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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关于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行异地通用医保卡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5 浏览
建 议 人:
徐中华;
建 议 号:
233

标    题:

关于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行异地通用医保卡的建议

建议内容:

  如今的苏州市民在大市范围内流动很常见。很多家庭的老人及子女各住一地,居民的生活住址和工作单位也不尽在同一个地区。这时候,“人人有社保”的苏州市民,当然希望医保卡也能在苏州大市内“通用”。近年来,苏州市各县区人社部门在制定社保政策时主动向苏州市区靠拢,逐步与苏州市区实现对接。为方便广大市民享有高质量的医疗资源,吴江区已率先开通与苏州市区各大医院的医保专线。目前,吴江区患者可使用当地医保卡在苏州市区定点医院实时划卡结算。由于苏州市下辖的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4个县级市与苏州市区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统筹区,政策业务、基金筹集、软件系统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异。因此,4个县级市居民在苏州市区医院就医,都是通过当地社保中心与医院签约医保专线的方式,需要先在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市内异地就医手续,才能前往指定的医保专线医院就医。存在问题: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4个县级市的参保人员尚不能直接使用医保卡在苏州市区医院实时划卡结算,存在垫付医疗费用及“跑腿报销”的困扰,给当地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不便。
  建议:为推进苏州市异地就医工作,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医,建议参照省内异地医保结算方式将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4个县级市医保与苏州市区医保全面对接,实行苏州城乡居民医保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享受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告别垫付医疗费用及“跑腿报销”的困扰,让每一位苏州市民都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使社保卡成为真正的“一卡通”。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 办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17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徐中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行异地通用医保卡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关于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行异地通用医保卡的建议,对此我中心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苏州市异地就医管理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苏州社保在2009年探索建成了大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解决了大市范围异地就医难题,为全国提供了经验。2014年实施了江苏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服务在全省名列前茅。随着2016年“两会”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给出承诺,苏州根据国家人社部和江苏省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经验,围绕“转得出、接得住、划得了”三大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高标准谋划、整体性布局,于2017年8月提前完成国家人社部“百日攻坚战”目标,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两个确保”。为苏州大市内、江苏省内和全国各地的参保人员在苏州就医提供了高效便利的直接划卡结算服务,减少了各地参保人员看病垫资的压力和报销奔波的烦恼。
  多年来,经过全市社会保障系统的共同努力,通过大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解决了参保人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费用实时划卡结算问题,极大方便和满足了大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就近门诊、住院异地就医需求。一是2009年社保经办机构代报销,实现了异地就医群众“不跑路”,直接在就医地办理报销手续;二是2014年实时划卡结算,实现了异地就医人员“不垫资”,直接在医疗机构划卡结算医疗费用;三是2019年参保地和就医地同步使用,解决了参保人员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非同一统筹区之间的及时就医需求。截至2018年12月底,苏州大市范围内各统筹区共有193家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市本级49家,常熟51家,昆山34,吴江27,太仓24,张家港8家。大市范围内各统筹区异地就医累计备案登记35307人次,联网结算累计446270人次,结算总费用34471.30万元,基金支付26460.93万元。
  苏州医保大市范围内目前有九个统筹区,具体包括:苏州市区(含市本级、姑苏区和高新区)、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各统筹区的基金收入和支出各自分开管理和结算,有各自独立的医保政策框架和经办体系。2012年底,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吴中区、相城区和市区实现了社会保险并轨。2020年计划吴江区与市区实现社会保险并轨。今后我们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下,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积极推进市级统筹工作,,给苏州大市范围内参保人员划卡就医带来更多便利,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望批评指正。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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