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关于明确把文化旅游产业作为苏州支柱产业地位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杨辉; | 建 议 号: | 387 |
标 题: | 关于明确把文化旅游产业作为苏州支柱产业地位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改革开放40年来,苏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苏州始终保持着“既要发展,又要保护”的建设方向,历史文化名城的诗意与国际都市的时尚生活交相辉映,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全国前列。 目前,苏州已成为全国工业总产值第二大城市、经济总量第一大地级市,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发展奇迹。今天,处在“量转质”关键跃升期的苏州,一场深刻的转型蜕变正在悄然而坚定地进行。如何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引导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是苏州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重要课题。 2018年,苏州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1.85万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8%,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0%。特别是国家对文化和旅游事业的融合推动,使这一板块呈现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据初步统计,我市涉及文化旅游产业的图书出版、创意设计、旅游休闲、体育健身、影视表演和会展经济等总收入已超过3000亿元。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也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旗帜。从党的十七大提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到十八大明确“建设文化强国”,再到十九大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文化产业发展地位的重要性逐年凸显,文化惠民政策不断普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也逐步深入。 近年来,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都将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列为城市支柱产业之一,并由此引导城市经济结构的优化转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文化是苏州独具特色的产业资源,传统和现代并驾齐驱,经过多年的努力,苏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基本建成。但是,从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来说,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却始终未能放到城市支柱产业的重要位置。 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旅游产业在当今苏州产业布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加速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已成为苏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客观需求。因此,建议明确将文化旅游产业列为苏州支柱产业的地位,从而更好地整合各类资源,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为苏州经济社会在新时代、新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会 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2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87号提案的答复 杨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把文化旅游产业作为苏州支柱产业地位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将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独具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作为工作目标,明确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作为优先发展行业。市级财政每年提供1个亿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7000万的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多措并举,全方位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做强做大。2018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营收5720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旅游总收入2601亿元,占GDP比重达6.52%。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已逐渐成为推进苏州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引擎。一是加强规划引领。苏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明确将文化创意和旅游服务列入十三五期间突出打造的十大重点产业,提出要“依托苏州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强市”,“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努力把苏州打造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二是促进产业集聚。截止至2018年底,全市文化旅游类产业集聚区达18个,占全市集聚区总数的18.4%。周庄水乡生活小镇、阳澄湖半岛康体小镇、苏绣小镇和永联江南风情小镇等一批文旅特色小镇入选省、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苏州新时代文体集团”等4家文旅重点企业(园区)获评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三是聚焦重点项目。2019年度,市级公布的9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中文化旅游类项目共16个,总投资871.4亿元,当年计划投资89.2亿元,占比分别达到24.8%和19.9%。市级公布的42个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中文旅融合类项目共19个,占比达45.24%。四是培育新兴业态。共先后评定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33家,旅游创新产品(业态)38家,奖励工艺美术(丝绸)创新产品10家(件),通过鼓励和支持创新,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科技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文化繁荣兴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要求和部署,围绕“能融则融、宜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工作思路,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一是积极争取将文化和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纳入“十四五”规划。系统制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科学合理的规划未来五年苏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并努力争取将文化和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纳入即将编制的《苏州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引导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深入挖掘我市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点、有影响的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指导各类文化园区(基地)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做好每年文化、旅游产业类重大项目的认定和奖励,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文化、旅游产业新地标的形成。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类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品牌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创新文化金融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做强做大,使更多的文化企业实现IPO上市,成为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筹划办好每年的中国苏州创博会,中国苏州国际旅游节等节庆会展活动,强化创新引领,重点展示文旅融合的创意设计和项目成果,鼓励文旅企业洽谈对接。三是助推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文化产业担保基金、创投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等政策的作用,进一步改善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状况。鼓励金融机构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采取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的政策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四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继续深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各项工作,鼓励文化企业开发新产品,丰富文化消费业态,推出一批文化消费示范项目。启动“苏州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二期建设,巩固和深化“一核多元•精准普惠”的苏州文化消费模式,建立文化消费工作长效机制。五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完善文化“走出去”奖励机制,推动更多企业成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更多项目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库。组织开展苏州“一带一路”海外文化贸易推广项目,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搭建平台。积极组织文化和旅游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实现双、多边交流互动。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与“长江经济带”三大都市圈的合作交流,推动苏州文化和旅游产业在更高平台上展示,促进产业和市场要素加快流动和集聚。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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