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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关于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建 议 人:
陈留杭;
建 议 号:
184

标    题:

关于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近20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从试点、探索、示范、促进、强制分类到立法管理,形成了从三分类到四分类的更加精细化的垃圾管理模式,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同时也要看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重而道远。目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要针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难度相对较小,对于面广量大的居民小区如何有效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则更为困难。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需要破解的难题:源头分类落实到位难,混收混运成为顽疾,垃圾分类治理成本高,终端处置能力供不应求,刚性约束机制缺乏等。现阶段,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实施过程中,需要各个环节多头并举,协调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收集运输、终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是整体流程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好,就会导致其他环节出现问题。
  对此,建议:
  1、分类施策,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参与便利化。借助开发的移动互联网垃圾回收APP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预约方式等信息,方便居民将可回收生活垃圾更加高效地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设置厨余垃圾处置点将部分厨余垃圾就近就地集中有机化处置。免费发放不同颜色的专门存放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环保袋方便居民源头分类。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增加电子识别功能和信息化功能,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更为便捷。
  2、多措并举,努力消化垃圾分类运输环节的增量成本。生活垃圾四分类法下,通过“四个不同”(不同垃圾采用不同的垃圾运输车)分别进行运输,能够解决混收混运顽疾,但势必要加大对运输设备的投入,同时会增加运输环节的成本。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增加经费保障,提高补贴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要通过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降低和消化部分增量成本。同时根据不同小区的规模,按时间段提供分类垃圾收集车,优化运输路线,降低运营成本,确保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在小区常态化运行。
  3、政策激励,促进垃圾处置环节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为确保终端处理设施与垃圾分类相衔接,需要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处置环节,增强垃圾利用效率,提高化废为宝的水平。应加大对垃圾回收利用和分类处理上下游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独资、合资、融资租赁等形式,引导和吸收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垃圾回收和循环利用产业。对垃圾分类与处置的相关企业,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积极开展垃圾“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以及回收处置”的研发和运营。
  4、积极引导,调动垃圾分类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发挥物业企业在小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中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评结果纳入物业企业评优和企业诚信考评。同时在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招标中,充分考虑将因采用不同运输工具而产生的成本增量纳入物业费中,以鼓励物业企业推进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持续性。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物业企业签订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项目,提供更为精细的垃圾分类专项服务,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效果。借鉴绿色账户、电子积分等经验,采取精神和物质双重激励,增强居民垃圾分类参与度。制定更多强制性约束机制,要像对待交通违章一样对堆放生活垃圾的不良行为曝光,将个人和企业垃圾分类的实施情况纳入环境信用体系,促使更多居民和企业主动进行垃圾分类。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吴江区政府;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姑苏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陈留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住建部及江苏省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通过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一是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起草《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已报市司法局进入立法程序。制定出台《2018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等40多部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餐厨垃圾方面,2018年新投入运行2座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500吨/日,同时统筹处置部分居民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方面,2018年累计处置建筑(拆迁)垃圾113万吨,启动年处理能力15万吨的装修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置方面,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当前已建成67个处置点,覆盖171个农贸市场,覆盖率80%;园林绿化垃圾方面,采用“相对集中+分散”和“就地处理”模式,2018年收运并资源化利用原来绿化垃圾3.2万吨。三是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建设。以街道为单位,推进和规范示范片区建设,市区已开展垃圾分类小区1123个(其中三分类1057、四分类66个),覆盖率为76%,开展垃圾分类单位2230家。四是不断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方面,进行居民过期药品收集2次,共计收集和无害化处置2.16吨;进行废旧灯管收集5次,共计收集和无害化处置33.6吨;进行居民废弃包装容器、废油漆桶收集1次,共计收集和无害化处置5吨;可回收物方面,共计回收各类可回收物63.56万吨。同时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结合物联网和GIS技术,实现可回收物的精准到户分类及上门回收模式,平台实现手机预约、收运和消费全过程,年内注册用户16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要求,结合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四点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进“互联网+垃圾分类”平台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便利、高效。完善“易丢丢”APP平台,进一步拓展回收网点,逐步扩大可回收物上门有偿回收试点范围,助推垃圾分类的创新步伐。强化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队伍的协调力度,不断完善平台预约回收,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无缝衔接。市供销社将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探索试点智能回收,年度计划建设5个智能回收服务点,推进回收体系建设与时俱进。
  二是提升厨余垃圾投放正确率,探索多途径处理技术。鼓励各地通过厨余积分、红白榜等形式提高居民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在巩固现有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的基础上,探索区域协同处置方式,有效利用高新区及工业园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同时研究混合处理方式,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建设日处理100吨的生活垃圾高压机械挤出分质、湿组分厌氧消化产沼示范工程。
  三是重拳出击推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杜绝混合收运。在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及单位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根据分类类别不同,我局将强制要求各区建立“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的收运机制,杜绝混收混运。具体以区域为单独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运队伍,严格与其他垃圾收运队伍的区别,收运队伍鼓励采用市场化收运模式;收运车辆数量应满足各地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需求,其标识及颜色应与我市分类要求相符合;按生活垃圾类别不同明确去向,确保源头有分类、终端可追溯。同时建立追责、专项督查等机制,通过强化环卫部门加强源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管控,落实源头检查督促的职能,倒逼小区或单位源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加快甪直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培育,推动子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健康发展,特别加快电子电器类废弃物,废塑料等回收利用项目运行发展;稳步推进再生资源两级回收网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市供销社将计划新建废旧商品社区回收服务点5个。
  五是积极引导,加强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市住建局将通过《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实施分级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信用考核范围,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将影响到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各类表彰奖励以及物业服务项目的示范创建;持续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双随机”抽查,在市区前期物业招投标项目专项检查、市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中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不力的,扣减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分值;支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第三方专业企业开展合作,在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利用“互联网+垃圾回收”技术,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业主将生活垃圾进行有偿分类投放,实现多方共赢;与住建部门联合调研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过程中的费用支出情况,为后续垃圾分类推进做好决策支持。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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