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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关于加强苏州古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精细程度,全面提升古...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建 议 人:
李翠梅;邵庆;王京;葛昕;殷新;毛昌宁;王艳芬;陈丽霞;
建 议 号:
142

标    题:

关于加强苏州古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精细程度,全面提升古城魅力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古城是江南地区文化中心,面积14.2平方公里,五千多年的中国农耕文化土壤,三千年的吴文化根基,两千五百年的春秋故都,一千五百年的佛道教文化熏陶,千年的唐代城市格局和八百年前宋代街坊风貌以及明清五百多年的盛世文明,给这座城市留下了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7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78处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250处控制保护建筑群落,阊门、山塘、平江、拙政园、怡园五个历史街区,观前、十全街、枫桥三个历史风貌地区,三十余个旧街巷历史地段,七十座古桥梁,二十二处古驳岸,六百三十九口古井,二十二座古牌坊。
  自1986年苏州成为了全国唯一的一个全面保护古城风貌的历史文化名城,历任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向来高度重视苏州古城的保护工作,成立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围绕古城保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编制了古城保护的系列规划与地方条例并付诸行动,苏州古城保护长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17年12月2日,《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共六章四十九条,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又为保护苏州古城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在古城保护的重点范围内却长期存在着局部地块“脏乱差”、“穷老外”等现象,例如虎丘地块、桃花坞地块、石路西扩地块、拙政园地块等拆迁改造项目进展缓慢,断壁残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半拆迁的住户商家随处可见;拙政园、桃花坞等古城核心区126个城中村污水遍地流淌、垃圾随处堆放、道路坑坑洼洼、建筑杂乱无序,违章建筑任意搭建,廉价出租屋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员;山塘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外来人员租住较多,政府投入了大量经费改造,效果依旧不好。上述现象严重影响了苏州古城的美誉度、宜居度和吸引力,影响了苏州的城市形象,与苏州古城保护的原则严重不符。
  根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保护的原则是: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着力建设既能满足现代城市功能需求、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又能延续传统文化;具有鲜明城市特色,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高端服务经济集聚区、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区、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
  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到古城保护的原则非常清晰,思路也比较明确:保护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利用、高标准高层次协调发展,高水平建设古城。分析了现状与理想的差异,围绕古城保护与利用建议如下:
  一、科学核定古城14.2平方公里的承载力,在不超过承载力的前提下,控制古城的人口量、建设量、交通量、车流量、公共设施配套完善程度。
  1、建议古城内人口总量控制在25万以内,以具有姑苏区户籍的本地人为主,禁止房卡房转租,一经发现当即收回,加强大院老宅的管理;超出25万的人口逐步搬迁至新城区,为古城保护与利用提供空间。
  2、在古城内禁止建设大型建筑,按照保护要求,有组织地展开古城古建筑修复工作。批准可建的项目,严格按照古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与管理。
  3、建议展开古城交通优化策略的研究,提倡绿色出行为主、与古城风貌一致的出行方式。例如展开古城限制、禁止外地车辆及电瓶车通行可行性的研究、展开古城电瓶车使用精细化管理的研究。
  4、按照城市修补的原则,对古城街景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筑五个立面都要管,建议拆除影响古城风貌的屋顶设施(例如太阳能热水器等),对影响道路的配电箱、设备箱、书报亭、信息亭等统一优化设置、该拆除的拆除,能隐蔽的隐蔽。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造成古城光污染与声污染的设施。
  二、进一步明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委会的职责是古城保护与利用,而不是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古城保护与利用的职责,充分发挥专家顾问机制,多走出去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例如罗马等。
