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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关于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建 议 号:
055

标    题:

关于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年来,全市上下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会议、文件要求,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了“百日攻坚”、沿线区域“三项排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五大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

1.沿江生态保护任务繁重。沿江以冶金化工为主的制造业基地已基本形成。但同时,临港产业仍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产业层次和效率有待提升。在固体废物管理方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面广量多,环保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任务要求与监管能力还不相匹配;在入江河流管理方面,部分入江支流由于受周边多种污染因素影响,断面水质达标存在一定波动;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高、减排难度大,部分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够合理。

2.港容港貌和扬尘防控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已完成武港码头装卸区廊道及转运站维护出新,但因考虑到太仓市武港码头是大型铁矿石专业散货码头,矿石粉尘容易附着,因此可供选择的漆色较少,在对廊道及转运站维护出新后呈现的铁锈红色仍显陈旧,视觉效果不显著。另外,还存在较多散货码头堆场,扬尘管控难度较大,散货码头扬尘污染对大气空气质量的影响还难以根治。

3.港口能源消费结构尚需优化。沿江大部分码头已建设岸电设施,而且投资较大,但由于船舶未进行受电设施改造,使用推广存在难度,港口岸电使用率不高。“油改气”“油改电”、鼓励使用新能源的进程不快,港口码头能源消费结构亟待优化。

4.入江支流水岸同治推进力度需加大。浏河口、白茆口两岸违章整治难度较大,主要涉及拆迁问题,前期拆迁推进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导致项目推进较慢。沿江6家计划安装企业已有5家完成设施安装,但船上未进行设施改造,船上油气回收接口与岸上设施无法匹配,使用推广难度大,油气回收设施使用率不高。沿江港口未出台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的相关规范,以致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上岸难度大,污水主管网只连通到企业生活办公区域,未连通到码头前沿。

为此,建议:

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行动,以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举措,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1.加快沿江产业结构优化进度。要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沿江化产业优化提升整治,着力打好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攻坚战,持续开展绿色苏州建设;要促进资源集约节约,推进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在空间上合理均衡分布,最大限度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2.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组织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核查,对沿江重点排污口开展现场踏勘、无人机航拍和现场水质监测。深化开展“263”专项活动,落实“一河一策”“一事一办”工作清单,开展江河湖“三乱”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断面长制,重点加强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关停成果。加强长江水源地保护,确保市民饮水安全。落实常态长效措施,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绿色发展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成本合理负担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断面水质改善达标、消除劣Ⅴ类水等目标任务纳入年度水污染防治计划和环保任务书,将推进“263”专项行动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长江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3.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畅流活水”工程,年底形成城区防洪“大包围”。加快实施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城东净水厂、洪洞净水厂、第三水厂深度处理等工程,实现中电环保污泥干化焚烧处置项目稳定运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餐厨垃圾就近就地处置试点,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着力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城乡垃圾全量收集、全量焚烧。优化环境监测点位布局,新增47个自动水质监测站和1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重点河道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快环境监测信息化步伐和共享进程。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试点设立企业环保总监,健全“主动发现、网格巡查、联动执法”机制,发挥综合网格员作用,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深化“双交办”工作机制,推进“交办立案”工作,试点开展环保公益诉讼,加大环保督查问责力度,推动形成持续震慑效应。加大环保宣传和公众参与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媒体曝光环境问题常态化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营造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

4.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使环境治理措施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有效提升环境质量。加强对大气、水环境质量指标的考核,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各地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抓好“4+1”问题、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细化整改计划和措施,倒排时间节点,严守整改质量标准,又好又快,能快则快,确保问题整改早见效、早销号。

5.提升固废危废处置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推动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实施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三年专项行动”,组织对危险废物贮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梳理危险废物贮存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清单,制定限产、停产、关停的分类整治方案,实施限期整治。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转运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和转移网上报告平台,及时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产废情况,实现转移联单电子化。加强过境船运垃圾的安全监管,加强现场巡查,重点对取水口、干支流交汇水域等区域的船舶装卸,载运固体废物情况进行排查,加强环保、海事、公安等部门协同,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固废危废倾倒长江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产生恶劣影响的,对涉事单位和企业依法进行刑事诉讼。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会 办 张家港市政府;常熟市政府;太仓市政府;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供电公司;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5-2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