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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周雨晨;
建 议 号:
093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之称,拥有丰富的农业优良种质资源,应该是苏州城市名片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业科学技术发展,生长周期短、高产量、高收益品种不断涌现且迅速占领市场。苏州这些土生土长品质优良的地方品种市场竞争力明显不足,其数量规模急剧下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文化软实力是核心竞争力,立足传统、实处着手,充分发掘自身的特色优势,擦亮城市的金字招牌,保护发展苏州地方特色优良种质资源是有效途经。

一、苏州地方种质资源品种和保护现状

(一)品种数量

养殖业方面,主要有太湖猪、湖羊、太湖鹅、鹿苑鸡、阳澄湖大闸蟹、太湖三白、地方家蚕等;种植业方面,主要有苏香粳、鸭血糯、太湖糯、水八仙、苏州青、香青菜、枇杷、杨梅、柑橘、水蜜桃、板栗、银杏、青梅、白蒜等。 珍贵品种的衰退形势非常严峻,如苏州地方优质稻种由解放初期的400 多个品种,到目前仅有苏御糯、鸭血糯有极少种植;东山湖羊资源保护区内2005年湖羊存栏数量2.85万只,到2006年未保护前年仅余2300余只;苏州太湖猪四个品种梅山、二花脸、枫泾和横泾猪的存栏数量大多从几万头群体减至数百头乃至数十头,横泾猪已经灭绝,太湖猪是世界上产仔数最多的猪种,享有国宝之誉。

(二)政策扶持

2006年,苏州市正式启动市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先后对碧螺春茶叶、湖羊、水八仙、太湖鹅、太湖猪、地方家蚕、地方优质稻种、翘嘴红鲌、苏州青、香青菜、枇杷、杨梅、柑橘13个地方名、特、优农业种质资源品种实施保护;2011年出台《苏州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和资金保障; 2016年重新修订《苏州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和项目补助资金逐年提升,从20062个品种30万元提高到2019年的13个品种450万元,已累计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763万元。

(三)保护现状

13个品种实施保护以来,落实责任其种养殖数量规模都有回升,某些技术也得到创新。如:太湖鹅从2006年濒临灭绝的830羽原种增长到2018年底存栏5651羽,成为国家级太湖鹅保种场;翘嘴红鲌养殖技术创新填补了国内空白,先后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11项次部(省)市科技成果进步奖; 2017年苏州市种羊场获评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先进单位; 2018年获评苏州市级美丽生态牧场; 2008年江苏省唯一的蚕种质资源基因库落户浒关蚕种场。保护单位和政府扶持每年投入保种经费900多万元,其中:养殖类的较多 287~72万不等,种植类45~12万不等。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市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以来,一批濒临灭绝的本地优质农业种质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群体规模数量不断提升,品种生物特性保持稳定。但仍存在着保护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技术能力不强、开发利用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尚有较多特色种质资源未进行保护。 目前,苏州全市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主要由国家、省、市三级在承担。国家和省两级对畜禽类遗传资源建立了保护名录,农作物种质资源未建立相应的保护名录及方案。我市先后对水八仙、碧螺春、枇杷等8个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开展了保护,但全市区域内尚有很多特色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未进行保护,如吴中区的银杏、板栗、青梅,太仓市的白蒜、新毛芋艿、毛板青蚕豆等地方特色农作物品种等。

(二)规模和基础设施跟不上形势的需求。 种群生长周期长生产成本远远高于商品化生产的成本,市场价格得不到同步提升,政府给予补贴后也很难平衡。各项目承担单位保护的群体规模和数量基本仅仅维持在省定最低标准线。基础设施设备也不能及时更新和发展,种植类的土地扩展困难较大。

(三)技术力量不足创新发展能力意识不强 多数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单位存在着技术力量薄弱,处于一种粗放式管理状态。农业种质资源是农业新品种选育和开发利用的基础材料,保护本地特色农业种质资源,最终目的是为了保留优良特异性进一步开发传承发展,但目前大都停留在为保护而保护,在种质资源开发利用上投入的科研力量不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不多,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发挥不足。

三、建议

苏州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种质资源是历代先辈在汲取前人经验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留下的财富,对后世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苏州文化精神的表现之一,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种质资源的保护,这是传统与文化的一种传承。

(一)加大宣传,提高种质资源保护意识。 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深刻认识到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不能有等靠上级部门统一组织保护的思想,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同时可通过展示、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各界人士了解和喜欢上苏州的优良种质资源,激发保护推广热情。

