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农工党苏州市委员会 | 建 议 号: | 031 |
标 题: | 关于促进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发展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妇幼健康是人口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苏州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目标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领域的公共服务责任,全市母婴健康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均稳定在合理水平。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疾病的多样化、复杂化,妇幼健康工作面临更高的服务和科研要求。2017年以来,苏州市总出生人口以年均9%的速度递减,一孩出生人口数占比和绝对数均呈下降趋势。面临人口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妇女儿童预防保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育龄家庭生育意愿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务层次偏低,重医轻防观念亟待转变 妇幼健康工作考核集中在母婴安全指标,公共卫生资源大多投向治疗阶段,保健服务层次低、延续性差,偏离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健康教育有效性不足,高龄、高危育龄人群健康意识薄弱,加重了母婴安全隐患。《“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但我市妇幼健康工作还处于“分机构承担、分时段实施”的模式,对遗传咨询、儿童早期发展、产后修复、更年期妇女保健等服务能力不足,高端保健服务市场价格虚高,鱼龙混杂。 二、保健体系不全,医疗资源配置仍显不足 我市大多数妇幼保健机构尚未开展或仅少量开展医疗保健服务,业务能力不强,对基层指导存在难度。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获批实施,但人员编制尚未落实。大医院产科超负荷运行,而基层医院产妇科床位空置较多,市区约半数二、三级综合医院未设置儿科床位。全市95个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为51%,与省妇幼“十三五”规划中60%的要求仍有差距,部分机构基础能力欠扎实,难以发挥阵地作用。 三、人才总量偏少,高端人才卡脖子现象突出 2018年,苏州常住人口中0-14岁儿童及19-49岁育龄妇女超过270万人,但全市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仅有2700人左右,截止2019年7月,全市儿科执业(含助理)医师仅有1320人。2017-2018年,全市22家医疗机构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项目,其中仅有3家引进妇幼健康相关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医生普遍缺乏,护理人员水平大多不符合医疗护理要求,不少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以退休返聘、即将退休医生为主,老龄化严重。婴幼儿照护专业技能人才不足,从事家庭育儿指导的机构和队伍匮乏。 四、科研能力薄弱,相关研究与实际工作脱节 苏州市尚未成立妇幼健康科研所,缺乏系统全面的科研规划和牵头单位,一些临床发现的问题得不到系统研究和精准的解决方案。尚未充分利用健康数据分析结果,对疾病筛查和预防进行指导,筛查项目的科学依据不足。例如,上海市免费开展出生缺陷筛查项目3项,而我市免费筛查项目达到29项,部分指标发病率极低。妇幼健康科研项目的新颖性、高精尖方面很难与其他学科相提并论,项目获批难度大,也未设立妇幼专项科研配套资金,导致科研主体参与度不高。妇幼健康工作的任何进展都会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广大的受益人群,妇幼健康事业发展亟需转变管理理念,由“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 我们建议: 一、提升内涵,实现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建立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理念,实现“婚前--孕期--产后--新生儿--儿童--青春期--育龄期--婚前”的服务全程化。制定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规划,重视防治结合与优质保健,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拓展妇幼健康管理的内容,使妇幼健康服务更系统、更完整。大力宣传生命全周期妇幼健康理念,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和疾病应对处理能力。鼓励产医学、母婴保健、中医保健、康复理疗等领域的机构和企业开展高端妇幼保健项目,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二、多方发力,增加医疗保健资源供给 落实苏州市妇幼保健院的人员编制,稳步推进各地“所转院”工作,补齐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短板。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综合指导能力,统筹协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的管理、救治、考核等工作。发展妇产科医联体和儿科医联体,盘活全市产科床位,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儿科,有条件的应设置儿科床位,妇幼保健机构应开设儿童保健门诊。整合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大做强做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 三、加快培养,填补各类人才缺口 培育和引进妇幼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充实技术和管理队伍。健全妇幼健康人才培养计划和在岗人员培训计划,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定点培养专业人才。提高镇(社区)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鼓励基层申报乡村医生定向委培计划,填补妇幼保健队伍缺口。完善婴幼儿照护行业规划,开设相关学历教育,将育婴员纳入高技能人才培养序列,鼓励一部分幼师、护士从事婴幼儿照护行业,同时培育相关社会公益组织,承接家庭育婴技能培训和咨询服务。 四、系统科研,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制定妇幼健康短期和中长期科研目标,明确科研牵头单位,逐步培养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科研型人才。编制《苏州市妇幼健康白皮书》,梳理全市妇幼健康情况,与科研机构对接开展系统研究,为地方性疾病防治、出生缺陷筛查、民生工程项目选择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大政府对妇幼保健科研工作的支持和倾斜,建立妇幼健康科研所,并配套专项科研经费。建立医疗保健机构和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机制,使科研项目更贴近实际问题。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妇女联合会;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8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农工党苏州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发展的建议》的提案(0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妇幼健康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和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目标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健康领域公共服务责任,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妇幼健康需求。