  1、展开古城区建筑物现状普查与调研,明确古城区已有建筑物的建造年代、结构形式、使用现状、产权人、联系方式等,通过产权普查甄别合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比例,为精细化规划奠定基础;调查已拆迁、正在拆迁、拟拆迁项目进展情况,设置拆迁管理期限,对拆迁改造项目实现精细化跟踪与管理。
  2、根据调查结果,在遵守国家、省市、地方古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编制古城区“一地一策”(一个地块或者一栋建筑一个策略)的规划与建设方案,总体上应遵循“高标准、高水平、高层次”的“三高原则”,尽可能按照不同时代建筑风格、不同历史街区风貌、不同文化主题区别对待,需要保护的进一步加强,不需要保护地可适当拆除,利用拆迁措施逐步收回房卡房,增大古城区可活动的公共空间。
  3、建议进行古城区水系全方位系统梳理,明确各水系流向、流速与水环境质量的关系,确保古城区雨污彻底分流、充分利用海绵城市提高古城区控源截污、径流控制、污染物削减的水平。
  三、展开古城愿景精细规划、建设研究。
  1、自古以来,14.2平方公里的古城就是苏州最核心的区块,可以与北京的内城相比美,山水相伴、人水相依、一城粉黛、半城园林的古朴风貌,永远是苏州城的灵魂。因此,在古城区内能够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特定经济、文化、政治特色的,并能够修复加以利用的均可保留,进行专题方案规划编制与建设(例如民国时期建筑、上世纪50/60年代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等),与古城保护不相关的机构尽可能逐步迁出古城。
  2、在古城区内注重精细化建设“城市里面的慢生活展示区”,“城市里的乡愁”,构建与园林、粉墙黛瓦、小巷流水、和谐共生的优哉游哉的苏式生活,展示苏州独有的从容、淡雅、精致、温和、细腻的人文情怀与相应的风貌,在古城修复过程中,在保证原始风貌的前提下,修复也可以适当使用新材料。
  3、对于一些重要的名人故居,应出台出专门的条例,规划规模、设置、要求系列,不能破坏,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与发展,作为某一主题文化(茶文化、黄酒文化、丝绸、砖雕、玉雕等苏作系列、花窗)展示平台与发展活动的场所(销售、会议)。

承办单位:
主 办 姑苏区政府
会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水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6-6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李翠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苏州古城区规划建设管理精细程度,全面提升古城魅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古城规划保护工作
  市规划部门从三个层面加强古城保护规划工作。在宏观层面,配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同时编制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构建“市域-市区-历史城区”三个空间层次的保护体系。对古城,明确了保护范围,加强城址环境、整体格局的保护要求。加强对古城高度、视线走廊、建筑风貌等的刚性管控。细化对街巷、水网、第五立面和传统肌理的规划设计引导。进一步完善交通市政、公共服务、地下空间、综合防灾等古城支撑系统,与其他专项规划反馈、协调、衔接。在中观层面,加强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与引导。首先,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范围,组织编制街区保护规划,提出保护要求,明确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段,对街区格局、高度、视廊、界面进行约束性管控,提出建筑保护更新模式。对古牌坊、古桥、古井、古树等历史环境提出保护要求。第二,按街坊开展古城城市设计工作。从古城实际问题着手,探索解决问题的实际方法,延续古城肌理风貌,提出古城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细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2018年已完成18个街坊的城市设计,并由中国城市生态研究院与苏州市规划研究院联合体开展平江片区五大专题研究工作。2019年,召开平江片区五大课题研究中期成果汇报会,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论证,共同探讨下一步的深化方向。结合已完成的街坊控规和城市设计,进一步梳理一批项目,促成规划成果转换落地。第三,落实古城“轨道为主的公交+慢行”交通模式,进一步完善轨道线网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化古城交通结构。在微观层面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建立健全技术规范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历史建筑基础数据,建立历史建筑动态数据,形成系统性保护的综合策略。第四,形成“古建筑保护建筑设计工作营”制度,形成一种制度和常态,拓宽古城保护工作思路。我区将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历史地段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深入贯彻实施《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我区以贯彻《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契机,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古城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学习宣传条例。姑苏区委中心组专题邀请专家解读条例。