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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关于完善老旧新村功能设施及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建 议 人:
徐圭逊;
建 议 号:
302

标    题:

关于完善老旧新村功能设施及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多年来,我市政府投入巨资,解决了诸多民生问题,围绕“城市发展、教育投入、医院新建、市民福利”等大批工程建设有目共睹。城市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市民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
  近期笔者走访调研了几个八十、九十年代建造的老旧新村,居民们充分肯定政府为百姓所做的工作,如:将老旧新村管道煤气工程全覆盖、老旧新村路道及下污水管道分离工程、自来水更换增压水表工程等,他们反映政府的确完成了诸多惠民实事工程,实现了市民百姓们长期以来的夙愿!
  但是,居民也反映老旧新村还存在诸多隐患。因当时的政策、条件等原因,老旧新村之前的规划设计没有完善到位,不少问题一直存在,至今矛盾日益激化。比较突出的有:一、电梯问题;二、小区安全监控问题;三、公共路灯问题,特别是夜间;四、消防通道及安全问题,五、老旧新村没有公共厕所等问题。
  建议:
  一、解决电梯安装困难。因老旧新村居住的老年人极多,外出购买家用生活用品上下不方便,长期以来成为城市里的空中老人。建议政府给予重视。请相关职能部门主导带头实施,可借鉴上海办法,根据老旧新村的现有条件,先易后难,克服困难,安装电梯。
  二、解决空调机外挂铁架的锈蚀隐患。空调机外挂现象很普遍,老旧新村的外挂铁架存在很大的隐患。长期风雨露晒,铁架已经生锈腐烂,一旦掉落,会严重危害他人的安全。应该及时普查,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解决老旧新村寻找门户的需求。老旧新村的楼房分布比较随意,一般缺少导引图等。走亲访客,进小区大门后寻找门户特别困难。建议社区在每个老旧新村大门口设置“小区平面导引图”,每幢大楼配置安装夜间发光的楼宇号码标示牌,方便外来人员走亲访友。
  四、解决老旧新村死角。老旧新村本身卫生情况不好,天热发臭气味特别严重。加上房屋破旧,重复装修,垃圾成堆,容易产生新的卫生死角。小区物业不完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也比较困难。建议职能管理部门出台制度,定期对这些老旧新村进行综合性检查,死角处种植绿化,给老旧新村添上一景!
  五、解决老旧新村的公厕问题。2018年6月,笔者曾在彩香一村亲眼见到,一对外来妇女在新村内找不到公共厕所,就躲在墙角处小便。虽然这是内急无奈之举,但这样的情景令人无法接受。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小区新村都没有配置公共厕所。政府可优先考虑老旧新村的公厕建造,体现政府的关爱和惠民。
  六、解决老旧新村活动空间。老旧新村缺少文化设施和宣传设施,建议配置老年人活动及阅览宣传室,包括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增加文化凝聚力。也要解决老旧新村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尽快查看并解决一些存在的隐患,防范于未然。
  七、解决老旧新村租房影响。老旧新村内的外来人口租赁户特别多,建议整治,公房、房卡房、单位房、无证房这几类房屋一律不得对外出租。老旧新村里生活垃圾乱倒,违章乱搭严重,占道经营等情况比较常见。建议对古城区核心区域的老旧新村,加大全方位整治及管理力度。保持良好街景街貌,形成小区的虽旧不乱、整洁有序,以免影响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美誉度。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姑苏区政府;;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31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02号提案的答复
徐圭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老旧新村功能设施及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市区从2005年开始,通过小步快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老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每年均将其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老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4年底,市政府宣布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街巷(零星楼宇)整治工程结束。期间,城区共投入资金20亿元,整治老住宅小区140个,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涉及住宅3944幢,完成屋面平改坡1694幢,惠及居民约12.8万户。老住宅小区整治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拆除违法建筑、房屋外立面整治、市政道路设施整治和水污分流、管线整治、绿化整治、环境秩序整治、增设技防和建筑节能等,部分房屋进行了平改坡,并由街道落实了长效管理。整治后的小区一改往日脏乱无序、陈旧破损的景象,代之以适应居民现代生活要求的整洁卫生、安全有序的崭新面貌。
  为持续做好老小区、街巷、零星楼宇和改厕个案扫尾工作,2015年起,我市每年投入7000万元,重点对区域内未实施过改造的小区进行道路和绿化专项整治,对部分现状较差的背街小巷进行整治,对平江历史街区内的背街水巷进行提升整治。至2016年,两年中共计对18个小区实施了道路绿化专项整治,涉及道路绿化面积22.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7626户。2017年,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提升六大工程,又对12个小区实施了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2018年,继续推进老旧区域环境改善提升工程,对5个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其中4个列入政府实事项目,已经全面完成。
  2018年,省住建厅启动开展“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为此,我局进一步推进实施老住宅小区和零星楼宇综合整治。重点对2000年以前建造的住宅小区进行排摸,按照省住建厅“宜居示范居住区”整治标准,优化整治内容,提高整治标准。根据“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要求,研究出台《苏州市宜居示范居住区评价办法》(苏住建保〔2019〕3号),明确了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在内的宜居示范区建设具体标准。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部分具体意见和建议,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进行了研究。
  1.关于电梯安装问题。随着我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及城市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发展,居民对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根据市领导相关指示要求,我局对苏州市多层住宅现状以及居民对增设电梯的意见开展了多次调研,并前往先行城市学习考察成功经验,结合苏州实际,起草了《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经过几轮反复商榷和修改,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市、区意见,下一步将尽快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议出台。
  2.关于空调机外挂铁架锈蚀、老旧小区平面图设置、老旧小区卫生死角、老旧小区活动空间等问题。《苏州市宜居示范居住区评价办法》中对上述问题的整治均有相应评分标准要求,相信随着宜居示范居住区创建工作的持续推进,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3.关于老旧小区公厕问题。限于老旧小区空间较小、周边百姓意见不一等因素,在老旧小区内强制配建公厕的可行性不高。市城管部门表示将在老旧小区临近的城市公共区域配建公厕。
  4.关于老旧小区中直管公房的租房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转租行为,我市先后出台《苏州市市区直管公有住房转租暂行规定》(苏房管〔2004〕8号)、《苏州市城区直管公房转租管理工作规程》(苏住建公〔2016〕8号)等规定,明确凡是转租其承租直管公房的承租人,都应办理转租手续并缴纳转租收益金。在日常管理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转租公房行为的管理,发现有转租的情况,督促承租人及时办理转租手续。拒不办理转租手续的承租人将被列入公房管理“不良诚信记录”。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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