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6.关于以新药证书为抓手,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1 浏览 次
建 议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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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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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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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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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以新药证书为抓手,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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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优势领域之一,对我市的经济贡献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才也积聚在该领域。但目前尚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集中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大部分引进项目出于早期临床前研究阶段,短期内难以对经济转型产生贡献。 二是接近申报成熟阶段的新药项目有外流的趋势,最近深圳,上海,山东等地陆续出台政策,大力支持新药研发。比如2018年5月19日山东省出台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一类新药实施2000万元的后补助。 相对于兄弟省份,我们在这一方面鼓励政策尚属空白,如不及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可能会导致部分成熟新药项目外流。鉴于此,建议如下: 第一,在引进生物医药人才和新药项目时,高度重视新药证书的分量,而不是看人才的学历和背景,新药证书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核心要素,特别是国家实施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后,新药证书持有者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不需要再去建设工厂,对土地资源紧缺的苏州有积极意义。 第二,科技局或发改委设立新药证书后补助专项基金,参考兄弟省份的做法,对取得新药证书的人才或单位,给予后补助。 |
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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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会 办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 | ||
办理期限: | 3个月 | 答复时间: | 2019-5-21 |
办理类型: | A (解决、已经解决) | ||
答复内容: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答复 玄振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新药证书为抓手,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 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多点布局、快速发展,2018年全市集聚生物医药类企业3000余家,产值约1300亿元,其中198家列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834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全市共有54家企业正在开展198项临床试验,其中进入二期、三期临床阶段的27项,大部分为创新药品种。苏州市已有麦迪斯顿、浩欧博等一批优秀医疗器械企业成为细分领域的领头羊。全市生物医药领域累计引进各类高端领军人才近400人,成为国内生物医药领域创业千人最集聚的城市。同时,有13位各国科学院院士和顶尖人才在苏州创业。 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吸引了众多风险投资基金和资本,如富达基金、礼来亚洲基金、软银中国、新加坡淡马锡、奥博资本、君联资本、通和毓承、启明创投等等知名VC投资。2018年5月,基石药业再次完成2.6亿美金的B轮融资,成为迄今为止中国生物医药领域B轮最大的融资案例。2018年底和2019年初,信达生物和基石药业先后在港交所上市。 目前,苏州市已形成了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高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昆山小核酸、太仓生物制药、吴中区医药产业基地等各具特色的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苏州工业园区创新创业氛围浓厚、优势明显,苏州高新区、昆山、太仓、常熟、吴中、吴江等地专业化水平较高。单抗药物、小核酸药物、医疗影像设备等领域技术领先,有望带动相关产品服务实现爆发式增长。 二、我市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2018年,将生物医药产业列为全市四大先导产业之一,从体制机制、产业规划、政策措施等方面全面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一项工作机制。2018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苏州市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府办〔2018〕299号),建立了由王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陆春云副市长和杨知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板块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明确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工作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职能分工。 二是出台一个指导意见。2018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18〕298号)。指导意见提出“明确重点方向,聚焦关键领域;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发展合力;做优产业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生态,营造一流创新环境”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创新性地提出了构建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1+N”发展模式,打造“1”核心区和“N”个增长极的工作思路,确定了提升临床试验能力相关举措。 三是编制一份政策措施。2018年下半年以来,我委在多次走访生物医药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基础上,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板块,编制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19年4月4日,《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4月15日以苏府办〔2019〕69号文件公开发布。文件重点明确了对生物医药企业开展新药研发给予较大力度的支持。 四是创建一个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目前,我委正在推动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体、与其它板块合作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构建生物医药创新共享平台和合作机制、金融协作平台和投融资体系、健全国际科技和经贸合作渠道、树立苏州生物医药创新品牌和加快企业集聚。 五是实施一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2017年以来,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市级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共98项,2019年正在组织申报市级医疗器械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在新药研发、推动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方面,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苏州市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相关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在市级层面上统筹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协调各板块间的利益,推动和帮助企业在板块落户,形成集群集聚效应,树立苏州品牌。 二是加快推动政策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快制定政策操作细则,建立全市生物医药企业库,细化完善“1+N”发展模式,挂牌命名一批市级生物医药产业园,推动苏州生物医药产业整体跃升。 三是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将会同相关板块,在临床试验资源、伦理委员会、加快审评审批、地产新药和医疗器械招投标及纳入医保、龙头企业引进、本土企业培育、设立大健康产业基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和工作推进力度,为推动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苏州市发改委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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