区古保委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古胥门元宵法制广场咨询、“古城保护需要我”姑苏名城之窗志愿岗品牌服务行动、“兜转六城门”等十余项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持续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宣传解读。二是细化分解各项任务。起草“贯彻落实条例目标责任实施方案”和“区古城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形成责任清单,具体落实、细化分解到部门、街道。三是认真开展保护对象普查工作。在走访市相关部门、梳理保护对象现状的基础上,制订《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首次保护对象普查工作总体方案》。目前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首次保护对象普查工作正在开展,此次普查的范围覆盖姑苏区行政辖区,约87.8平方公里,重点区域为历史城区,普查内容主要针对保护条例所明确的保护对象。四是落实片区规划师制度。根据条例要求,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在建立专家库的基础上,正着手落实“片区规划师制度”,为精细化规划和管理奠定基础。目前“片区规划师制度”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平江街道先行启动试点,完善成熟后将在古城内全面推开。五是开展两个条例配套政策法规起草工作。起草了《姑苏区历史文化街区产业(业态)引导与控制目录实施意见》等制度,目前正征求各部门意见并进行细化和修改。下一步,将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按相关程序报批,力求尽快得以试行,在实践中促进不断完善。六是开展古城保护信息化建设。按照条例要求,我区启动了“古城保护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解决古城保护对象底数不全、数据分散且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逐步展开中,年内建成。
  三、加强征收扫尾工作
  姑苏区拥有历史悠久的古城资源和丰富的传统文化底蕴。但作为老城区,姑苏区长期存在着发展空间不足和土地资源难以释放的矛盾。去年以来,姑苏区全区上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征收搬迁扫尾清零工作,逐步释放土地空间,为辖区的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民生幸福创造良好条件。2018年,全区完成签约交房1250户,清零26个项目。金阊医院、解放新村等征收老大难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2019年我区围绕保障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加快项目扫尾清零,截至4月底已完成签约交房219户,占目标总户数的47%,共有10个项目实现清零。下一步,姑苏区全区上下弘扬“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的精神,将“扫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努力为古城腾出发展空间。
  四、加强古城文物保护工作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苏州古城区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65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另外还有控制保护建筑252处。这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也是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力支撑。2012年姑苏区、保护区成立后,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古城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大保护投入,加强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利用。为加大对古建老宅的抢修、保护和利用力度,改善百姓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苏州市委、市政府在2012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苏州市区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实施意见》和《苏州市中心城区古建老宅保护利用市场化运作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明确的部门职责,市文物部门在保护修缮工程中主要承担文物古建筑修缮保护工程方案的技术审核,并靠前服务,加大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和技术指导。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大批古建筑已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如:潘世恩故居、潘祖荫故居、卫道观、大儒巷丁宅、博习医院旧址等,经过修缮保护,不仅提升了文物建筑的完整性,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结合社会需求,合理调整了使用功能,已分别用作博物馆、艺术馆、文创活动场所、精品民宿酒店和创客空间等,对社会开放,为扩展公共文化服务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2015年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联合启动了《苏州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视觉形象提升导则》研究,现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研究成果。