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施丹; | 建 议 号: | 134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数据显示,我国精神障碍患者接受治疗的人数只占全部病人的20%。由于精神疾病不易治愈、患病率居高不下,因病致残、致贫现象十分突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因此,开展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十分重要。现阶段,社区康复还存在服务供给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家庭存在的困难 (1)很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成员已慢慢步入老年化,监护人逐渐丧失劳动力,由于严重精神障碍的康复是靠要药物的长期治疗,所以对家庭产生很大的经济负担,一些原本就难以为继的家庭愈发雪上加霜。 (2)部分严重精神疾病表现出一定的遗传性,有部分患者家庭常常不止一个病人,甚至监护人本身也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难以担负监护职责。一些监护人出于爱护的角度,时常会过度保护患者,不仅否认、隐瞒病情、不愿积极治疗,遇到一些事情也只想息事宁人,不愿曝光病情。 (3)少数监护人则是否认监护责任,对患者不管不顾,更有严重者,自身已经保管了患者的社保卡也不愿意带患者救治,直接将病患推向社区,推向社会。 2、社区康复机构存在的主要困难 (1)机构定位困难。目前的社区康复机构,定位模糊,直接导致派生出很多问题,一是人员编制无法解决,除康复机构站长是社区工作人员代为担任以外,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任何编制或依据,目前主要由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或退休返聘医务人员构成,二是机构人员待遇水平低,既无法吸引高水平精神专科医疗人才加入,也无法保证康复站医疗服务队伍的稳定,三是康复站运行资金保障困难。 (2)医护人员不足。编制的困难进一步造成了人手的短缺,医师的分布也极为不合理,苏州市每10万人精神科执业医师数约为2.5人,高于全国1.26名的水平,但是44%的精神科执业医师集中在城区医院,基层执业医师严重缺乏。医护人员的不足导致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康复标准的不统一。对广大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控制病情、回归社会是最终目标,但怎样证明病患已经康复从而让社会可以重新接纳他却是一个社会性的难题。康复机构提供的随访和面访服务也缺少实际的操作办法,随访时需要了解哪些方面,面访时需要掌握哪些病情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按照目前康复机构的规定,16至60岁的病患可以进站接受服务,60岁以上的病患则不能进站,造成了高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不到妥善的救治,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3、社会力量参与的主要困难 (1)宣传不到位造成的了解太少。经与一些公益组织的人员交流,我们发现,公益组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引起的社会矛盾问题几乎完全不了解,甚至于个别人还停留在生病了就打针吃药住院的程度上,认为这类人员仅仅只是物质上的困难,只要政府资助即可。 (2)缺乏能够沟通的纽带。相对于更容易接触到的残联、妇联、扶贫办等部门,公益组织很难与精神障碍患者的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从而进一步了解这类人群的实际困难。 (3)救济的成果难以统计。如上文提到的,如何评价以为精神障碍患者已经康复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患者病情反复也非常频繁,严重精神障碍救助只有开始没有终结,相对于资助贫困学生,补助困难家庭等公益活动,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很难获得成就感,客观上造成了公益组织不愿将精力放到这一块领域之中。 二、相关建议 1.建立补助机制,强化家庭看护责任 进一步完善投入保障补助机制,一是建立专门的精神疾病患者医疗基金;二是相关扶持政策要优先向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倾斜,进一步降低患者用药及治疗方面的负担,将更多的药物和服务能够以更为优惠的价格提供给患者,避免因病致穷,因穷致病的恶性循环;三是要加大对精神卫生的重视程度,加大精神疾病治疗机构和医护队伍的建设,为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提供保障。 2.加强资源整合,健全管理服务机制针对定位、人员和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我们建议政府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与医疗救治、社会救助、长期照料、就业服务的衔接配合,在康复标准方面,结合医疗专家的意见,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为精神障碍患者创造一些适合踏入社会的机会,构建满足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需要的社会服务网络。 3.加强专科建设,制定人才引进策略。 合理布局增设专科医院,在新建专业精神疾病医院的同时,是否能考虑利用业已面临倒闭的普济医院医疗设备,建设分院,继续向城区内的工疗站派驻医生并提供专业服务,以减轻全市精神疾病康复医疗压力。高度重视全市精神疾病专科医护人员匮乏流失的现状,出台相关政策引进专业人才,并通过政策鼓励,提高精神类医护人员待遇等办法留住人才。 4.加强正面宣传,吸引社会力量介入 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一方面要需要加强正面宣传,不能只宣传精神障碍患者的危害性,既要宣传患者患病的原因和家庭的困难,也要宣传成功稳定病情以后给病患和社会带来的改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其次,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的参与,建立起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有效合作机制,使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医疗资质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管理中来,可通过医疗管理、资金援助、物质帮困、精神抚慰等方式多元化参加。满足精神障碍患者人群个性化需求,使其重塑社会角色。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民政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4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施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为契机,以建立健全街道(镇)康复驿站为重点,初步建立了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稳步推进。 一、推动地方立法。历时2年经多方努力,《苏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通过,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精神卫生依法管理迈上新台阶。《条例》主要规范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将各司其职、权责清晰具有苏州特色的精神卫生治理模式以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二是完善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对全市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职责、服务内容、人才保障等做了具体规定,将社区康复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明确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为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强化了心理健康促进,紧扣党中央“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明确了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在心理健康方面的责任。