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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关于加快提高全市全科医生待遇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建 议 人:
李根华;徐建英;叶志坚;吴克;马奇翰;蒋廷波;蒋玲;陈广祥;李纲;徐晓文;张力元;张明;徐俊华;刘标;陈丽波;徐军;唐文;闻彩芬;陈国锋;程江;崔锦江;茅联群;
建 议 号:
379

标    题:

关于加快提高全市全科医生待遇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全科医生是综合程度较高的复合型临床医学人才,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被称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门急诊总量占到全市门诊总量的55%左右,承担了全市90%以上的预防保健工作任务,每年提供上门服务100万人次左右。居民就医理念开始转变,“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的分级诊疗秩序正在形成。与基层医疗机构繁重的任务相比基层人才队伍显得很薄弱。
  一是人员总量不足。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核定卫生技术人员编制1.8万名左右,但现有卫技人员仅1.65万,有正式编制的只有1.09万名,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置不足。目前我市城乡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为3.55名,对照省政府明确的到2030年每万常住人口5名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普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薪酬待遇水平较低,以收定支下的收支两条线政策激励作用单一,国家“两个允许”未落地见效。此外,基层医务人员社会地位不高、发展空间较小,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缺乏吸引力,人员流失问题比较严重。由于全科医生薪酬待遇较低、职称晋升较难、发展空间小等诸多困难,全科岗位还缺乏吸引力。这些问题不解决,强基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为加快我市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进一步完善我市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激励制度,深入推进健康苏州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房屋、硬件、机构运行、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等方面加大投入。在岗人员人头经费要同在编人员同等核拨。
  二是实行公益一类单位财政兜底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
  落实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对其中自有经费充足,内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条件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办法,并按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8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对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单位,其次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可按不超过6%、3%的幅度予以提高,使全科医生待遇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持平或和其他全额预算单位等同(如疾控中心),建议由财政人社负责答复。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 办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8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79号提案的答复
李根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高全市全科医生待遇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卫健、财政等部门认真进行了调研,同时我局工资福利处工作人员上门与您当面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并对提案进行了答复,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现结合相关政策,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市全科医生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8〕291号)精神,我市健全了适应行业特点、具有苏州特色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和使用激励机制,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基层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
  二、我市人社、财政、卫健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基层基本公共功能配置。我市明确在2020年底前高标准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家。截止2018年底,我市已完成全市8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提升转型。除了督促各市、区组织资金完成既定任务,市级财政专门安排经费对姑苏区新建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支持补助。其中,对市属医院直管的四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园、润达、清塘、金阊)近三年合计安排2000余万元财政资金,用于社区房屋维修与设备升级。
  (二)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和人员控制数额备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用足现有编制,向全科医生倾斜,保证全科医生配备。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可参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简化招聘程序,可不经过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对经公开招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仍然无法招聘到适岗人员的,可采取校园招聘方式。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人才,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三)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从2017年开始每年安排80万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用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励及基层医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指导工作;二是为提升基层医护能力,2018年启动基层紧缺人才继续教育项目,设立包括全科在内的五个进修学院。每完成一个基层人才培养,财政给予培训单位2万元的补助资金;三是自2017年起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对下基层的医疗专家的经费补助,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和名医工作室,促进名医下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实力。
  (四)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医师队伍建设中,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
  (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对长期扎根基层、做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各类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深入宣传全科医生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创造良好环境。
  (六)提高全科医生收入待遇。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对其中自有经费充足、内部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条件下可以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分配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8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主动指导督促姑苏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参照区内事业单位进行绩效工资套改,明确了编内编外同岗同酬,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姑苏区基层卫生人才不稳定的压力。
  (七)完善全科医生收入分配机制。对开展签约服务、上门服务、团队服务、巡诊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诊疗活动的全科医生,允许根据相关协议合理获取服务报酬,单独核定、统筹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补贴,对基层骨干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探索职业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考核指标,建立与财政补偿挂钩的考核体系;二是加大卫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力度,确保全科医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有序运行和社会满意度建设;四是各市区每年年终需将辖区内全科医生工资收入清单向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水平。人社、财政部门将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经费收支情况,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对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下一年人均绩效工资总量可按单位基准线水平适当提高,使全科医生待遇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搞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鼓励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进行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建立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管理,重点考核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保障基层全科医生绩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本单位人均水平,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指导督促各地,配合财政、卫健等部门,积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将政府支持全科医生制度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工资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望批评指正。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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