该《导则》根据苏州城市性质以及文化资源遗存情况和分布特点,从苏州城市的门户空间、水廊道、重要轴线与街巷节点、建筑界面、公共设施、标识导览系统、广告设施等方面入手,在对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分门别类,针对性提出了提升苏州古城城市文化视觉形象的路径、方法和相应措施,这为今后古城保护提升工程实施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支撑。三是加大社会宣传,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借助每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6.28”文化遗产保护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为更好地宣传展示古城文化内涵,近年设计制作了一批大运河遗产标识牌,同时全面更新了古城区名人故居和文保建筑标志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管理部门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古城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
  五、加强古城保护工程项目建设
  1.古城保护示范工程(平江片区)。2018年完成平江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括整治修补路面、立面、屋面约6000平米,绿化约1000平米,更换监控约50台,更换景观灯约2700套。钮家巷、邾长巷等街巷三线入地整治工程、中张家巷河道恢复及整治提升、古井保护修复、娄门农贸市场复建、东汇公园地下停车场建设等工程有序推进。房屋腾迁和修缮工作方面,张家巷29号传统院落已完成设计方案,中张家巷16号传统院落正组织修缮方案设计,横巷11号由建设主体出资收储。2019年工作计划:一是全面加快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中张家巷建设改造的三个项目全面完工,加快钮家巷、邾长巷入地工程的施工建设。二是实施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包括平江历史街区西侧支巷提升整治工程、胡厢使巷特色街巷整治试点工程和平江历史街区西片区街巷管理提升工程。三是继续推进片区老旧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重点实施完成中张家巷29号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程,实施东升里13号“适意设计空间”老宅活用项目。选取居民搬迁意愿较高、整体可利用的院落,启动协议搬迁。我区着力推进包括架空线入地、历史遗存保护、传统民居修缮、基础设施完善在内的古城保护示范工程(平江片区)重点功能区综合改造进程,在尊重古城肌理和传统风貌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改善人居环境,展现幽静雅致的古城美景,积极探索古城保护与更新的可复制的新模式。
  2.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2018年启动招商,11月23日“桃花坞全球发布”正式启动,通过引入全球顶尖创新资源及内容,树立“桃花坞”文创社区品牌及国际影响力。2019年继续推进一期工程,其中唐寅文化区部分项目试运营,西街文化区东侧地块、西侧地块基本建成;继续推进二期征收动迁工作。
  3.山塘历史街区风貌整治工程(新民桥-彩云桥段)。2018年7月18日工程开工以来进展顺利,截止目前,管线综合、道路工程、立面整治、绿化景观工程已于12底全面完工。2019年将启动山塘历史街区(新民桥-彩云桥)景观灯光亮化提升工程。
  4.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程(古建老宅和传统民居修缮)2018年,武安会馆修缮保护项目协议搬迁工作已完成,现正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定位策划和修缮方案设计,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修缮工作。曹沧洲祠修缮项目、陶氏宅园修缮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修缮。范宅修缮保护项目、庙堂巷26号片区古宅修缮保护项目、西支家巷5号片区修缮保护项目的协议搬迁工作已完成,项目修缮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市级部门报建。桃花坞大街沿街风貌和业态提升工程项目市政施工已完成至65%,正在进行建筑立面整治工程的标底审核及配电房加固施工图审查。2019年,将继续推进庙堂巷范宅、西支家巷5号项目的规划、国土等前期手续办理,计划于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市政府审批结果开展道前片区协议搬迁工作。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古城人居环境质量
  1.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城管部门年内启动44条并完成其中20条主次道路架空线整治和入地工作,协调配合姑苏区完成60条支路街巷架空线整治和入地。推进主次干道及重点街巷道路检查井整治,组织实施金门路、劳动路、小枫桥路、百家巷及观前地区部分道路大修工程,完成中张家巷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继续扩大级差式计时收费实施范围,中心城区试点错时停放、共享停车。加大公共自行车网点布局,增加车辆投放数量,提高公共自行车覆盖率。
