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关于建设更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次
建 议 人: | 汤政; | 建 议 号: | 286 |
标 题: | 关于建设更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 ||
建议内容: |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抓好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让实体经济特别振奋。民营企业是苏州大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苏州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营商环境是城市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在过去两年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排名都在第78位,苏州大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也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国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重申了我们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部署。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激励创业创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实施了企业自主申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一系列改革,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以“减证”促“简政”;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在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但我市(含县市)在具体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基本环评方面,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减证照、压许可”,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围绕百姓经商创业的难点痛点方面应还有提升空间。 地方层面:苏州(含县市)过去自己制定的老的条条、框框,如:一样的市区、一样的镇区批租到的工业用地,但被人为分为工业区内,工业区外,工业A区、B区......等,实施不同的政策,人为制造“不能办证、不能环评”、“减证照、”“压许可”。又如:同一镇区同样批租来的土地,交纳同样的土地使用税,土地每年工业产值的考核指标评估方法相同。但就因隔一条路、位置不同。。。。营商的政策就不同了,只能办工商登记、“不给办环评证”,出现人为“设坎”、“压许可”,出现不公,严重影响投资环境与经济发展,对已投入土地的企业造成不公,企业没处发声。 这类事一般是过去N任领导时“制定的”(当时是为满足房地产经济制定的土地筹备政策,为了让工厂搬迁,把工业用地块开发房产)。所以“不给办环评证”这类不合理的老“政策”早应该废除。现新任领导有的不是很清楚,有时知道也不作利弊分析,没有被废除。相关科室人员知道也不作主动反映。企业没处发声,发了声也没人管。 建议苏州(含县市)结合苏州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新生态行动方案》的26条、100个政策点,《方案》拿出了26条措施、100多个具体政策点。在推动投资环境更加开放公平方面,提出全面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除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投资领域一律向外商和民营资本开放。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做到自查、自检,推动“一枚印章管审批”。凡过去制定的不符合当下发展的框框、条条,建议尽快废除。防止继续懒政行为。以服务民营企业需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聚焦问题,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苏州(含县市)要做好排头兵、发挥积极作用。 |
承办单位: | 主 办 |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会 办 |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8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汤政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更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进行了联系和沟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投身塑造营商环境苏州品牌,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我市在打造苏州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 (一)坚持“应放尽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减目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原来的60大类逐步缩减至目前的24大类。二是简程序。目前省市场监管局将由其发证的17大类工业产品委托给各市级市场监管局属地办理。在这17大类产品中,除危险化学品外,其他16类产品均实施先证后核制或告知承诺制。即企业只要提供“一单(申请单)、一照(营业执照)、一书(承诺书)、一报告(检验报告)”,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发证。许可期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三是推行“一企一证”。“一企一证”是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实行按企业主体发证的模式。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同时申请生产多种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审批发证部门一并实施审查并按照规定时限作出决定,并颁布发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让,在副本中同时注明许可的产品名称。推行“一企一证”改革可大幅减少申请材料,归并审查内容,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我市范围内的13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改革试点,全面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成功经验做法,着力解决企业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高效便捷。五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深化“互联网+”服务,为进一步简化接电手续,压缩接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提高接电效率,我局牵头编制了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在“获得电力”方面,梳理优化供电服务新流程,构建供电与规划、住建、绿化等政府审批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共享的渠道和平台,在市行政审批局设立获得电力服务专门窗口,提供“一窗式”、代办制等服务,精简业扩报装流程,压减整体接电时间30%。 (二)坚持“放管结合”,构建全面立体的后续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与工商业务条线专项检查相结合。二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高效政务服务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使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细化分解《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8方面57项任务一一明确责任单位,保障各项工落实到位。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拓展“信易+”场景,不断创新惠利守信者的举措,积极推出和推广“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等信用激励服务产品。以失信被执行人等为重点惩戒对象,严格落实国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2018年,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中,我市19个月排名地级市第一;6月在第二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苏州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试点城市”,荣获“全国守信激励创新奖”;2018年9月12日,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观摩活动评比中,我市以总分92.00获城市组冠军。三是推行综合执法。2015年以来,探索试点多层级、多领域深化改革。今年以来,姑苏区、吴中区分别获批开展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吴江区再次获批增加在镇域开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 (三)坚持一窗受理联合审,深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3550”改革 一是推进工商登记便捷化。