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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关于对部分限行区货车通行进行优化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赵东明;
建 议 号:
301

标    题:

关于对部分限行区货车通行进行优化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苏州建设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配套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为了创建更好的环境,对车辆运行特别是货运车辆做了相应的限制规定。但现行规定对于那些已经存在于限行区域内的企业,在货物运输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给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一、目前限行区域内制造业企业存在的时间是在规定出台之前,作为限行区域内部企业,收发货物肯定需要有频繁的货车进出,规模以上企业物流车辆频次更高。而很多物流车辆来自外地,车辆和司机都不固定,对当地限行规定也不了解,时常出现违反限行规定被罚款扣分的情况。导致一些司机因为限行罚款等原因,不愿意来企业送货发货,严重影响了当地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按现行规定,通行证办理是在网上提前24小时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司机需打印纸质临时通行证,此项利民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货车运行,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调度运输车辆一般都是在运输任务下达后,企业运输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一般都是随用随调,和规定申请时间有冲突;另外,运输车辆一般都是处于在途状态,司机在网上申请临时通行证后不具备打印纸质通行证的条件。

建议:

一、给园区、高新区、开发区等限行区内规模合规企业发放不记名通行证,便于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自由调配,也可对外地合规货车进行限时通行等举措,缓解企业收、发货等运输难题。

二、缩短网上申请临时通行证的审批时间。另外,在现今提倡无纸化办公的前提下,建议申请成功的临时通行证以电子凭证作为放行依据,无需打印纸质证件,更方便司机操作。

    三、建议相关部门了解企业的经营需求,先摸清企业货车通行的现状,根据频次、吨位和调度频率及时效等来分级确定限行和通行证的管控措施,对于车况较好、司机违规记录少又确需频繁来往企业送货的车辆,可以适当放开办证频次。同时,规定出台后,监管要稳定到位,否则会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公安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A 苏州市公安局文件 (2020)公办函字第67号 签发:魏杰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01号提案的答复 赵东明委员: 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关于“对部分限行区货车通行进行优化的建议”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不记名通行证问题。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对汽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限制高污染排放汽车通行的通告》规定,为加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有效控制市区交通总量,我市中心城区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进入中心城区的货运机动车需办理货车通行证。考虑到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产业园较多,自2011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允许各辖区交警大队根据道路承载能力和产业园货车进出规律,自行办理“外协货车通行证”,此类通行证登记单位为本市企业,提供给协助本市企业运输货物的非苏州号牌外地货运机动车使用,由本市企业自由调配,灵活使用。 二、关于缩短临时通行证审批时间问题。今年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各级部门从企业发展出发,切实解决企业生产难题。我局交警部门充分调研企业在临时通行证申请和使用中存在的难题,迅速开展优化货车通行管理工作。一是压缩审批时间。将法定15个工作日(目前承诺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到2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二是延长有效时间。目前将原通行证1天有效期延长至非苏州号牌车辆7天有效、苏州号牌车辆30天有效,并将视情况逐步放宽到非苏州号牌车辆30天有效、苏州号牌车辆90天有效,便于企业货运周期的统筹安排,降低企业申请频率。三是优化通行线路。由原来的企业申报车辆通行线路变为各辖区交警大队针对区域内产业区布局提供1-2条主要道路用于货运车辆通行,在交警部门合理流量管控的同时便于企业选择填报,提高服务满意度。四是实施“苏城货运码”电子通行证。我局交警部门提前启用“苏城货运码”电子通行证,注入车辆信息、运输线路、运输时间等内容,并主动推送至货运车辆驾驶员手机,便于执勤民警实时查询,为下一步无纸化通行证的实行奠定基础。 三、关于货运需求调研和货运市场优化问题。政府部门对货运的科学调度和正确引导可以给城市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可以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我局交警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方位统筹考虑货车通行管理工作发展方向。在禁区优化设置、驾驶员车辆三色码管理、智能线路审批、电子警察执法、路网负载均衡、大数据融合应用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调整优化货车禁区。在保障城区早晚高峰通勤车辆的基础上,原则上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绿色配送示范区、学校、医院、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域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其他工业园、产业园附近主要货运通道针对符合环保标准的箱式、封闭式货车有条件逐步开放通行。二是深化“苏城货运码”应用。通过识别驾驶员车辆的违法、事故、检验、培训等日常数据,综合评判安全状态,分别生成绿、黄、红三色“苏城货运码”,在货运通行证的通行时间、通行线路等方面实施分级管理制度。三是实现数据赋能。进一步深挖“苏城货运码”应用,实现人车双绿码的货车通行证系统自动审批,逐步推行无纸化货车通行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监控、RFID等科技手段识别比对车辆通行信息,实现已领取“苏城货运码”且符合通行要求的货运车辆无感通行,未领取“苏城货运码”或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的货运车辆自动通知周边民警查处,利用数据力量优化执法效能,变被动查验为主动发现。四是提高数据融合度。主动对接市交通运输部门、物流仓储平台,发挥公安交警优势,超前分析我市一段时间内货运供需总量,结合道路饱和度情况自动均衡货车流量,合理预留、分配货运流量。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沈霏 联 系 电话:1381525517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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