(二)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种质资源保护是一项公益性工作,是公共财政的一部分,政府要加大政策资金技术扶持,保障保种基地平台建设,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帮助对接科研院校提升保种层次,建立科学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来扶持推动种质资源产业发展。同时推动品牌建设,创新营销方式,彰显地方特色产品优势,让消费者了解优质并未高价,吸引更多的消费人群,让苏州优良种质资源保护和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三)落实责任,统筹全市资源管理。 种质资源的养殖和种植具有一定的地理气候环境的特殊性,其分布在全市各个区域,为保障种质资源保护推广发展落到实处,对各地要明确任务要求,可将其列入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鉴于各地的保护任务轻重不等,可建立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同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落实科研、企事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高效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05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苏市农复〔2020〕44号 签发:何建华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 周雨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先后对碧螺春茶叶、湖羊、水八仙、太湖鹅、太湖猪、地方家蚕、优质稻种、翘嘴红鲌、苏州青、香青菜、枇杷、杨梅、柑橘等13个地方名特优农业种质资源品种实施保护,有效避免了因城市化工业化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力缺乏等原因导致地方特色品种减少或灭失的风险,一批濒临灭绝的本地优质农业种质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群体规模数量不断提升,品种生物性状保持稳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体系。201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对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规模畜禽现代种业发展和资源保护进行科学布局,提出要对地方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阳澄湖大闸蟹、太湖大闸蟹以及“太湖三白”)、水生蔬菜(芡实、莲藕、茭白、菱、水芹、莼菜、茨菇、荸荠等)、茶果(茶叶、枇杷、杨梅等)、蚕桑、优质畜禽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加大原产地保护和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地方农业特色品牌影响力。同年,我局联合市财政部门重新修订《苏州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申报程序,合理调整物化、非物化费用补助比例,使之更加符合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使用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和项目补助资金分别从2006年2个品种30万元提高到2020年的13个品种450万元,到目前为止,已累计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213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努力打造种质资源保护示范单位,太湖猪、太湖鹅、鹿苑鸡等保种单位先后被列为国家级畜禽种质资源保种场,东山湖羊所在地也被列入国家级湖羊保护区。2018年,太湖鹅保种场和市种羊场均被评为苏州市级美丽生态牧场。 二是构建了全方位多元化的资源保护模式。目前我市地方种质资源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4项,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名录畜禽8项、水产10项,市级保护品种13项。苏州市级保护名录的13个品种中,涵盖了畜禽、稻麦、茶果、蔬菜、水产、蚕种等各个产业类型。目前,我市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事)业参与、分级管理的保种模式,工作推进中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异位保存与原位保护相结合。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圃,通过收集、嫁接、扦插等方式对资源进行集中化、规模化保存,而针对分散于千家万户、具有悠久历史的柑橘、杨梅、茶树等稀有单株资源,采取与农户合作的方式,实行原位保护;二是科学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深度发掘的协同研究,推进种质资源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协调发展,太湖猪、碧螺春茶叶、地方稻种(苏御糯)、苏州青等品种均在做好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开发选(繁)育出了更具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三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项目为载体,建立政府资金主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目前大多数畜禽、渔业种质资源保护的生产成本和人员费用,均由各级财政和相关保种企业共同承担。 三是创新了科技化精准化的保种技术手段。传统的种质资源保护手段主要是根据品种的表型特征性状,在种植、养殖过程中进行选择性留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代的更替,越来越难以鉴定当前世代品种的生物学特性与初代资源之间的特性差异,资源保护效果难以评价。近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创新保种技术手段,有效避免了资源遗传物质随着时间更迭发生明显变异。如市种子管理站通过超低温保存60余个地方优质稻种,每年抽样检测发芽率以确保资源生长活性,再根据具体情况种植更新种质,资源一次性保存年限可超过10年;2019年5月,第一批8只上个世纪90年代的“冻胚”羔羊在东山国家湖羊保种区成功“复苏”,标志着湖羊冷冻胚胎保种技术取得初步成果,对进一步保护湖羊种质资源有深远意义;去年市级财政安排40万补助资金,选取杨梅和湖羊两个品种资源开展基因组测序试点,目前杨梅叶绿体基因组测序工作已完成,不仅建立了32个本地杨梅种质资源的基因指纹图谱,还能有效鉴定本地、异地品种及资源间亲缘关系的远近,为我市杨梅种质资源的定性定量分析提供了重要依据。 周委员,尽管我市在种质资源保护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当前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保护力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技术能力不强、开发利用不高等方面不足。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专门聚焦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文件,开启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新篇章。农业农村部也制定了《关于印发农业种质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2021年),为下一步我市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指明了目标方向。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上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种质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长期性的定位,采取保护优先、政府主导、多元参与、高效利用的原则,明确市级管理责任、市(区)属地责任和保护单位的主体责任,形成分级负责、有机衔接的保护机制。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科普宣传、开设讲座等活动,提高公众认知,鼓励公众参与,引导社会企事业团体和基层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到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这项工作中来。 二是进一步加大种质资源保护范围和技术创新。对苏州市域内的种质资源开展全面调查,支持各市(区)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管理机构,调查、收集、保护本地特色农业种质资源,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对接,实行技术共享、资源互通、合作开发,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加快超低温保存、冻精冻胚、分子标记、基因组测序等现代科技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中的运用,每年从市级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中划出10%专项用于资源基因测序工作,全面建立种质资源基因指纹图谱库,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循环测序对照特征基因保存和变异情况,形成长期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平台。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保障和激励考核机制。合理安排种质资源圃(库、场、区)用地,并长期稳定下来,不得擅自改变种质资源保护土地用途;对种质资源保护科技人员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高资源保护工作积极性;统筹省、市和市(区)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种质资源保护资金长期稳定增长机制,按保护品种类型、保种单位性质、残余价值等情况合理配置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通过“阳光惠农”平台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资源流失、灭绝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周委员,感谢您对我市现代种业发展特别是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姓名:仇烈 联 系 电话:656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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