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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关于加强机动车转弯或变道时打转向灯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5 浏览
建 议 人:
王宜怀;
建 议 号:
225

标    题:

关于加强机动车转弯或变道时打转向灯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转向灯是驾驶者在行车过程中转弯或变道时,用以提示后方车辆的重要标识。机动车辆在转弯或变道时不打转向灯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变道打转向灯,对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有个缓冲过程,可以一定程度上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是驾驶员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然而,实际情况是,根据观察和统计,在我们苏州的城市道路上,行车过程中,相当多的驾驶员在变道时并不打转向灯。特别是,不少专业出租车司机也是如此,有着不良的误导作用。为此建议:
  (1)每年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打转向灯专项活动宣传月,利用道路LED显示牌进行宣传;
  (2)在专项活动宣传月期间,进行不打转向灯专项治理工作,对行车过程中转弯或变道时不打转向灯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
  (3)鼓励后方车辆利用行车记录仪等视频工具进行举报。
  (4)加强对专业出租车司机的宣传教育工作,以点带面,给非专业驾驶员形成良好的示范。
  我们相信,经过持久的宣传和专项治理,行车过程中转弯或变道时,打转向灯的驾驶员会越来越多,不打转向灯的驾驶员会越来越少。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公安局
会 办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6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
王宜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转弯或变道时打转向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九条,对如何正确使用转向灯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2018年,全市交警部门结合全省公安“春雷行动”、“1+N铁拳行动”、“秋风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路面巡查,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查处。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查处“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2579起、“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587起、“通过路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26400起、“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6880起、“进入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14810起。目前,苏州市区设置了1处抓拍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电子警察设备,还没有设置抓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电子警察设备。
  2018年,市局交警部门通过网络征集评选出市民眼中的“十大交通陋习”中,“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加塞”成为“十大交通陋习”之一。为加强违法整治,培养文明驾驶习惯,2019年,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有关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积极向全社会发出倡议,树立“开车有敬畏、骑车有路德、走路有礼仪”的文明出行“苏州规矩”,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宣传效果。一方面,通过户外大屏、车站车厢、学校、社区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播放宣传片,营造宣传氛围。另一方面,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八进”工程,通过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交警现场讲解事故案例,讲述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教育引导交通参与人规范行车。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养成。一方面,由交警部门在新驾驶人学车时,强化规范、文明使用转向灯的训练和考试,在新驾驶人初次领证时,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重点讲述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起到良好教育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新驾驶人、出租车驾驶人等专业群体的定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强违法举报查处。会同市文明办招募交通志愿者,对机动车违法变道穿插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编织一张流动的“隐形天网”。同时,研究探索对机动车违法变道穿插、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苏州市公安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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