开办企业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实现全流程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便利化。出台《关于苏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方案》,规范优化不动产交易流程,实现全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深化政务服务网上网下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加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2019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重点推进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办件量较大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办理”。全面完成江苏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依托市和县(区)“1+10”两级服务平台,丰富基层实体服务大厅服务功能、规范基层实体服务大厅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和人员管理制度,形成基层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服务大厅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全面实现热点事项和个人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推进投资项目报建审批高效迅捷。落实多评合一、并联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积极探索区域评价、信用承诺制改革,实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获得。我市在2017年全省“双创”环境首次正式评价和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中,均名列前茅。 (四)建构我市智能制造生态体系,为建设积极良好的产业环境夯实基础 我局在经过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重点围绕通过切块资金撬动地方智能化改造积极性,培育系统集成商、技术服务商等支撑主体,建立智能制造创新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生态环境等5个方面对智能制造政策环境做了优化调整和强化完善。在培育智能制造支撑主体方面,鼓励技术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做大做强,对营业收入超过一定额度的技术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智能车间(工厂)免费诊断。建立技术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目录,每年组织对不少于300个智能车间、20个企业进行智能工厂诊断服务。 (五)举办企业创新标杆活动月,增强企业对营商环境政策举措的获得感 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创新生态”为主题,2018年我局联合市台办、市工商联共同举办全市“企业创新标杆活动月”。“活动月”期间,围绕育标杆、看标杆、话标杆、学标杆、追标杆等五个专题,组织开展了苏州市新生代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培训、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思维、智能制造、企业转型与品牌塑造、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等研修班,对话未来—2018苏州创客精英高峰论坛、企业创新生态峰会、创新标杆企业与市领导“面对面”等二十余项子活动,市县联动、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增强了广大企业及企业家对各项政策的认同感、获得感,进而强化了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凝聚力。 二、我市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量规模大。截止2018年底,全市拥有私营个体市场主体149万家,占全市市场主体总数95%。苏州有19家企业上榜“2018中国民营企业500强”,4家民营企业营业收入过千亿元,两家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全市拥有民营地标型企业41家,“专精特新”百强示范企业中民营企业有96家。二是发展活力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超过1.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73%。2018年全市完成民间投资2949.34亿元,增长14%,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64.7%,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出口449.6亿美元,增长15.5%,高于全市出口额平均增速7.7个百分点。三是行业领域宽。民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各行业、各领域,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化纤、钢铁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中表现不俗,在纳米技术应用、医疗器械、机器人、智能显示等先导产业中积极探索试水,呈现出大中小融通发展、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结合的新趋势。四是经济贡献大。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接近50%,完成税收超过55%,吸纳就业670多万人。2018年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产值1.1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8.5%,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3.8%,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为指引,推动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创新生态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在维护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上出硬招。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的企业家参与决策互动机制,认真听取和吸纳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真正做到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问政于企。切实研究加强对企业家财产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等的保护,加快形成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有效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平等国民待遇的各项政策,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领域,不断提升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 二是在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上出实招。鼓励和引导企业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军民融合发展。打造苏州数字经济生态圈,加速构建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产业生态,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汇聚高端要素和资源。搭建“政府、银行、保险等与企业对接平台”和“规模型企业与创新型企业对接平台”,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发展企业债、创投基金等融资手段,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在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上出新招。深入实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行动,着力打造创新创业高效载体平台,实现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县级全覆盖,全面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建设一批产业链条长、基础配套完备、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在我市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工作力度。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需要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区)的不懈努力共同奋斗。最后,再次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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