2019年,我市人均期望寿命为83.82岁,其中女性期望寿命为86.03岁;住院分娩活产数10.62万人,其中户籍出生5.53万人。全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一、已开展工作 (一)着力完善体系建设。作为市级龙头的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位于相城区元和街道黄蠡路北、御窑路东,规划用地约10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床位800张,已完成项目代建招标及设计招标工作,预计今年9月开工,2023年6月建成投用。昆山市妇幼保健院于2019年6月建成投用。我市89个建制镇(街道)已建成6家省级、48家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我市还开展儿童友好型试点项目建设,确立了包括儿童友好图书馆、儿童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平台、儿童友好公园、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社区等6种类型的12个试点项目。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近年来,我市围绕母婴安全主线,贯彻落实国家高危孕产妇管理5项核心制度、省24项工作制度,结合我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强化孕产妇专案管理和母婴危急重症救治,探索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筛查、转会诊和急救网络,全力维护全市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共建成省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家,市级救治中心14家;省级危重新生儿救治指导中心2家,市级救治中心10家。 (三)不断优化服务内涵。近年来不断推出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两癌检查”“青春健康教育”等为重点的服务项目,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内涵。目前已构建了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全市每年用于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投入超过3000万元。关注女性健康,通过妇幼健康工程实事项目,将两癌检查重点人群从农村覆盖到城乡适龄妇女。大力推行“互联网+”药具发放模式,努力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适宜的避孕服务。关注花季成长,启动高校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青年学生的生活技能培训和“同伴教育”活动。 (四)加快妇幼人才培养。我市于2017年出台《苏州市儿科进修学院工作方案》,对全市儿科主治医师及高年资住院医师进行技能和理论培训,加快儿科骨干人才培养。2018-2019年已组织66名儿科医师培训。 2017和2018年分别出台实施了“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引进计划和卫生青年骨干人才“全国导师制”培训计划,通过专家团队“引进来”和本地骨干“送出去”的双向培养,提高我市卫生人才水平,补齐人才短板,优化人才结构。其中,苏大附属儿童医院引进了3个A类专家团队,培养了5名卫生青年骨干人才。 (五)加强妇幼科研能力。我市围绕民生需求,通过科技计划引导,凝练方向开展科研攻关,解决临床关键技术问题,推动苏州市妇幼健康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在《苏州市科技发展技术项目指南》中,民生科技方面我市设立了科技示范、关键技术研究(新型临床治疗技术、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基础研究三个方向的技术研究。在公共卫生方面提出了“妇幼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和“出生缺陷及儿童健康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的专项研究课题,同时在新型临床诊疗技术也包括了妇幼健康临床技术研究。 二、下一步打算 当前促进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发展的关键是对照健康中国行动之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的要求,找准短板、补齐弱项。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妇幼卫生方针,规划先行。我委将结合即将着手制定的十四五相关妇幼规划,更加注重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理念,更加注重防治结合与优质保健,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完善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等拓展为新时代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的内容。 二是推进县级“所转院”,健全枢纽。我委将持续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区)抓紧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将其纳入全市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清单,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市对县的个性指标。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有条件的机构创建等级妇幼保健机构。 三是加快妇幼人才汇聚,引育并重。我委将支持高层次妇幼健康人才引育,开展博士研究生长期招聘工作;支持苏州市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开展名校硕博苏州行活动,组织优秀在校生走进医院;支持苏州市立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参与“苏州育才奖学金”项目建设,定向在一流医学院校设置奖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妇幼健康专业人才申报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及资助项目。 四是加强妇幼领域科研应用,提升水平。下一步,我委将在相关部门支持下,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充分发挥各类创新载体的科研支撑和人才凝聚作用,推进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强化协同创新,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同时,将积极推动教学科研、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等职能纳入市级妇幼保健院“三定”职能,力争将我市三级妇幼保健院建成一所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妇幼健康服务龙头机构,不断推动我市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妇幼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李丽,联系电话:68660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