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之家 >履职建言
167.关于加快发展公立护理院,提升我市护理行业服务水平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09 浏览
建 议 人:
周春立;
建 议 号:
167

标    题:

关于加快发展公立护理院,提升我市护理行业服务水平的建议

建议内容:

  苏州市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之一,截止2018年底,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有1830923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6.02%,60-69岁的有99.11万人。从大市来看,常熟、太仓、姑苏区老龄化程度已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几乎每3人中,就有1名老人。由于各类疾病每年新增失能或半失能1万多名,对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很大。但我市护理院床位仅12000张,年收治患者仅32000人左右,一床难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理念不断更新,许多家庭对护理院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照护和基本医疗,还希望能得到更高质量的救治,恢复健康,减少痛苦,延长寿命。因此无论从数量需求还是质量要求,都不能满足老龄化带来的护理服务需求,继续大力发展护理院,提升护理服务水平,依然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当前我市共有护理院56家,其中公立护理院6家,仅占10%,护理院基本上都是民营的,存在以下薄弱环节:
  1.护理院普遍规模较小,设施设备较简单。我市56家护理院院均床位200张左右,很多民营护理院是厂房等租赁改造而来,设施环境差强人意,设备大部分为基本配置,缺少样板或标杆性的护理机构,导致我市护理院整体水平不高。
  2.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水平不高。民营护理院无论是人力投入、薪资待遇,还是发展前景,都不具备吸纳优秀医护人员,而且数量达不到标准。我市护理院床位12000张,医护等工作人员2400人,按照标准床护位比,要求0.2∶1,医生、营养师、康复治疗师等更为缺乏。医师大多招收退休医师,而且普遍是级别低的医院的,而护士更多的没有执业资质,或未有医院工作过的经历。护理员(护工)多为城市下岗工人、农村务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相应素养差。这些医务人员、护理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导致医护水平难以提高,不能满足患者对医护水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要求。
  3.康复服务缺乏。很多护理院基本没有康复服务,远不能满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需求。统计显示,约70%的脑卒中病人经过正规康复治疗后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目前康复床位严重紧缺,护理院又难以提供,带来了很大难题。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建议加快公立护理院发展,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建立示范公立护理院,选择一家三级综合医院来举办护理院。三级综合医院在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通过其举办公立护理院,更主要的是建立起苏州市护理机构的管理标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体系,起到标杆和带动作用。同时,该护理院可作为全市护理院人员的培训基地,通过培训推进护理机构同质化服务和管理,提升苏州市护理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该护理院可以由古城区三级综合医院(古城区老年人口聚集,需求巨大)筹建,选择交通便利的区域(近地铁口、公交便捷),可以以闲置房屋加以改造,一方面促进资源利用,减少政府开支,一方面能加快项目进程。二是由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举办。主要是将乡镇卫生院的空余床位转为护理院,或由乡镇卫生院直接办公立护理院。这样能使空余的医疗资源得到有效地利用,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能保持一定水准,并就近解决当地的护理需求,更好地发挥了公立医疗机构保基本的职能。
  总之,由公立医院兴办护理院,将极大改变以民营为主导的护理服务行业的不足和薄弱局面,必能大力推进我市护理院水平更上层楼,在服务、质量、技术、管理方面得到全面提升,从而保证《苏州市护理院优秀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08-2020)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满足市民对护理服务的需求,为把苏州打造成健康中国典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 办 ;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9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周春立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公立护理院提升我市护理行业服务水平的建议》,经过调查研究,我委答复如下:
  一、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0号)中提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健全完善护理服务体系,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并提出要加强护理服务行业监管,推送护理服务业健康发展。对此,苏州市早就提前思考、主动作为,布局《“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促进健康老龄化,扶持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以此来合理分流医院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的患者,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在此基础上,又出台了《苏州市护理院优质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通过建立一个护理院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开展依法执业、提升医疗护理质量、改善服务三大专项行动,以及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推动统一协同监管、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等五项措施,来切实加强护理院行业监管,整顿和规范护理院执业行为。
  二、《卫生与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全面提升医养融合水平和服务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突出医养融合、转型升级、服务提质、幸福提升,全面提高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医疗服务功能,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康复护理需求。其中要求补齐养老机构服务短板,着力提升养医康一体化服务水平。建设苏州市护理总院,完善医养融合服务体系。
  三、按照《卫生与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任务的推进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和医保局计划于2019年完成苏州市护理总院项目立项、招标,启动改建工程,2020年完成改建并挂牌。目前,我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毗邻市区三级公立医院,且具有改造成护理院的置房屋进行可行性论证。同时也委托苏州市属医院中康复专业较强的市立医院对拟建的苏州市护理总院的建设提供方案。
  待苏州市护理总院选址确定,我委将积极推进该项目建设,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