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更要“履约”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5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丁学东; | 建 议 号: | 207 |
标 题: |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更要“履约”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家庭医生是苏州及各县市区一项惠民、利民的创新举措,大大缓解了看病难、看病烦等矛盾,对此,群众有着较强的期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客观存在着家庭医生“签约率”高而“履约率”低的现象,换言之,即多数家庭在签约后得不到应有的上门服务,即便少数签约家庭,所得到的上门服务,不但数量、频次不足,且服务质量也并不高,无非是问问情况、量量血压、测测体温。产生以上现象的最主要原因,莫过于医生资源的捉襟见肘。在多数医院医师紧缺、人手不够的情况,“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再腾出手来,提供高频次、高质量的家庭医生服务。 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量力而行,缩小家庭医生签约的面,把有限的家庭医生资源用于“因病致贫”家庭和低保家庭; 二、挖掘潜力,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充分调动民办医疗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并完善相应的评估、考核机制; 三、强化保障,尽可能扩充医生资源,建立适应百姓日益增长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攻坚克难,才能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落到实处,从而避免“签约”而少“履约”的形式主义的尴尬。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会 办 | ;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17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丁学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更要“履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综合医改试点的重要突破口、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组建了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在全市全面实施了家庭医生制度工作,为居民建立规范化的健康档案,提供连续、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化社区卫生服务走进家庭,贴近居民,为居民提供更加主动、更个性化的社区卫生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18年底全人群签约率36.37%,重点人群签约率70.66%,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了家庭医生带来的个性化、连续化、专业化的健康管理。 一、 加强重点人群签约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疾病筛查的高危人员。自2018年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明确提出:不盲目追求签约率,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儿童常见病等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签约服务技术支持;做好转诊服务。 张家港市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列为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实施社区医生个性化家庭签约服务。全面推开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人群的社区医生个性化家庭签约服务、实施大病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市大病困难群众、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免费提供“四个一”服务,即免费签约一个全科服务团队,提供一张1000元的健康服务卡,开具一张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处方,教学一套家庭护理技能,截止2018年底,张家港市大病困难群众、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白血病儿童的签约率99%以上。 二、 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核心在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实施“政策留住一批,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帮扶下派一批”的“五个一工程”,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卫生人才队伍,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增加总量、改善结构、提高能力”的目标,注重引进,强化培训,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全方位、多层面吸收和培训各类卫生人才充实基层卫生队伍。截止2018年底,全市已经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数1261个,2018年全年上门服务达到1001833人次。 三、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2017年-2018年我委先后两次和苏州市物价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苏州市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家庭诊疗)价格目录》及《苏州市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家庭诊疗)第二批价格目录》对含出诊费、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巡诊和家庭病床巡诊费在内的74个家庭诊疗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2018年底我委和苏州市物价局、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苏州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政策》,其中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疾病筛查的高危人员。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包是指为居民提供建档评估、咨询指导、分诊转诊等健康管理共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150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72元、医保基金支付42元、签约对象个人付费36元),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包服务内容包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就诊服务、健康服务、用药服务、上门服务等内容,这类政策的出台为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2017年我市出台了《苏州市家庭医生执业管理办法》,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和护士利用业余时间到社区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为社区居民开展签约医疗服务又提供了新的选择。2018年昆山、张家港、吴江均已出台相应措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支付方式联动改革,其余地区正在加紧制定出台,目的在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内容创新,明确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围绕签约服务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新型服务模式,赋予家庭医生在服务体系中的服务提供、平台资源、团队管理以及考核分配上的自主权力。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提案中的相关建议,通过做实家庭医生工作室,大力推进基层首诊签约,对实施有效签约的全科医师团队采取有效激励机制,切实保障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苏州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 苏州市卫健委 2019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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