  2.加强雨污分流工作。近年来,市水务部门根据上游来水水质情况,结合城区水系实际,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调水引流,引清释污,进一步提升了城区水环境质量。同时,为进一步沟通理活城区河道水系,对城区断头浜、束水段实施了打通、拓宽工程,沟通断头浜18条,拓宽束水段6条,并对中张家巷历史河道实施了恢复工程,中张家巷河道仓街以东段已于2012年完成施工,仓街以西段由于大量管线迁移,特别是拆迁问题,进展较缓慢,目前正在实施中。为从源头控制,减少生活污水对河道水体的污染,市水务部门自2002年下半年起启动了市区污水支管到户工程,用3年左右世间完成了城区39个片区的污水支管敷设和污水收集工作。近年来,又结合老新村、城中村等改造,进一步实施雨污分流和污水支管到户工程,目前,城区污水管网已基本达到全覆盖。同时,结合城区大面积干河清淤工程,对发现的许多隐蔽在水下的排污口采取了截污措施,并结合中心城区清水工程,对城区沿河1600多个直排点开展截污改造。
  3.加强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经层层申报、筛选、评定,苏州被列入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根据规划布局,在我区平江新城和金阊新城确立了面积为26.4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试点区内规划有项目56个,计划总投资8.23亿元,形式涵盖了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系等多个类别。截止目前,由姑苏区扎口的27个项目中已完工18个,在建项目9个(7个政府投资项目、2个社会资本项目),其中5个小区改造类项目预计4月底工程施工基本完成,金阊新城体育场馆项目也已将进入收尾阶段,仅长和路和青春汇商务中心项目分别受规划调整及主体建设影响进度滞后。今后,姑苏区仍将通过小游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维护等工程项目,结合古城保护工作,在政府投资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七、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
  2018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起势”,特别是围绕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困扰多年的一系列重点工作得到强势突破,观前街、石路地区以及主次干道面貌显著改善,违法建设治理任务超额完成。2019年,我区将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历史城区长效管理,将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向小街小巷进军,致力打造“席地而坐”的城区卫生环境、塑造可阅读的姑苏城市品质。
  1.深入推进“扫地”行动,改善城区市容秩序。疏堵结合,管理非机动车。2018年,全面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化停放整治,在全区范围内重新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6.3万米,约3200余处,安装非机动车停放行政提示牌290块,多措并举释放非机动车停车位850个;对非机动车乱停放教育规范40000余起,已实施非机动车乱停放现场处罚1418起,现场拖移4106起,拖移后处理点处罚3978起;引入第三方管理人员入驻街道及火车站地区,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情况进行引导、规劝,参与非机动车规范化停放管理工作。提高标准,整治占道经营。严格按照市容管理规定执行,所有商户统一入户经营,店外堆放统一规范,车辆统一停放,街巷设摊统一清理;对背街小巷占道垃圾等沉疴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2018年,姑苏区已教育规范占道设摊18698起,占道经营17656起,查处市容环卫责任制未履责行为441件。下一步,我区将围绕“高标准、广领域、持续性”要求,深入推进“扫地”行动,重点针对非机动车适停区域资源不足、占道经营等市容问题存在反复等问题,挖掘适停资源,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全区环境卫生质量。
  2.全面落实“四类行业”整治,实现安全经营。针对餐饮服务、废旧物资回收、五金加工、农副产品交易四类行业,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排险除患。自今年2月11日姑苏区“四类行业”综合整治启动以来,目前全区累计排摸相关行业商户7537家,责令整改“四类行业”经营户3401家,其中关停或查封经营户1675家,油烟污染、沿河排放、噪音扰民、环境杂乱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疾”得到有效治理,全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下一步将积极引导存在各类问题及隐患的经营户提前做好关停、整改工作,鼓励经营户提前自行整改、搬离、转变业态,对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经营户进行劝解和前期沟通。
  3.推动违法建设清零化,全方位防违控违。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管源头”的原则做好违法建设管控,2018年姑苏区累计拆除违法建设6335处,面积约14.02万平方米。重点拆除一批历史遗留难点和群众反响强烈的老新村小区违法建设。2019年,全年计划拆除违法建设6.5万平方米,一季度全区累计拆除违法建设997处,面积约3.26万平方米,已完成全年度拆除计划的32.6%。下一步,我区将推动无人机巡查管控平台和3D地图影像资料库项目的全面运用,继续发挥各街道综合执法优势,持续推广“大众化宣传、常态化巡查、网格化分工、信息化预警、规范化运行”的巡查模式,继续实施“拆、治、建”一体化整治提升,实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
  4.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让市民生活更美好。
