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关于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吴洪钢; | 建 议 号: | 367 |
标 题: | 关于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高速发展,过去几年中外卖市场年均增长率均超过15%,相比传统餐饮行业的 “到店”转变成“到家”的外卖。食品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很多打着“网红”旗号的外卖餐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闻屡见不鲜。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的特性,外卖行业的快速增长,以及监管成本过高,较难取证等系列情况所导致的。 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者提供者参与网络食品安全治理;应充分发挥服务人员“哨兵”作用。建议建立网络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体系,这里所称的从业人员特指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推广人员、配送人员、入网餐饮提供者和从业人员等。具体建议为: 1、建立快速举报平台。通过12315平台外设只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举报平台,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有效隐匿举报人的个人信息,鼓励从业人员成为不法行为的“吹哨人”。 2、加强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治意识。通过培训、宣传等手段有效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并使其具有较高的违法行为判别能力。 3、建章立制,确定处置及奖励方案。结合实际拟定相应制度,包含处置方案、奖励标准以及奖励方式等。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会 办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5-05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吴洪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互联网食品交易的信息的不对称性,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也使线上消费激增,进一步增加了监管压力。近年来,我局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执法、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指导规范送餐行为、监测保障线上线下一致性等措施提升网络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也是我局正在着手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我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 至2019年底,我市美团外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7万家,饿了么平台达2万家,日均成交量超40万单,规模继续保持全省第一。近几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迅猛发展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在2016-2018年度的苏州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中,“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是唯一连续三年被列入的专项行动。经多年努力,我市网络餐饮服务业逐步规范,主要做法有: (一)通过督促指导规范主体经营行为 1.落实平台和经营者主体责任。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在线备案管理,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档案信息。制定《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指导意见》和《餐饮单位网络订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等文书,以书面形式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餐饮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细化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禁用慎用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网络食品经营及网络送餐服务的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要求。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过监督指导,各平台均建立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设立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清理。全市各级监管部门重点督查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督促其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制度,指导平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服务其做大、做强、做规范。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计约谈和行政指导第三方平台85次,督促其主动清理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主动下线违规入网单位3651家。 (二)通过严查重处净化网络经营环境 1.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执法力度。我局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线下:加强入网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2016年以来,各级监管部门共检查线下餐饮单位53162家次,督促整改5273家,立案369起。线上:指导与监管并重, 2017年,我市针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审核入网经营者许可证义务的违法行为,开出省内首张10万元罚单。自此之后,共累次查处第三方平台违法案件7起,处罚金额共计达120万元。 2.建立入网单位监测清查机制。在监督平台把好餐饮单位入网关的同时,针对平台存量问题,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我局每月开展在线监测,重点监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证照公示义务的情况,每期整理出100家左右证照公示不全的入网餐饮单位,以监管部门实地核查和平台自查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存在的问题持续核查处置清理,确保无证经营单位得到有效处置,未上传证照的有证单位及时纠正。同时,我局强化重点问题的精确打击,针对消费量大的热门“网红”餐饮单位、问题突出餐饮单位监管,运用网络订餐平台“销量优先”、“评分最高”倒序等筛选功能,有侧重地进行抽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下线整改。 3.加强网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传统的监管方式以外,我局在网络订餐食品抽检方面,率先引入“神秘买家”的方式,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进行订餐,获取同质化样品。通过网络媒体,以“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等形式,邀请网友投票选出最为关注的网络订餐商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上文提到的首张平台罚单,即是通过“神秘买家”的抽检,对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置中,调查证实美团、饿了么平台入门餐饮单位分别存在套证、无证经营行为,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通过社会共治引导行业持续规范 全市监管部门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引导消费者关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用单投票,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创造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联合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形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监管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和第三方物流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通过邀请媒体参与网络餐饮服务约谈和检查,定期开展“星期四查查吃”等直播节目,引入媒体餐饮监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三是开展“你点我检”“你点我查”等多动,通过公众投票选出最为关注的网络餐饮服务商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查过程全程公开,实现公众监督。四是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协作联动,打破监管与被管的固有态势,正在探索建立监督清查与自查清理、按要求下线与主动报告、信息交换与数据交互的良性机制。 二、计划建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 目前我局已启动网络餐饮安全“吹哨人制度”此项工作的筹备,并命名为“网络餐饮精准治理行动”。 (一)完善网络餐饮举报奖励制度 我市网络餐饮行业规模巨大,线上线下信息不对称性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更为隐蔽。借鉴国外“吹哨人”制度经验,建立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将从业人员发展成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的“哨兵”,是消除监管盲区的重要手段。目前,《苏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已出台8年,从运行实践来看,存在着申领程序繁琐、奖励额度较低,可操作性不强、内部举报未有效鼓励等问题。据了解,截至目前未发放过网络餐饮相关举报奖励。为进一步完善食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行为治理的针对性,依据国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我局已起草《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奖励主体突出内部举报人,将网络餐饮行业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梳理,为鼓励举报积极性设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举报400的最低标准,对奖励实施程序也进行了优化。 (二)搭建网络餐饮在线举报与奖励平台 为提升线上线下执法效率,减轻基层执法负担,摆脱对原有的运动式整治的路径依赖,我局正在筹建“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平台”。该平台以监管部门、第三方平台和从业人员三方共管为基础,从三方的责任、视角和优势出发,开展数据往来和监管协作。骑手或平台内部人员可以直接举报入网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申请兑奖,监管部门受理处置,通过平台快速流转举报线索并隐藏举报人信息,实现高效处置、举报人信息保护和“不见面”兑奖。监管部门和第三方平台之间也可以借助平台,在线互通违法违规线索,高效制止违法行为。 (三)强化举报人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网络餐饮内部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提升举报业内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我局正探索建立内部举报兑奖在线化电子化工作流程,主要内容为制定“不见面”兑奖工作制度,完善举报人信息保护、举报奖励审核、举报奖励发放、奖励资金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具体做法是,依托“网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举报平台”,建立账号时,一次性采集举报人身份、资金账户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形成身份识别码。在举报材料流转过程中,仅出现身份识别码,从而使举报人信息规范化和加密化,缩小知秘面,基本杜绝泄露的可能。在举报完成兑奖阶段,举报人也可以通过平台选择凭借身份识别码现场领奖或申请银行转账远程领奖,更有利于“大胆”举报。 (四)开展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广泛运用媒体宣传、培训交流等手段,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吹哨人”制度并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二是以适当的形式对积极组织参与的“骑手”站点(不对个人)进行宣传和荣誉鼓励,有效调动业内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鼓励多元化参与,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协同推进,提升举报处置的震慑力。与第三方平台达成合作机制,引导平台进行主动宣传和纠错,树立保障食品安全注重用户利益的良好形象。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尚在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不足。我们将不断完善网络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思路,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持续规范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我市市民的舌尖上的安全。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姓名:倪乾良 联 系 电话:0512-69821117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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