四是充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强调家庭在居家康复中的责任,制定了家庭支持的具体措施,将“监护人责任保险”、“监护责任奖励制度”纳入条例加以固化。 二、规范机构建设。2016年,制定出台了《苏州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试行)》,对全市康复驿站建设进行规范引领,明确工作目标、服务对象与功能、保障措施,对机构选址、建设规模、使用面积、功能分区、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等做了具体要求,并统一社区康复机构标识标牌,努力打造“康复驿站”服务品牌。目前,全市94个街道(镇)规范建设康复驿站103家。 三、完善保障机制。为减轻医药负担,将精神障碍患者的 “双免”(免费服药、免费体检)纳入实事项目,积极探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新模式,试点开展免费长效针剂治疗;同时出台了《苏州市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工作方案》,编制监护人看护管理记录手册,明确奖补对象和标准;修订出台《关于调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政民福〔2019〕3 号),将劳动年龄段无业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困难生活残疾人发放范围。2019年底,全市共有22346名精神障碍患者领取两项补贴(其中劳动年龄段无业三、四级精神、智力患者4817人,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560万元)。 四、动员社会支持。广泛动员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力量为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支持。全市所有社区全部成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成员由社区民警、民政干事、助残员、精防医生、网格员、患者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积极引进社会工作机构,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开展社区康复服务。2020年5月,省民政厅在全省基层社区购买50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苏州组织社会组织参与投标,其中12家组织中标18个项目,争取服务资金360万元。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动员社工组织开展康复服务,张家港市引入工疗、农疗项目,建成了集康复驿站、健康小屋、健康科普园于一体的大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太仓市通过在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开设工疗车间、成立民非组织“善爱益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方式创新开展康复工作,在提供社区康复的同时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就业提供了平台,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实现真正的回归社会;工业园区成立“翼+”俱乐部,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实现培训、工疗、就业三大路径无缝对接,打造3+X康复服务新模式。 针对当前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薄弱环节,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一、系统谋划和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出台《关于改革和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扩大参与、规范服务、统筹协调等手段,构建满足社会公平、多元需求、普惠均等、广泛参与、全面覆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引入专业团队,扩大服务覆盖,丰富服务内容。鼓励和引导康复驿站全面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辖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提供康复服务,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公平性、普惠制,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的全覆盖。督促指导已中标省厅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依托康复驿站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三、加强和改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层基础工作。坚持重心下移、服务下沉、资源下聚,在城乡社区打造一支以精神科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为核心,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社区关爱小组、志愿者等参与的综合服务团队,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托苏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系统,配套建设与之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信息平台,优化整合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建立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工作联动和服务转介机制,确保无缝对接、有序推动。认真组织社区康复需求调研,针对基层反映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难的问题,研究探索建立康复护理服务中心,承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康复驿站的中转功能,切实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有效服务。 四、认真实施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结合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让公众认识到精神障碍疾病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教育大众对精神障碍患者要接纳,不歧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全面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舆论环境,提高公众对精神障碍疾病的认识和预防能力,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再次感谢您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的支持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关心、爱护,期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苏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姓名:石波涛 联 系 电话:0512-8073190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