  一是全力建设智慧城管,高效处置科学管理。开发城管通、社管通、智管通等APP软件,分别面向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分析决策人员。将路面巡查、空中巡查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处办或反馈至责任部门处置,形成了良好的工单高效处置循环。发挥“智慧城管”视频监控平台作用,该平台整合了1200多路视频线路,并在城市管理重点、难点地区合理布点扫除盲区、死角,进一步织密监控网络,基本实现全区市容市貌24小时全天候监管。据智慧城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姑苏区平台共受理各类事部件问题82953件,办结82182件,办结率99.1%,市民满意率接近100%。下一步,城管部门将加强数字城管与12345平台联动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城管110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并以“路长、街长、巷长”制为抓手,做实基层网格,强化基层网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
  二是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2018年姑苏区综合运用市场监督领域行政处罚权,整治拆除各类大型广告、店招店牌、竖式灯箱等1834处,合计15480.86平方米;更新设置461处,面积2847平方米。2019年,市城管部门将制定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开展市、区联动集中清理拆除行动,对市区范围明显存在的违规设置、不符合设置技术标准、已满设置期限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实施拆除。建成户外广告管理三维辅助系统,提高户外广告数字化管理水平。姑苏区城管部门将着力抓好户外广告设施提升工程,落实大型户外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大型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工作;开展市容环境“清广告”“清城市家具”双清综合整治,做好14.2公里以内及以外主次干道广告和店招标牌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三香路、道前街、干将西路沿街景观立面综合性规划、提升。提高观前商贸圈店招、灯光、公共设施等标准。
  三是推进道路市容环境标准化管理。从2017年起,市城管部门启动了市区道路市容环境标准化管理竞赛活动。姑苏区作为城市管理核心地区,共有十梓街、凤凰街、人民路等80条道路参与竞赛活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以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化和长效化为指向,构建古城区道路市容环境有标准、有人管、有监督、有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三年的努力,争取到2019年底古城区参赛道路全部达到市容环境标准化管理要求,实现改善古城区道路市容环境,提高道路品质的目的。
  四是抓好市容街景重点项目。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容貌景区化管理标准;在子城地区、司前片试点景区化管理示范点(区)创建。西园路西等7条道路立面提升改造基本完工。2019年,坚定不移开展“景区化管理示范点”创建,以葑门片区子城地区、司前片为试点积极创建“景区化管理示范点”,全面推动14.2平方公里城市管理工作向精细、规范、景区、品质方向高质量发展。年内完成子城地区组织设计招投标、设计、概算编制评审等工作;司前片立项、设计招投标工作。
  八、优化区域交通,创造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姑苏区总面积约85.1平方公里,主次干道207条总里程239公里;区管道路(含背街小巷)1124条,总里程292公里,其中宽度不足6米的道路约有900条。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深耕街巷微循环道路交通优化改造工作,经过近6年多的努力,成效显著。据统计,现已对120多条支路背街小巷进行了优化提升。其中比较突出的有观前地区、石路商贸区、会议中心周边区域、大公园周边区域、王天井巷埃河沿区域、环体路周边区域、汤家巷周边、定慧寺巷周边区域、新桥巷、侍其巷、打线里周边区域、双元弄周边区域、石曲街周边区域、里河新村周边道路、城湾街、鼎盛巷、北浩弄、青年路、内马路、青杨弄等等。其中已经部分时段或全时段实施单行的道路共涉及76条。其中观前商贸区在轨道4号线全线开通后,姑苏公安交警部门即对该区域进行了全面的优化提升。此外针对苏州市的交通通行整体情况,2016年由苏州市交警支队牵头,向社会发布了姑苏区城区整体单向通行的意见收集稿,其中也涉及到了代表所提及的白塔东路。目前,社会各界对古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议思路的分歧较大,将待未来条件成熟后将继续予以研究推进。2017年以来,姑苏公安交警部门专门聘请国际、国内知名大学以及本市著名道路研究设计单位,共同出谋划策,借鉴分析国际、国内先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理念以及成熟案列为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发展方向提供数据理论知识。研究探讨方向包括机动车古城区或环城高架内限行、古城区(环护城河以内区域)机动车通行加收拥堵费等社会道路综合管理措施。下一步,随着姑苏区整体道路施工的陆续完结,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党委政府及交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逐步科学研究制定更加合理完善的交通管理措施,为古城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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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苏区政府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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