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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关于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美丽乡村3.0幸福版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陈建凯;
建 议 号:
406

标    题:

关于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美丽乡村3.0幸福版的建议

建议内容:

 

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要探索的是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要重点解决的如何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三大空间,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示范区地跨吴江、青浦、嘉善三地,区内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相对比较优越,但由于是一个城乡结合的区域,因此既面临着城市科学发展问题,也存在着乡村振兴问题,更存在着城乡协调和融合发展问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认为,应围绕示范区发展核心,先行启动美丽乡村“3.0幸福版”建设,就此提案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示范区域内的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环境改造、功能提升两个阶段的建设(我把它们称之为“1.0环境改造版”“2.0功能提升版”),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不可否认,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是外表化,缺乏长远规划和高品质标准。虽然通过环境整治、交通建设、房屋外立面改造、功能提升等硬件建设,但同质现象、短期行为比较严重,重“形象工程”,轻长远规划和长效发展,造成深度规划设计不足,乡土气息特色淡化,居住内环境、人口质量、社区综合服务等“软件”较弱,未同步改善和发展。

二是空心化,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由于一些乡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能力欠缺,村集体经济薄弱,不能有效地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导致“干部在干,群众在看”、“干部干得一身汗,群众还说风凉话”,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因此,虽然经过1.0版、2.0版的建设,但是由于乡村社区综合服务相对薄弱,宜居条件依然落后,不少乡村“空心化”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人走屋空现象依然存在,群众“获得感”差。

三是分散化,资金投入和产业化均不足。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个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和制度保证,往往出现分散化倾向,力量不集中,资金难以整合,产业化难以实现,村民利益得不到保证。

二、对策和建议

借鉴欧洲的发展经验,农村的价值最大化有两个出路,一是产业多元化,二是城市人口导入,前提是乡村既要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又要有高质量的综合设施和服务水平,达到城市相同品质。为此,建议苏州在示范区先行启动美丽乡村“3.0幸福版”的建设,使这一区域乡村率先达到环境优美、设施完备、产业多元、文化丰富、生活方便、服务上乘、家居雅致的田园牧歌式完美宜居条件,让村民真正获得幸福感,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标杆。

(一)把民生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统筹抓好示范区美丽乡村3.0幸福版建设。为人民谋福利,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是党和国家的宗旨和目标,也是我们实施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的根本任务和目标之一,因此我认为,先行启动美丽乡村3.0幸福版,率先实现高质量高品位的美丽乡村,就显得格外重要,关系到示范区能否成功的关键,务必引起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二)着力抓好美丽乡村3.0幸福版建设规划编制,切实可行和特色鲜明。借助示范区东风,及时对原有的美丽乡村规划进行修编,具体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几个关键点的把握:一是要真正沉下去,深入调研,充分挖掘当地历史文化、人文文化、生态文化和乡土气息;二是要留有足够规划编制时间,提前进行谋划,越详细越好;三是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和意愿,要特别重视本地专家的意见;四是定位要准确,特点要突出,惠民要扎实,挖掘“美丽乡村”内涵,不搞“花架子”。

 (三)积极引导教育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参与美丽乡村3.0版建设。村民应该成为主人,而不是“看客”;外来建设者和经营力量应该是“总经理”,而不是“董事长”。因此,美丽乡村3.0版建设要探索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和村民参与的“股份机制”,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建设实施、管护机制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尽量让群众参与决策和监督,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得到,真正有获得感,从而提升幸福感。

(四)改变资金投入方式,引入和鼓励社会、企业资本投入,共建共赢。一是政府加以指导,统筹各部门涉农资金,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尽量向美丽乡村3.0版倾斜或同步建设,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美丽乡村3.0版建设投融资平台和筹资渠道,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三是加大政策引导扶持,研究制订一套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有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3.0版建设的支持政策。

