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 钦瑞良; | 建 议 号: | 237 |
标 题: | 关于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老旧小区的提升改造一直是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点、难点问题,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在旧城改造和老旧小区提升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城市面貌大幅度提升,人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但改造数量仍然偏少,距百姓的要求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老旧小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是房屋老化严重。由于建成时间早,随着房屋使用时间的增加,部分建筑存在结构安全和防火性能差等质量安全问题;小区管网老化,给排水管道,电梯、水泵、配电、消防等设施落后,失修失养,渗水漏水现象严重;楼梯、电梯间等公共环境破旧,存在较大的火灾和坠物等安全隐患。 二是配套设施不全。由于建设时期标准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大部分老旧小区建筑围护结构未达到现行的标准要求,多层建筑普遍缺少电梯;停车设施配置严重不足、安防监控措施不到位、绿化景观面积小、无障碍和养老服务设施缺乏,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三是物业管理缺位。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推进,老旧小区逐渐形成了房改房、承租房、回迁房、商品房等多种房屋产权形式共存的局面,形成了较为复杂的所有权结构。同时,与之配套的物业改革相对滞后,物业费收缴困难,造成老旧小区普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是小区改造施工难度较大。有些无产权单位、无有效管理、无业委会的“三无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资料缺失、老旧管线复杂,施工难度较大。 二、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几点建议 一是要明确以住建部门为牵头单位,全面调查老旧小区现状,制订分期改造计划,明确改造时间,同时研究出台涵盖房屋维护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配套扶持政策。 二是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要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出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小区的既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关系,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减轻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增加社会投资渠道。 三是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前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切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改造中要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日常协商议事平台,将矛盾的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居民群众在施工时积极配合,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改造后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 四是要严把前瞻设计标准。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设计上要追赶现阶段城建标准,更要立足长期城市发展变化超前设计规划。在老旧小区有限的空间内,引入利用率更高、使用更加有效的立体停车场、智能物业管理系统、适老化及无障碍设施,使社区共享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老旧小区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 五是要加强物业准入监管。改造前要把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列入征求意见的环节当中,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会 办 | 姑苏区政府;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20-06-29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钦瑞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已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伴随着中国城镇化进入下半场,党的十九大提出满足“美好生活”的新目标,住建部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出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环境,重点是完善公共服务,在本次新冠疫情中暴露出社区公共服务中存在着种种缺陷的新问题,都迫切要求我们关注社区品质,响应居民改造意愿。 目前,苏州城市建设进入“存量发展、质量提升”的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有了新的追求,对高品质人居环境有了新的期盼。虽经近二十年来扎实工作,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苏州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实施难度大,资金缺口多,依然有部分老旧小区存在公共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环境欠缺,小区住宅立面老化、使用功能退化等问题,这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居环境改善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19年,住建部启动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我市被列为“2+8”个试点省份和城市之一。结合我市既有工作基础,我局认真领会住建部试点工作精神,围绕九大机制试点工作,开拓思路,探索苏州模式,贡献苏州力量,探索适合苏州特点的老旧小区品质提升路径,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同时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层面苏州人居环境改善研究,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提供基本指引,激活小区发展动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升级,促进小区可持续发展。 为扎实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我局积极发挥市老旧住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落实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在此九大机制配套政策框架下,陆续组织编制了包括《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专项技术导则》、《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指引和行动部署安排,力求从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的具体详细情况普查和分类、居民改造意愿征求、项目申报审批、筹集资金、实施改造和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工作做出有效具体指引。 为保障相关政策和规划部署能够落到实处,《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还明确了以下具体措施。 1.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资规局、城管局、金融管理局、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市政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落实资金和各项融资政策;市民政局牵头完善社区配套改造和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对老旧小区改造负总责,社区居委会全程参与改造。科学安排计划,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试点任务落实。 2.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清晰界定职能分工和责任边界,形成权责明晰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齐抓共管体制。 3.聚焦“居民主导”。完成苏州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计划建设苏州城镇老旧住区改造管理系统,将居民意愿作为项目生成的重要考量标准,通过数据汇总分析,安排优先实施序列,科学形成年度改造计划和中长期改造规划。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创新发起“出资‘一块’钱,‘一块’来改造”行动,动员每户业主参与改造,逐步培育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4.制定技术导则。制定《苏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专项技术导则》,分基础、提升、优化三类,对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的改造内容进行丰富、规范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管线规整、建筑物修缮、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智能信报箱、快递柜、体育健身等;优化类改造主要是社区养老、抚幼、文化、医疗、家政、商业设施等。 5.聚焦“多方共担”。面对出资难题,坚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第一时间邀请招商地产、万科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国开行、建设银行、农行等金融机构,多角度研究探讨市场化介入和金融支持方式。邀请阿里菜鸟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架设“党建引领,服务无限”的“1+N”老旧小区议事服务平台,吴江区、昆山市正积极推进中。常熟市创新“自选清单”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张家港市创新建立乡镇企业反哺老旧小区改造机制。昆山中华园试点项目通过住宅区内改造后的停车位等运营收入、各种配套产生的租金收入等作为还款现金流来源,成为我市首个获金融机构支持的案例,获建行融资4500万元。金融案例、多方共担的试点成功,打破了长期以来基本依靠财政投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单一资金来源模式,为形成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创造了条件,切实减轻财政负担。 6.党建引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单元、物业管理单元和社会治理网格单元的“三网融合”。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以“共享物业”整合零星居住区管理,并推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单元深度融合,使物业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以党建为引领,让青年党员干部投身基层一线锻炼,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进一步巩固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努力形成“匹配大都市标准”的城市管理和服务。 7.强化宣传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意义,多角度多层次介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道先进做法和优秀案例,推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旧改”工作、广泛参与“旧改”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推动城市更新发展的舆论氛围。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