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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关于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 14:18 浏览
建 议 人:
王雪春;
建 议 号:
308

标    题:

关于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其推进成果直接影响我国的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等诸多方面建设,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习总书记就指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我关注着这件事”。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当前,我市也正在抓紧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垃圾处理方式
  (一)垃圾焚烧发电,由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无害化焚烧处。
  (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由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厂来处理。
  (三)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二、垃圾处置存在问题
  (一)随着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已成当务之急,以太仓为例,太仓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渐渐超过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处理量,每天产生900多吨生活垃圾,大量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
  (二)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不完善,专业的分类收运车辆不足,分类处置设施也还不够健全,缺少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设施,即使前端分类投放到位,后端无法进行分类收运处置。
  (三)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居民分类意识不高,且我市整体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四)分类责任并未明晰,可回收资源的处理高度依赖“收购”垃圾或从业人员分拣垃圾,在实现较高的回收率同时,增加了回收成本,但居民分类责任的意识氛围未得到有力培育。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系统看待禁止洋垃圾入境和垃圾分类。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监管,彻底堵住洋垃圾入境,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两个文件相辅相成,互相策应,形成合力,既表明了垃圾分类处理时不我待的紧迫性,也从顶层设计角度,迫使再生资源企业将需求转向国内市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重构国内再生资源利用经济产业链条,引导各方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
  (二)科学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以“产生者负责,污染者付费”为基本原则,规范过度包装行为,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培育优秀的再生资源企业,鼓励再生资源企业签约加盟回收点,对居民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理清各方职责,提高回收效率,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综合体系。
  (三)加大投资,完善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议购置分类收运车辆,配备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有机易腐垃圾的处理设施,切实加大垃圾处置力度。
  (四)加大餐厨垃圾处理力度。目前已有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厂已建立,但主要解决的是城区收运,建议下一步该项工作逐步向各镇拓展,提高处理厂运转效率。
  (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在各单位、社区、广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放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手册,开展上门督促和指导。
  (六)不断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在居民区设立回收点,并规范社会上回收废旧物品的人员;同时依托市场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参与到废旧织物的回收工作。安排专用有害垃圾收集车对小区及单位产生的有害垃圾定期清运,最后统一外运处理。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会 办 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9-5-22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王雪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情况
  2010年起,苏州市区按照“近期大分流、远期细分类”模式,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取得了五方面成果:第一,市区共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约304.9万吨、建筑垃圾约130.3万吨、餐厨垃圾约15.2万吨、园林绿化垃圾约3.2万吨、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约1.9万吨,大件垃圾10.3万吨,规范收集并处置过期药品2.16吨、废旧灯管33.6吨、废旧电池5.26吨、其他有害垃圾5吨。第二,2018年出台《2018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验收办法(暂行)》《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易腐垃圾强制分类的指导意见》《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考核奖励办法(2018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等40余部系列文件。第三,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2018年下半年起着力推进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并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了苏州市2019年立法计划。第四,再生资源方面,市区已累计建设115个社区回收点,3个大型分拣中心及1个再生资源产业园,2018年回收各类回收物资63.56万吨。第五,持续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单位,截止年底,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1123个、单位2199家,同时完成12个垃圾分类片区建设。
  二、关于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计划
  针对委员提案中的建议内容,下一步我局将会相关职能部门,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量。2018年,我市进口废物企业数由2017年53家削减为2家,进口数量较2017年削减近111万吨。市生态环境局将落实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日常环境监管,每季度对进口废物企业开展环境执法检查。
  二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我市已将《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了苏州市2019年立法计划,并于2019年1月形成《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计划5月报市人大审核,6月市人大组织一审、10月组织二审,11月份报省人大批准。《条例》中拟规定包装物减量措施,要求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同时,《条例》中拟对违反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处置设施设置、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分类投放规定、收运管理规定、处置规范等法律责任的,做出处罚和罚款。
  三是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升可回收物再生利用率。一是稳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市区计划新建废旧商品社区回收服务点5个,在此基础上强化回收人员管理服务能力;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探索试点智能回收,市区计划建设5个智能回收服务点,推进回收体系建设与时俱进;加快推动吴中区新分拣中心落地建设,提升分拣转运能力。二是探索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以“易丢丢”互联网+垃圾分类网络预约平台为载体,年内督促各区建立完善收运队伍,提高平台使用实效,做到可回收物的精准到户分类及上门回收,通过现金积分、商城积分、公益积分等方式鼓励市民参与分类;继续完善“962030”再生资源回收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线上预约平台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队伍的协调力度,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无缝衔接;选取部分区域施行可回收物定时定点上门回收。
  四是加快大分流终端处置设施建设。一是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建设。市区加快七子山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吴江区启动焚烧厂二期项目建设;常熟市完成处理能力1800吨/日的焚烧厂建设;张家港市年内启动焚烧厂建设工作;昆山市、太仓市力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扩建年底开工建设。二是完善餐厨垃圾处置体系建设。确保工业园区、高新区餐厨垃圾处置厂稳定运行;吴江区餐厨垃圾处置厂年内建成并运行;相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厂年内开工建设。常熟市、昆山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太仓市加强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年内达到设计能力并稳定运行。三是推进建筑(装修)垃圾终端处置建设。年内完成市区15万吨/年的装修垃圾处置终端设施建设;吴江区开工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处置项目;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加快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终端设施建设。四是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处置工作。新建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必须列入验收考核标准,加快对现有农贸市场有机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五是提升园林绿化垃圾处置能力。市级启动新的规模型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综合考虑服务半径、设施间距等因素,增设新的园林绿化垃圾破碎站点、移动破碎点和集中处置点。
  五是完善细分类收运体系。依托居民源有害垃圾收运处工作模式,即“小区源头分类投放—区级分类中转储存—市级分类统一处置”,完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体系。以年内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80%为目标,优化小区内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箱数量及点位布局,根据“四不同”垃圾分类收运要求,配置标识明细的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车辆,合理制定垃圾分类小区收运路线及频次,并逐步将单位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运纳入,扩大细分类收集范围。加强对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处置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及考评等各环节,形成产业链,促进垃圾分类可持续发展。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力度。联合教育局编制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教育读本,重点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创新适合的宣传引导模式,年内要创建完成不少于6处的宣传阵地,依托社区党建引领,组织志愿者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的互动实践活动。通过研修班、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实践等方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各层级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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