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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关于老旧新村加装电梯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沈晨雁;
建 议 号:
133

标    题:

关于老旧新村加装电梯的建议

建议内容: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民生热点问题。从上海、杭州等地已有不少成功案例,但也面临不少难点,政府各级部门必须以创新思维进行推进。

一、现状分析

早在201510月住建部和财政部出台相关政策,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我市2000年前开发建设的小区大多没有电梯,经过近20年的变迁,这些旧小区成了中老年居民的主要居所,特别是住在中高楼层的老年人由于腿脚不便,要么去养老机构、要么需要子女照顾、要么搬迁到底层或电梯房,但都增加了社会的负担。

二、加装电梯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根据外地成功案例,技术上并不复杂,占地面积小,造价可以承受、工期短。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审批流程复杂,涉及多个部门。二是个别业主层面的阻力,需所有楼层业主的同意才能实施。三是后期的电费和维护费用的分摊。

四、有关对策建议

一是实现一网通办,让老百姓少跑腿。二是有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住的住宅,只需半数业主通过即可安装电梯。三是初装费全部由政府(如养老资金)出资,后期电费由使用者用充值卡结算,维护费用由物业或维修基金承担。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 办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29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沈晨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老旧新村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对方便群众生活,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实行“一网通办” 为切实简化审批流程,减少群众负担,在政策制订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对周边先行城市增设电梯所采取的申办“两证”(如南京)以及联合审查(如杭州)的不同做法进行了审慎研究,最后决定采取联合审查的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同时,在实际操作中,督促各地建立专门的增梯办等组织办理机构,对群众提交的材料施行内部流转,进一步减轻群众审批负担。指导姑苏区编制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协议书、公示报告等8份配套示范文本附件,并配制统一的增梯便民档案袋,做到“一袋式”申请,得到了办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地进一步细化审批流程,设立服务窗口,加强业务培训,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程,切实让百姓体验方便快捷省心的加装服务。 二、关于降低居民同意比例 《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上述要求与周边先行城市加装电梯的启动原则基本相同,其依据一是根据《物权法》第76条,“改建、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二是增设电梯既需考虑高层住户的需求,也需要兼顾低层住户的意愿,在前期调研过程中,不少城市均反映曾出现过底层住户强烈反对导致增梯失败的情况。为避免矛盾产生,减少增梯施工过程中因居民阻碍造成的损失,我们提出了双2/3的启动要求,并要求在无实名反对的情况下才可加装。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社区以及增梯实施主体的协调功能,积极配合居民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在意见统一的情况下让这件好事“皆大欢喜”。 三、关于出资及使用维保 目前,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既有多层住宅数为23509幢,其中,2000年以前建造的6831幢,2000年后建造的16678幢。电梯加装费用每台约为40~50万元/台,为减轻居民出资负担,我市已明确地方政府给予不超过20万元/台的资金补贴,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承担。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出资金额可以承受。电梯落成后的维保管理费用由居民承担,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要协商好管理费用。此外,按照国务院相关工作要求,住建部于2019年将苏州市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试点最重要的问题,即为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难题,要求打破政府兜底的传统模式,鼓励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参与改造,满足居民的改善型住房需求,并以此作为扩内需的重要手段。增设电梯作为居民出资参与改造的方式之一,是与国家大政方针一致的。 接下来,我们将要求各市、区做好工作计划,加快推动加装电梯工作,把民生实事做好做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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