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周跃洲; | 建 议 号: | 307 |
标 题: | 关于加强扬尘和车辆排放管理,进一步控制PM2.5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PM2.5指的是空气动力学直径为2.5μm或更小的可吸入颗粒物(PM)。2018年8月,来自复旦大学的研究团队在NEJM发表研究,评估了全球652个城市的PM2.5和PM10的数据发现,随着PM浓度的增加,死亡风险持续增加,没有发现死亡风险增加的阈值;2019年10月,清华大学参与的研究紧随其后发表于BMJ,发现美国人民短期暴露于PM2.5还会导致各类疾病的住院负担加重,增加了大量的医疗成本;2019年12月,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的团队同时与BMJ发表研究,分别阐述了长期和短期的PM2.5暴露对于中国人卒中和心血管疾病风险的影响……令人窒息,PM2.5一吸叫你中风!还要让你心梗!最让人担忧的是,面对这种污染物,我们的肺就像貔貅似的只进不出,把这些颗粒统统都收入囊中,这将对身体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过去的几年,国务院和省市相关部门在控制大气污染方面已经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指导方针和具体措施,2020年是实现PM2.5进一步明显降低攻坚年。响应国家号召,经过努力,我市多项污染物浓度已有明显改善,但离达标还有距离,SO2和CO已达标,可吸入物浓度已实现达标,P.M2.5年均浓度仍超标20%,而且下降幅度有趋缓趋势,距离达到国家二级空气标准35μg/m3仍有距离,继续努力,PM2.5永远都嫌太多。分析PM2.5的组分显示,它以水溶性无机盐和含碳组分为主。据2017年我市各类污染物排放结果显示7.27万吨的PM2.5,主要来源是钢铁、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电力。其中机动车尾气占33.6%,扬尘占12.7%,而燃煤、工业工艺原等也占了较大比例,其中前两者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与产业结构调整相比,相对投入少,交易管控,有较大潜力可挖。 一、机动车排放是大头,随着车辆逐年增多,矛盾更加突出。就苏州市PM2.5来源,约64.0%排放是本地贡献的,为此,管好本地区排放应作为首要任务,应花大力气、出台相关规章,减少区内排放。具体措施建议: 1.限制大动力、高排放车辆(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进入市区,除极少部分拥有许可证的车辆,其他高排车均绕开市区,尤其古城区,这对百姓安全出行、市容市貌、降低噪音等也十分必要; 2.高分时段、尤其拥堵路段试行限行,减少等待时的尾气排放; 3.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4.必要时,可参照其他大城市的管理模式,实施单双号限行; 5.鼓励拼车,大于等于3人同车优先通行或可走公交快速通道通行。 6.尽早淘汰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7.对快递公司、出租、环卫、公交等车辆推行使用清洁新能源。 二、控制各类扬尘来源,包括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具体措施建议: 1.道路扬尘与行驶速度、道路平整度、湿度等有关。在区内主要路段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道路平整性维护,避免反复开挖,每天非上下班高峰期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2.施工扬尘方面:城市要发展,离不开各类工程的开展,近年我市地铁、高架、楼盘建设集中、密集,除造成各类拥堵,施工时大型设备的排放也明显增多,另一不容忽视的是开挖后土壤直接暴露,尘土飞扬,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就十分必要。呼吁出台相关管理条例或规章,做到谁施工谁覆盖,尽量采用草皮覆盖,不让泥土朝天,既美化环境、增加氧排量,又减少了扬尘的风险;湿法作业、渣土车密闭运输、每天清洗,避免带泥土上路,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单位责令停工整顿; 3.全民动员,响应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推行美化家园活动,在房顶、小区、商业区包干到户,建设空中花园,草坪或绿色覆盖物覆盖。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公安局 | |
会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2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07号提案的答复 周跃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扬尘和车辆排放管理,进一步控制PM2.5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机动车排放管控和出行引导等建议 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推测,我市PM2.5主要为汽车尾气贡献。因此,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减少机动车使用是进一步降低我市PM2.5含量的有效措施,我局交警部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工作。近年来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一直在开展高排放机动车淘汰工作。2018年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公告》(苏府规字﹝2018﹞4号),对高排放汽油车实施限行。2019年苏州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苏府通﹝2019﹞23号),对高排放柴油车实施限行。