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周幽心;徐建英;李纲;孙凌;钱永红; | 建 议 号: | 316 |
标 题: | 关于加大苏州市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额度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自2017年起根据苏人保医(2017)4号文件精神,增加了苏州市定点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医疗保险总额预算额度,苏州市每重点国家重点专科增加200万预算,省重点专科60万,市重点专科20万。三年来,苏州市社保部门实施的该项政策有效推动了苏州市各级医院从做传统单纯的医保控费“减法”转向做医疗服务和学科高质量建设“加法”。 2017年以来,在苏州市政府医保的支持下,苏州市各级医院的学科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推动了我市医保基金安全和医院高质量发展这样互联互动局面的形成。第一,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对重点专科政策的支持,可以促进苏州市各级医院临床科室的高质量竞争和长效发展,推动一批批优势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以苏大附一院龙头的国家重点学科—血液科为例,得益于我市政府医保政策的支持,近5年来该院血液移植病例数居全国第二位,学科也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更是获国家血液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第二,苏州市各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是苏州参保患者疑难危重症的主要收治力量,而苏州本地医院重点专科的发展,既可以让患者能够在家门口得到良好的诊治,又能够很大地缓解病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在本地解决百姓医疗需求,既节省了财政支出,也保障了苏州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稳定而优化的医疗保险政策,可让百姓不慌,让医院不乱。在财政医保基金方面对科技创新价值、医疗技术水平的适当倾斜,是探索实现医、政、患三方共赢的途径之一。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2017以来我市各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发展迅速,每年收住的病人数大幅提升,随之各科床位数有了明显增加。在患者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各科的总额医疗费用增加极其明显。 2.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准医学的客观要求,和患者对治疗微创和疗效及其优质服务的追求,目前,医疗机构精准诊断技术,高科技设备支撑下微创手术技术等先进的技术设备已经广泛使用,医疗平均费用增加明显。 3.作为技术领先的市级以上的临床重点专科,肩负着收住重危病人的责任。患者不但病情重而复杂,而且治疗的措施和药物必定多而贵重,这必然导致临床科室医疗总费用和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的双增长。 4.苏州市医疗保障局为了统筹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充分保证基金安全,实施医保费用总额预算控制下的住院病人次均费用考核和单病种限额结算的付费方式,这种管理模式能有效的减缓医疗费用增长速度,有效缓解参保人员的住院负担。然而重点专科和学科会往往需引领性地开展临床新技术新疗法,但很多新技术及新材料的应用将会导致住院次均费用的快速增长甚至超医保限额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全市重点临床专科收治疑难重危病人的积极性,长此以往,亦会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因此,为了我市临床医学治疗技术水平的持续发展,保证我市各个临床重点专科不断地开展一系列具有开拓、创新性的新技术、新疗法项目。为了我市更多的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医疗资源。建议苏州市财政、医保等相关部委办局,在充分考虑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地基础上,研究在原有的苏人保医(2017)4号文件精神基础上,大幅度增加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对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支持额度。并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同的等级,科室床位数,收住疑难危重病例,开展四级、三级手术的例数,以及床位使用率等,应用系数调节公平公正和合理地落实到不同医院、不同科室的全市各个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 |
会 办 |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30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周幽心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苏州市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额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苏州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有效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完善医疗保险付费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2017年3月,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医疗保险总额预算指标的通知》,做好全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前沿阵地,进一步体现科技创新价值,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高水平科研,提高我市有重点专科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定点医院医疗保险总额预算指标。具体标准如下:国家重点专科,每专科提高总额预算指标200万元;省重点专科,每专科提高总额预算指标60万元;市重点专科,每专科提高总额预算指标20万元。鼓励医疗机构发挥我市科技创新优势,继续提高我市医疗及科研水平。 目前苏州市区实行“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床日费用付费和按服务项目付费相结合”的综合式支付方式,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确保我市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做出了切实有效的成绩。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除了提案中提及的对临床重点专科给予总额预算额度补助外,还有一系列的综合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每年年初根据医保基金收支状况、上年度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人均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绩效考评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总控下达指标的调节系数(其中的基础系数),同时对新增院区或病区调整导致床位数扩张的医院,在年初总控下达指标和年度结算时都给予一定的增量,保障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是每年根据各医院前三年单病种费用情况以及上年度单病种的实际奖励扣款情况,对单病种结算的病种和支付标准实施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对因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而次均费用快速增长的单病种,适当上调支付标准,支持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 三是对重点学科或高精尖技术实行按项目付费,不纳入总额控制结算范围,目前已有骨髓移植和Stanford A 型主动脉夹层术两个项目,惠及8家医院。对各医院因使用国家谈判药品而增加的医疗费用,在年结时对其医保总额指标给予额外的补贴,不增加医院控费负担,保障临床诊疗的正常开展。 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各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评价,与调节系数(其中的绩效系数和激励系数)以及年度结算中的补偿分担比例挂钩,直接影响各医院的总额指标以及年终结算。 由此可见,对各医院重点临床专科增加总额预算指标的扶持政策只是我市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创新举措之一,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现有的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定总额预算,与医疗服务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同时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以DRGs技术为支撑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通过各医院收治病例的覆盖疾病类型范围、技术难度和花费的费用时间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医保下达的预算总量、各项医保付费标准挂钩,进一步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我市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协调性,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局面。 感谢您对我市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谢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联 系 人:王苏吉 联系电话:67539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