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087.关于降低申报门槛,让政府对小型公益文化单位的资金扶持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张夷;
建 议 号:
087

标    题:

关于降低申报门槛,让政府对小型公益文化单位的资金扶持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

建议内容:

 

几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社团、民营博物馆、美术馆等小型公益文化单位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但是现实情况是大家做的越来越累,出现了许多半开半歇的现象,失去了文化事业多样性社会效应。原因之一,经济下滑,投资人的主体经济难以支撑,加上公益非营利要求、劳资日高、日常开支等,造成了难以维持的窘境。同时,政府扶持资金的申报门槛较高,各式文件指标、数据要求或过于理论、不切实际的标准,甚而也诱引了许多做假的坏风气,即使这样,也鲜有通过的,很难获得政府资助,这也挫伤了投资人的文化热情。

建议: 1、降低申报门槛,设计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评审标准。 2、仅依据参观人数的叮咚费来进行客流量人头补贴,只是杯水车薪。还应审视其社会公益效应、公益性展览质量、公益性科普教育及展览更新、新增藏品数量等分类评审而设置相应扶持与补贴。 3、以政策引导的积极方式,帮助或指导拓展公益道路和展览理念,使其引入新的社会资助,从而更好的反哺社会公益。 4、政府文化资金扶持应侧重于广大小型公益性文化单位。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会 办 苏州市财政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10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2020)苏文办字第73号        签发:韩卫兵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87号提案的答复 张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降低申报门槛,让政府对小型公益文化单位的资金扶持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认真研究,结合市财政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十二五”时期就致力于博物馆城建设工作,并提出百座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的目标。我市在现有的博物馆格局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城建设,于2013年8月相继出台《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苏州市民办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以政府规章的形式确立对非国有博物馆、民办美术馆的扶持鼓励政策,明确扶持办法具体的实施程序、监督机制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民办文化场馆扶持资金除了根据参观人数给予免费开放补助外,还有针对新建、改建或扩建馆舍的建设补助、租金补助、境外展览补助和出版补助或课题奖励等多项不同的补助类型,《办法》实施至今,共下发5批次近1500万元的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从2016年开始,民办美术馆也参照实施至今,共下发4批次约1235.2万元的非国有美术馆扶持资金。通过多渠道、多角度的补助扶持,缓解了民办文化场馆的运营压力,全市民办博物馆、美术馆数量持续增长,展陈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高,有效推动了全社会参与文化事业的积极性。 随着文化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民办文化场馆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的适应全市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自去年以来,我局已广泛征求意见,并于今年起联合市财政局正式着手修订实施细则,修订的指导思想主要是从原来的数量要求转化为质量要求,开放要求转化为运营要求,建设要求转化为传播要求,以期更好的实现文化场馆对藏品、展览、研究的文化传播,以及社会教育、文创开发、对客服务的品牌提升。 此外,为了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研究工作,我局正在修订《苏州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希望更好的凝聚包括各类小型公益文化单位、社团等在内的力量和智慧。同时,我局还有十大创新业态(产品)评选、全域旅游发展资金等针对文化旅游企业的奖励资金。通过多样性的扶持手段,将政策惠及更多的公益性文化单位,支持文化单位最大化地发挥其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从而促进文旅事业的蓬勃发展。 感谢您对苏州文旅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8日 联系人姓名:钟芸菲 联系 电 话: 6982312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苏州市财政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