我局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科学制定淘汰计划,100%完成了黄标车年度淘汰计划。截至2020年3月底,我市累计淘汰汽油车8万余辆。同时,针对高排放柴油车制定的鼓励淘汰补助政策也已纳入市政府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加大联合整治,尾气治理力度。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等部门组建了高排放机动车整治小组,通过遥感监测、路检路查、用车企业签订用车承诺书、入户检查等方式倒逼高排放和排放不合格车辆淘汰。2019年相关部门共计联合路检64次,抽检柴油货车1376辆,其中超标305辆,处罚50辆,暂扣货车车辆通行证102张;2019年抽查柴油车用车企业48家,抽测178辆柴油货车,超标29辆,维修复检合格。目前有1300余家企业签署承诺书,承诺尽快淘汰国三以下柴油车,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油,并及时添加符合标准的车用尿素(柴油机尾气处理液)。三是鼓励市民绿色出行,鼓励企业采购清洁能源汽车。多年来我市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各项宣传绿色出行活动。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合理优化公共交通运力和线路,积极推进公交换乘优惠政策落地,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引导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2020年市公交系统购置新能源公交车912辆,物流、快递企业购买新能源货车4000余辆。四是加大限行管控力度。随着我市机动车总量的攀升,我局积极调研机动车限行和总量控制政策,适时推进单向、微循环交通限行措施。去年下半年受轨道交通施工、高压线入地等施工影响,为保障道路通行畅通有序,我局发布通告禁止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进入人民路以东、莫邪路以西、干将路以北、东汇路以南区域。该措施发布后,道路通行秩序良好,日间车流量明显减少。 二、关于工地、道路扬尘管控的建议 随着我市现代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市区基础建设、轨道交通等大型工程同期启动,扬尘管控工作逐渐被市政府各部门列为重点工作,我局交警部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会同市环卫部门,开展道路清扫工作。在我局的建议下,市环卫采购更新道路清扫车辆时,优先采购行驶速度更快的高速清扫车,提高道路清扫作业时的效率。除重点拥堵道路等特殊路段夜间清扫外,其余市区道路适当增加清扫频次。同时,我局交警部门与市环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清扫车上路作业时,执勤警力全力保障清扫车路权,采取优先放行等方式提高清扫速度和效率,减少作业时间。当发生道路污染、抛洒地漏等事件时,市环卫能按照公安交警的要求随时调整清扫计划。二是会同市城市管理部门,严抓严管渣土运输车辆。我局车辆管理部门会同市渣土办不断完善《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目录》,确保进入目录的渣土运输车辆按照要求进行密闭化改装。通过信息化监控手段,实时监管车辆密闭化装置不合规、密闭化工作不到位、车容车貌不达标等违规行为,减少建筑垃圾抛洒滴漏、偷倒乱倒等问题,从源头杜绝道路扬尘污染情况的发生。市公安、城市管理、住建等多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严把工地源头、运输过程、终端消纳等重要环节,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沿途抛洒滴漏、车轮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渣土运输对空气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三是会同市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部门,共同管理施工现场裸露土壤扬尘问题。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建立落实相关工作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扎实推进落实扬尘防治工作相关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市公安、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着力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目前我市实施扬尘防治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出入车辆有效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及远程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喷淋洒水抑尘、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要求。施工期间,企业需在工程围挡、场内主要道路、脚手架等部位设置喷淋洒水降尘装置,现场增设雾炮机、流动洒水车等设施,确保有效抑制建筑施工扬尘,减少扬尘产生。同时,对工地扬尘治理意识差、工作敷衍、治理不力,阻挠、对抗有关部门执法的企业,市公安局配合主管部门实施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保护执法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姓名:沈霏 联 系 电话:1381525517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生态环境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