于商家来说就等于留住了这些客户,对于商家的长远利益是有好处的; 三是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和精神层面更高级的消费需求。分析我们目前存在的问题,其原因一是过去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对美育还不够重视,艺术尚属于小众;二是我们平日里看到优质艺术内容的机会太少。如在日本,中国人在书本上才能看到的很多大师之作,日本人常年可以在家门口的美术馆里看到。而我们甚至有一些商家不通过正规渠道取得艺术家授权,直接办假展。比如中国多地出现的所谓“草间弥生与村上隆联展”,被爆出无一真品,;三是开设类似文化场所能够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较少。针对上述所说的问题,对此我们提出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配套建设美术馆等文化场所的建议。 具体建议如下: 1.作为苏州这样一个有着2500年文化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美术馆等文化场所的步子理应更大一点,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先行先试。可以先在人流量较大的商业综合体进行试点,如苏州中心、龙湖天街、相城区天虹、吴中万达等商业综合体等,在经综合考量后,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标杆,相信对于促进相关文化场所的建设大有好处。 2.调查发现国外,尤其是日本,一般美术馆的选址都在商业综合体的上部几层(7-8层),具体来说是利用商业综合体的闲置物业进行布置,面积可大可小。借鉴到国内,也是可以利用这些闲置资源建设艺术场所,不必占用最好的楼层,这样可以减轻运营成本,有利于更长远的生存。美术馆可借鉴目前成熟的文创产品+咖啡馆模式,更多更好地推出高水平的结合艺术作品的文化用品,这样即可吸引更多人前往,也可增加更多营收,维持长久运营。 3.此类美术馆的布展层次应不设限定,中、小学生等都可参与展出,有利于在学生中推广文化教育,也便于学生家长参观学习,吸引更多人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高速发展,家长对于子女的艺术素养的培养尤为关注,那么针对这种趋势,建设美术馆等文化场所尤其合适,关键是在内容上可适当选择青少年题材进行展览布置,包括他们自己的作品,以提升对艺术的兴趣。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商务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9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A (2020)苏文办字第84号 签发:韩卫兵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26号提案的答复 陆丽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配套建设美术馆等文化场所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需求,持续推动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尤其是各级各类美术馆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美术馆70余家,其中国有美术馆17家,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民办美术馆35家。全市美术馆区域布局基本合理、硬件设施渐趋完善的局面已然形成,各级各类美术馆的特色运营思路不断拓展,除常设展外,每年举办的其他各类展览超过700期,年接待观众超400万人次。 我局经与市商务局会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中配套建设美术馆等文化场所的相关事宜,提出如下设想。 一、完善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据了解,我市规划部门拟出台《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7-2035)》,并将提出:苏州未来商业发展将坚持突出特色、彰显魅力的原则,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商务和规划部门将按照《规划》要求,引导各类商业综合体依托区域文化特点、历史文脉底蕴、国际现代风尚等地域特色,充分发挥商业综合体作为展示我市繁荣繁华的窗口作用,积极打造特色商业IP,提升商旅文融合发展的匹配度和契合度,以人流量提振含金量,撬动商业综合体产业链整体升值。 二、引导商业主体叠加文化要素 近年来,市商务局通过积极引导各类商业主体叠加文化要素,探索推进文化要素在多场景的运用等手段,着力提升消费层次、优化消费环境、满足多元需求。一是鼓励重要商圈不断丰富零售购物、历史文化、行政商务、金融会展和休闲娱乐等功能,实现商业中心区向综合性功能区域转变;二是鼓励社区商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娱乐、文化教育、运动健身、托幼养老等便民服务业态;三是引导和扶持特色商业街区向文化、旅游、购物三种类型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与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加强对接,共同推动相关美术团体、艺术教育培训机构与商贸行业协会的对接商洽,借助行业协会搭建的沟通交流平台,顺应市场需求,合力推介包括美术在内的优质文化资源,整体提升商业综合体的文化内涵和公共服务能力。同时,我局将根据《苏州市民办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及《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中配套建设美术馆在场馆设立、业务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推动我市民办美术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姓名:包袁海 联系 电 话: 6982303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