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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2 11:35 浏览

建 议 人:
钦瑞良;
建 议 号:
235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建议内容: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营商环境的优劣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并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举措。2019年9月省政府也印发了江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2019年6月市政府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今后一个阶段重点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强调,要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系统化推进改革,加快构建“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1月3日苏州市发布了《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意见分别从开放推动创新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强化有效投入、优化营商环境、塑造城市品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30条重磅政策举措。1月3日,苏州召开开放再出发大会,重磅发布开放再出发30条政策举措,大手笔推出68.8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全球首发“苏州开放创新合作热力图”,以满满干货、满满诚意向全球推介苏州营商环境、投资政策、发展愿景。
        如何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决策部署,是我市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通过调研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出几点建议。
        一、全市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动服务意识比较淡薄。个别工作人员不愿意主动到基层服务,“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公仆意识不强;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个别干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现象仍没有杜绝;与行业配套的中介组织培育意识不够强。
        (二)配套服务与产业发展需求存在差距。一些相对偏远园区周边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商业配套发展明显滞后,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为高层次人才服务的软硬件平台载体明显欠缺。政府宣传发布的共性政策多,针对企业个性化推送政策、政策申报辅导的服务偏少。
        (三)协助企业降低运行成本的方法举措不多。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小企业招工难、科技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弱、产业集聚差,生产成本高等问题缺乏有效的思考和举措。
        (四)政府和企业的诚信意识仍需增强。有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对讲诚信的认识不足,招商引资中盲目承诺后无法兑现,影响了信誉;个别部门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小微企业和规模企业在政策上不能公平对待。
        二、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营商环境的打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先进经验,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好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惠民。
        (一)制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积极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的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行政服务,创设高效便捷的审批模式。一是建清单,亮出权力“家底”;二是提效率,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尽快实现同级各部门数据库与政务中心互联互通,搭建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三是促整合,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
        (三)推进信用建设,打造诚信公平的经营环境。一是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二是用大数据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网,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违法违规企业名录、失信黑名单等直接可查;三是建立公平的经营环境。
        (四)强化监督问责,培育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一是开展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整治,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健全激励和容错机制;三是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
        (五)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提高政策可及性。探索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评价机制,以“评价”促“优化”,要加强总结交流,推动各地各部门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切实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 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交通运输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20-06-10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钦瑞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营商环境的关心和支持!我委经与您及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系和沟通,现答复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取得较好成效。 一、制订出台了多项营商环境政策方案。召开了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营商环境创新大会,出台了《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苏州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工作方案》、《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等意见和方案,不断打造苏州营商环境升级版。主动关注代表委员、第三方评估、专家学者、企业家、协会商会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政策措施中提出了相应改革措施,努力在法治诚信、智慧政务、企业服务、资源配置、合作共赢、统筹协同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让企业在苏州投资放心、发展安心、干事顺心、创业开心、生活舒心。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了“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工作,全市行政审批部门已梳理“不见面”业务1.04万余项,占比96%,高频事项100%可实现“不见面审批”。已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梳理汇总形成了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15项。分级分类梳理、编制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事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两份清单。根据个性化需求,线上提供电脑端、手机小程序、APP端,线下实体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机端等服务,探索网上代办、多级联动办理等服务模式,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利性和智慧化水平。市交通部门159项服务事项实现了标准化,普货道路运输证配发业务等高频事项实行网上申请,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与事项办结时限分别在规定范围内再压缩了50%和60%。 三是加大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已启动建设信用三期平台,拓展联合奖惩系统、省市一体化平台功能,加大信息归集共享与公示公开力度。完善“企信通”大数据信用监管平台,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提供综合服务。在全市各类评优评先、项目审批、招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试点,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缩短60%以上。将信用审查嵌入部门办事流程和业务系统,市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大厅累计为有关部门提供信用审查1745批次、涉及企业16.8万家,受理信用修复191份。组织开展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已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全市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各类信息293万余条,覆盖近200个部门,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等失信信息与各部门共享,供社会查询,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协同为企业减税降费融资做好服务。2019年,市税务部门累计兑现税收优惠1778亿元;同时深化增值税和个税改革等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404亿元。市科技部门落实重点科技创新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约185亿元,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市人社部门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期限,为企业降低成本超过75亿元。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帮助1.4万家企业累计解决6600多亿元融资。市交通部门针对道路货运经营者流动性强等特点,开通异地办理专用通道,货运车辆的安检、综检、环检的“三检合一”;开通苏州交通船员24小时自助服务“超市”,首创使用二维码代替纸质标志牌。市场监管部门推广“守信贷”产品,帮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现信用融资;指导有需要的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已初步建成线上“企业服务云”平台,归集各类涉企政策,提供政策发布“一张网”。 五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聚焦企业诉求和关切的难点痛点,建立了沙龙制度、微信群制度、信息直报制度等三项制度,畅通企业政府交流互动渠道,已举办沙龙活动6期,已建微信群39个。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金融服务顾问工作,已集中走访民营小微无贷户、存量有贷户、重点签约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等企业9.5万户,有效化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已建立了转变作风“曝光台”、营商环境“通报制”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方面的作风建设、营商环境进行监督督查,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现象进行曝光通报,督促整改。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也动态关注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中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比如,企业成本负担、配套服务、服务意识、政策宣传和落实、产权保护等。 下一阶段,我委将继续会同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营商环境创新大会精神,结合委员提案建议,围绕“营商环境创新年”主题,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各项目标任务,协同各地各部门加强各项具体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各项目标早实施、早完成、早见效。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全面推行开办企业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进“86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间。拓展“一网通办”服务功能,提供更多的企业服务便利度。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中台赋能支撑作用,优化各类服务事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查,实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多方施策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好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等政策。 三是进一步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信用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企业接入超过15%,小微企业首贷率超过10%;引导银行利用“信保贷”“首贷”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继续推广“守信贷”产品,帮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现信用融资;指导有需要的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多方施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落实好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及工伤保险费率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加强产业发展配套服务,鼓励在工业片区内合理布局“工业邻里中心”,集中配置停车场、行政办公、商务、生活服务、租赁住房、绿地等公共配套和服务设施。 四是进一步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将构建在线信用服务总入口,完善“智慧信用”功能,实现线上企业信用查询、信用业务咨询、政策推送、失信行为修复、信用培训等一体化服务。健全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联合奖惩体系,将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信用信息查询等应用嵌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招投标等业务流程,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引入“红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公开失信行为并实行联合惩罚。在环保、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落实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部门业务流程中的查询与应用,提高政务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各级政府部门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等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 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大会、十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聚焦企业诉求和关切,继续用足用好服务企业“三项制度”。推进“对标找差、再攀新高”常态化机制,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群众或市场主体身份常态化体验一线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为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解忧纾困,提升企业获得感、舒心感。继续用好“曝光台”、“通报制”等工作机制,开展作风建设、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六是进一步营造营商环境氛围。在市政府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公开各类政策和信息,公布办事路径和流程图。继续完善“企业服务云”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苏州、企业对接、专家服务、活动发布等多样服务。加强媒体宣传,动态报道优化营商环境给企业到来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发挥“开放创新合作热力图”效能,为投资者提供全面、高效的投资指引。做好年度省级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对标找差,以评促改。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苏州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见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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