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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关于要求增加培训机构教师报考教师资格证机会或适当延...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建 议 人:
周显芳;
建 议 号:
352

标    题:

关于要求增加培训机构教师报考教师资格证机会或适当延缓政策执行期限的建议

建议内容:

  目前,苏州市在民政、人社、工商部门登记从事培训教育的机构共有11000多家,其中从事中、小学学科培训的机构占很大的比例。在这类机构中,无教师资格证的超过一半;即使那些规模大、声誉好的全国连锁的培训机构,其师资队伍中也有近半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证。
  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培训行业健康有续发展,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都要求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管理。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98号),要求“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这一要求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培训行业健康有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去年进行的专项治理行动中,苏州市教育局已将此作为重点整治工作之一,督促本市培训机构充分重视对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尽快达标。从事中、小学学科培训的机构配合各级政府积极落实这一新的举措。在相应岗位上的从业人员也都行动起来,认真复习,报名迎考。有一部分教师已在2018年下半年参加了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然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8〕80号”文件颁发日期是2018年8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教基厅〔2018〕8号”文件是2018年8月31日签发的,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8〕98号”文件是2018年11月26日签发的。而按照2018年下半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4日至9日。而在当时国务院和教育部的声音还没有传达到基层,当一线教师知道这一新的精神,已过了报名截止期。这是很多培训机构教师未能及时参加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主要原因。大量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本想在今年上半年参加考试,但按《江苏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中标明报名条件是“我省上半年仅受理补考考生和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名”。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没有报考资格。
  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8号)》文件的规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对于还未考取教师资格证、从事中、小学学科培训的从业人员而言,无异于面临下岗威胁。
  为贯彻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执业要求,为广大在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从业人员提供更多考证机会,避免校外培训机构中数万名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下岗,避免较多机构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我们建议:
  一、由市教育局出面积极向省教育厅争取,允许民办机构教师参加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二、考虑到国家政策传递到基层的时间迟于报名截止日。在政策执行中给予一年的缓冲期。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教育局
会 办 ;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14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答复
周显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增加培训机构教师报考教师资格证机会或适当延缓政策执行期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2018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报统计,全市培训机构有专兼职教师12331名,其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为6845人,持证率为55.5%,出现这一持证比例不高现象的原因:按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凡“经营性”培训机构(含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在工商部门直接登记,不需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而工商部门登记并无“教师资格证”等前置条件,这就导致市场上很多冠以“公司”的培训机构教师持证比例较低。
  2018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始以后,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格提出了严格要求。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系列文件中都明确要求“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为化解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共同面临的“教师资格证问题”,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了解培训机构教师缺额情况,整治行动后,培训机构教师使用得到规范,据市民办教育协会统计,教师缺口达1500名以上。如果教师得不到补充,无教师资格证教师甚至在职教师会再次流入培训机构。
  二是要求培训机构对无证教师进行妥善处置,一些大品牌机构由于整治而关停部分办学点,部分无证教师被劝退清理,部分无证教师被安排到管理岗位或助教岗位,保证一线教师都能持证上岗。
  三是多次向省教育厅反映情况,我市培训机构体量大,无教师资格证教师的绝对数比较多,要在短时间内让数以千计的教师获得资格证难度很大,希望给予过渡期,保证整治工作的平稳推进。
  四是鼓励市民办教育协会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合作,举办“培训教育行业教师专业水平认证”培训考核。该项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组织了两期培训考核,有544名教师报名参加,但后来因整治政策调整而暂停。
  五是鼓励市民办教育协会组织教师招聘活动,2019年3月14日,组织74家培训机构在市人才市场专场招聘,3月20日,组织20家机构到盐城师范学院招聘,两次招聘有200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今年计划还将组织若干次赴外省校园招聘活动。
  六是支持市民办教育协会拟组织对新招聘的无证教师和在职而无证教师开展教师资格证考证的辅导培训,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教师资格证。但是,面临的困难不小:要求考证的人数有数千人,而上级政策规定致使难以报名,并且考试通过率较低。
  “教师资格证”的报名、考核、发证等权限都在省厅或教育部,市教育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但是,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为培训机构的整治工作、为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而争取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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