(五)加大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收入。建设美丽乡村3.0版的目的是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获得幸福生活。一是要加大产业类项目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品牌产业和生态产业的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钱从哪里来、有了钱怎么办事”的问题;三是制定出台配套的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和文件,健立健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四是将美丽乡村3.0版和特色小镇、文化社区、旅游度假区、景区、产业园区相结合,通过项目化实现农业发展方式上的转变,以项目为抓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注重制度化建设,加强建设、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力度。美丽乡村3.0版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可复制可推广。重点:一是要引入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样板,结合乡村特点,构建便捷、绿色、智能、安全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制度;二是在监督、管理和服务上,建立多层次、跨区域、高水平的公共服务网络,打造凸显江南水乡特点的文化标识地,促进城乡有机融合、均衡发展,为村民创造高品质生活环境。三是要把后期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结合村庄人口数量,按照人口数量和建设项目的实际编制后期管护预算,纳入财政预算,给予资金支持。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会 办 苏州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苏市农复〔2020〕56号 签发:宁春生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06号提案的答复 陈建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关于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美丽乡村3.0幸福版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对贵单位关注、关心苏州美丽乡村建设深表感谢。近年来,苏州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以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示范为引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合各方资源,强化政策扶持,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指导各地发展乡村、建设乡村,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质量、突出特色,带动乡村高质量、多元化发展,经过不懈努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了群众普遍获得感。截止2019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康居特色村37个,美丽村庄示范点10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2050个。苏州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有三个特点。 1.高起点完善规划标准。优化村庄布局,注重规划设计,出台《苏州市康居特色村建设指南(试行)》,要求各地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村庄特色,植入文化元素,强化整体风貌塑造,实现农旅融合发展,更高水平推进康居特色村建设。 2.高标准开展环境整治。2017-2020年,苏州美丽乡村建设连续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苏州市级财政从2017年开始,每年对美丽乡村建设下达奖补资金1.35亿元,2019年开始,增加了1000万元长效管护考核资金。2019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21.43亿元,其中康居特色村4.43亿元,三星级康居乡村17亿元。 3.高要求做好长效管护。坚持把环境整治是否到位作为美丽乡村验收通过的先决条件。2018年,市美丽村庄建设办公室和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回头看”活动,并向全市通报了抽查点位中的“十佳”和“十差”村庄,并由市美村办对“十差”村庄予以摘牌并撤消命名,限期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期间,市村庄环境长效办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做到每季必查。2019年12月中旬,市美村办联合市长效办按照《苏州市新一轮行动计划“三星级康居乡村”考评标准》和《苏州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办法》要求,对相关村庄进行考核验收,并结合长效办季度检查情况,恢复命名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要求各地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据统计目前全市农村共有各类保洁人员超过31000名。 4.高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确立乡村旅游景区建设理念,在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同时,着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对标乡村振兴总要求,丰富建设内涵,坚持特色之美,把党建、文化、体育等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内容。鼓励基层选点相对集中,实现美丽乡村由试点示范向集聚发展转变。以美丽乡村为载体,充分挖据农业功能和乡村价值,大力发展新产业、新经济,推动美丽乡村由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越来越多的村开始重视优秀文化传承和文明乡风培育,扎实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推动风景美向风尚美转变。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关于当前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短板问题以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如外表化,缺乏长远规划和高品质标准;空心化,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分散化,资金投入和产业化均不足等问题。以及把民生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统筹抓好示范区美丽乡村3.0幸福版建设;着力抓好美丽乡村3.0幸福版建设规划编制,切实可行和特色鲜明;积极引导教育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参与美丽乡村3.0版建设等。我们认为既中肯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何结合正在启动的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升示范区内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对于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当前及接下来的工作中逐步吸纳完善,重点将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1.对标对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攀新高。将持续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市政府实事项目“建成35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和10个康居特色村”的目标,发挥美丽乡村的示范作用,以点串线、连线成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定10个示范镇和100个示范村。发挥美丽乡村的示范作用,以点串线、连线成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2.加强规划,全面融入“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体系。根据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以最新规划调整成果为基础,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计划到2022年,全市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康居村;城郊融合类和其他一般村庄基本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宜居村。在此基础上,鼓励特色田园乡村康居村拓展内涵、连片建设、组团发展,在一个或邻近几个行政村所辖自然村整体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康居村的基础上,借鉴特色田园乡村精品示范片区的建设理念和经验,打造“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康居示范区”,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环境,塑造传统风貌特色,强化乡风文明治理,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示范区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 3.与时俱进,持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切实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坚持普惠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康居示范区,引导农房组团更新和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协调推进,探索更大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普惠均等。二是整合涉农资源。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各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农房翻建、河道整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村庄绿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发挥集成效应。对国家和省各项重点,整合升级现有的各类建设项目,发展村级产业,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三是坚持优先保障。切实做好相关资金安排,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省市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四是充分发挥返乡、还乡、下乡等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推动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管理和文化等各类要素向美丽乡村流动。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人才队伍。 4.自加压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在整体风貌塑造、农旅融合发展、乡风文明培育方面下功夫,推动我市美丽乡村向纵深发展。一是切实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凡村庄环境整治不到位的,特色康居乡村考核验收一律不予通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村“回头看”活动,逐步形成制度性安排,对长效管理问题突出的坚决摘牌。二是更加重视村庄特色塑造。苏州特色村庄资源禀赋,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特色田园乡村等村庄资源繁多,其风貌特色和历史文化是地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好整体规划和特色塑造的关系,防止“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各类村镇建设发展保护相结合,进一步挖掘、继承和发扬村庄特色文化,将自身特色和资源优势打造成美丽村庄建设强有力的助推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共同挖掘乡村个性和特色,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三是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把苏州市特色田园乡村康居示范区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坚持科学选点,充分发挥特色田园乡村的溢出效应,努力避免新的“二元化”倾向。四是致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有特色、有资源、有条件的村庄,应加强规划设计前瞻性,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预留空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建管并重,抓好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督查和指导,特别是在机制落实、经费保障、保洁队伍建设方面继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以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评价,不断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6.文明普及,引导健康生活卫生习惯养成。美丽乡村建设不仅是为了改善农村环境,也是为了农民群众的卫生健康。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倡议书、大喇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借助电视、广播、杂志和新媒体加强宣传,重点普及卫生厕所知识、日常保洁知识、卫生防疫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卫生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并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苏州美丽乡村建设。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高冬平、邱峰 联 系 电话:6525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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